霍政办〔2019〕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业经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
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2019〕128号)、《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六政办秘〔2019〕10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整体谋划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格局,加快转变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方式,提升我县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基本完成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2021年,结合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优化村庄布局,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到2025年底,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到2035年底,全面提升我县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三、时间要求
2019年11月底(准备阶段)前,成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落实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启动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召开规划编制动员部署会。
2019年12月—2020年6月(11个专题研究和规划编制阶段),按照专题研究内容,开展资料收集、实地调研、分析论证、专家咨询、提出研究结论,形成专题成果,按照专家组论证意见完善成果内容。在深入开展专题研究和重大问题需求分析基础上,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同时进行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
2020年7月—2020年9月(规划协调论证阶段),规划编制单位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提交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泛征求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政府意见,并组织专家评议,形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送审稿),经县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0年10月—2020年12月(规划报批阶段),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送审稿)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请市政府审批,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工作安排
(一)加强政策学习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各部门、各乡镇及县经济开发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城镇化、国土空间规划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以及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19〕124号)、《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2019〕128号)等相关文件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学、深入学,切实抓好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抓紧开展编制相关工作
1.明确编制主体及审批办法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主体为县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具体编制工作。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市政府审批,报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2.确定规划编制机构
本次规划编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规划编制机构。在充分利用我县已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探索成果的基础上,鼓励联合体投标,组建多学科、专业化的技术团队。
3.启动霍山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
根据自然资办发〔2019〕38号文件和皖自然资规划函〔2019〕584号文件及六自然资函〔2019〕220号文件要求,开展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以指标体系为核心,结合基础调查、专题研究、实地踏勘、社会调查等方法,切实摸清现状,在底线管控、品质宜居等方面,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在2019年11月底前,完成本年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报告;此后每年9月底前,完成当年年度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逐级汇入国家级系统。
4.启动县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下简称“双评价”)工作
开展县级 “双评价”,衔接市级“双评价”。明确霍山县资源禀赋特征和生态环境短板要素,作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基础和前提。
5.做好市、县、乡(镇)多层级的规划承接和传导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的细化和落实,同时要明确各乡镇(开发区)战略引导、底线管控、空间布局、系统指引等方面的发展与管控要求。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落实和细化市级规划要求的同时,加强对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指引,明确镇村体系,提出乡村空间优化、品质提升要求。要严格遵守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并对县级规划内容进行进一步分解和细化。 结合各乡镇(开发区)发展建设实际情况,对于县级非强制性规划内容,如公服设施、基础设施选址等具体事项安排可以适当作出优化与调整。
6.与发改部门正在编制的县“十四五”规划的街接,落实发展目标和指标,为发展规划落地提供空间保障。
(三)逐步健全政策法规和制度
紧跟国家、省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立法进程,配合市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更新、学习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五、任务分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编制,县直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政府联动配合编制。
根据编制工作需要,以生态优先、资源管控、全域统筹为指引,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领域和重大问题,分别从县域空间布局,人口发展与城镇化、乡村振兴,产业与区域协同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生态修复等方面,提出需要县有关单位承担的11个研究专题。
(一)专题清单
1.空间布局方面专题
专题一:霍山县既有空间规划实施评估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住建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专题二:霍山县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专题三:霍山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评估划定与管控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专题四:霍山县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和管控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住建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专题五:霍山县中心城区空间发展和特色研究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住建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2.城镇化、乡村振兴方面专题
专题六:霍山县发展战略与城镇化专题研究
牵头部门:县发改委;
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公安局、统计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专题七:霍山县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住建局、交运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3.产业发展方面专题
专题八: 霍山产业发展及区域协同战略研究
牵头部门:县科技经信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专题九:霍山县大健康产业发展研究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卫健委、文旅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4.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专题
专题十:霍山县综合交通体系和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研究
牵头部门:县发改委;
配合部门:县交运局、住建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5.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生态修复方面专题
专题十一:霍山县生态空间保护与修复研究
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二)专题经费及工作要求
各部门牵头的相关专题研究编制经费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费用中统一考虑。各牵头部门要真正担负起牵头作用,负责相关专题的组织推进、任务协调、技术把关、阶段验收等工作,积极联系各配合部门;配合部门要安排专人全力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各项专题研究工作。专题研究成果必须上报县分管领导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协调保障
为确保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县政府成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为组长,常务县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规划日常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各乡镇(开发区)参与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导和技术论证,提供规划所需信息和资料,参与相关规划成果审核审查,并及时启动和组织安排好各乡镇(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务、交运、住建、文旅、经信、财政、林业、教体、科技、商务、卫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参与相关规划编制指导和技术论证,提供规划所需信息和资料,提出关于与本部门相关的新构想、新规划,参与相关规划成果审核审查,形成部门合力。
(二)技术团队保障
建立多学科、专业化、综合性相结合的规划编制技术团队(应具备城乡规划甲级或土地利用规划乙级以上资质),同时邀请省内知名专家对规划编制中的核心问题和方案设计进行研究、指导,参与规划成果审核论证。
(三)编制经费保障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由县政府统筹保障。
(四)舆论宣传引导
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全面深入宣传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意义,形成尊重规划、按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健全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手段,建立广泛的公众参与机制,听取社会意见,促进公众参与,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实现共谋、共建、共治、共享。
附件:关于成立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
关于成立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 珞(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光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郝晓武(副县长)
成 员:高若愚(县发改委)
崔道富(县公安局)
刘朝东(县财政局)
余小春(县自然资源局)
许华清(县住建局)
王才品(县水务局)
彭 琼(县林业局)
朱松如(县生态环境分局)
龚耀宗(县农业农村局)
王 昌(县统计局)
余全胜(县交运局)
李永海(县科技经信局)
但修胜(县民政局)
彭宗怀(县卫健委)
赵 刚(县文旅局)
王大春(县教育局)
叶登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传江(衡山镇)
梁 东(与儿街镇)
马启智(佛子岭镇)
张紫扬(诸佛庵镇)
何 林(上土市镇)
彭 臻(漫水河镇)
胡圣祥(磨子潭镇)
程业清(下符桥镇)
汪明勇(单龙寺镇)
葛子俊(但家庙镇)
邬剑涛(黑石渡镇)
闫 奎(落儿领镇)
仇多弟(大化坪镇)
王 飞(东西溪乡)
贺新建(太平畈乡)
任其平(太阳乡)
李团结(县经济开发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和协调做好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余小春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