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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廉政风险点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3-22 17:17 信息来源: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表
序号 事项名称 廉政
风险点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1 土地开垦区内一次性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荒山、荒地、荒坡、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3 1.因人情关系受理不齐全、不合规材料。 1.严格执行评审标准和规定。
2.对开发单位修改上报的材料实行第二人复核制。
3.不接受被评审单位的礼品、礼金等,严格执行《安徽省国土资源项目评审验收办法》中关于不收取评审费的规定。
1.经办人员
2.因人情关系或自律不够而干扰评审结果。违规收取评审费。 2.整理中心负责人
3.明知开发单位对专家评审提出的意见修改不到位,给予审查通过。 3.分管局长
2 建设用地预审 3 1.受理阶段: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或者符合条件的 不予受理;因人情关系受理不齐全、不合规材料,或碍于情面,降低审查标准;因接受请托或受私利影响,不按规程进行操作。 1.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确保用地预审规范。加强对科室工作的监管力度,严格依法办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2.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要求,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3.严格对照《土地管理法》所确定的必备条件认真办理各项手续。
1.各股室审查人员
2.审查阶段:因自律不够,不按法律规定标准审核的。 2.相关审查股室负责人
3.审批阶段:因人情关系,不按法律规定标准审批的;因接受请托或受私利影响,不按法律规程进行办理的。 3.分管局长
3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调解 3 1.接受请托,调查取证中有倾向性地收集证据。 1.坚持调查取证两人以上,依法合理调解,公正裁决。
2.调查人员不得参加相对人宴请,或收受礼金礼品等。
3.严格执行案件会审制度。
4.提出的处理意见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1.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长、政策法规与执法科股长
2.接受请托,在调解中不公正倾向一方。 2.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长、政策法规与执法科股长
3.违规提出不公平公正的裁决意见 3.分管局长
4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1.立案:碍于情面,依法应当立案的不予立案。 1.严格执行违法案件立案标准。
2.要及时立案,不立案要说明理
由并报局负责人批准。
3.严格落实办案人员回避制度。
1.经办人员
2.调查:接受违法相对人的请托,对案件的调查不彻底,或有意隐瞒事实。 2.经办人员
5 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1.立案:碍于情面,依法应当立案的不予立案。 1.严格执行违法案件立案标准。
2.要及时立案,不立案要说明理
由并报局负责人批准。
3.严格落实办案人员回避制度。
4.参与现场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名。
1.经办人员
2.调查:接受违法相对人的请托,对案件的调查不彻底,或有意隐瞒事实。 2.经办人员
3.审查:按受违法相对人的请托,对违规行为不处理或者从轻、减轻处理。 3.执法大队负责人
6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3 1.受理阶段: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或者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因人情关系受理不齐全、不合规材料,或碍于情面,降低受理标准的。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
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
1.经办人员
2.审查阶段:因人情关系或自律不够,不按法律规定标准审核的;因接受请托或受私利影响,不按规定进行改变用途审核拟定供地方案,报市政府批
准的 。

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
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
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
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
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
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
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
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
经有关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
的规定办理。
2.开发利用股负责人
3.审批阶段:因人情关系,不按法律规定标准审批的;因接受请托,不按规定进行改变用途审核拟定供地方案,报市政府批准的。 3.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
7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批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条、二十五条及不动
产登记暂行条例进行审核,对不
符合条件的审核一律不得通过。
1.经办人员
2.审查阶段:因自律不够,不按法律
规定标准审核的。
2.开发利用股负责人
3.审批阶段:因人情关系,不按法律规定标准审批的;因接受请托或受私利影响,不按法律规程进行办理的。 3.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
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1.受理阶段: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或者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因人情关系受理不齐全、不合规材料,或碍于情面,降低审查标准;因接受请托或
受私利影响,不按规程进行操作。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房地产管理法》进行用地划拨审
批 ;
2.根据《划拨用地目录》(2001
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9
号)进行划拨审批。
1.经办人员
2.审查阶段:不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查;因人情关系或自律不够而干扰土地出让行为的;为谋取私利或碍于情面,未真正形成“净地”出让的。 2.开发利用股负责人
3.审批阶段:不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批 3.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
9 征缴土地闲置费 3 1.受理阶段: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或者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因人情关系受理不齐全、不合规材料,或碍于情面,降低审查标准;因接受请托或受私利影响,不按规程进行操作。 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
条、《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2
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
资源部令第五十三号发布)第十
四条审核闲置土地性质,监督被
征缴企业法人按时足额缴纳土地
闲 置 费 。
1.经办人员
2.审查阶段:因自律不够,不按法律规定标准审核的。 2.开发利用股负责人
3.审批阶段:因人情关系,不按法律规定标准审批的;因接受请托或受私利影响,不按法律规程进行办理的。 3.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
10 土地等级评定 1 不按规定标准进行工作开展的;因人情关系或自律不够而干扰工作开展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
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二百五十六号发布,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五百八十八号
修订)开展土地等级评定工作。
开发利用股负责人
11 地价评估备案 3 1.受理阶段: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或者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因人情关系受理不齐全、不合规材料,或碍于情面,降低受理标准的。 按照《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
行)>的通知》(2001年5月29
日国土资厅发(2001)42号)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办
1.经办人员
2.审查阶段:因人情关系或自律不够,不按法律规定标准审核的;因接受请托或受私利影响,不按规定进行改变用途审核拟定供地方案,报市政府批准的 。
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
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
(2012年6月14日国土资厅发
〔2012〕35号开展地价评估备
案工作
2.开发利用股负责人
3.审批阶段:因人情关系,不按法律规定标准审批的;因接受请托,不按规定进行改变用途审核拟定供地方案,报市政府批准的 3.分管负责人
12 项目用地审查、临时用地审查、设施农业用地审查 1.完善项目用地资料审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严肃查处。
2.廉洁自律,与管理相对人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不接受其礼金、有价证券和宴请等。
3.勤政高效,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制度。
4.积极推进实行阳光行政,规范操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经办人员
2.碍于情面或接受请托,对没有修改完善的项目用地,给予审查通过。 2.用途管制股负责人
3.因自律不够,不严格审查把关,不如实反映项目用地申报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影响领导决策。对符合条件的报件有意拖延报批时间。 3.分管领导
13 不动产登记 2 1.申请人未全部到场,却予以受理。 窗口设置身份证读取与人像识别设备,逐一匹配申请人身份信息。大厅中设置监控,记录窗口情况 受理人员、大厅主任
2.不按规定认真查验有关申请材料、对明显疏漏和错误问题视而不见等 业务审核采取随机分配制度,不得固定提交至某位特定人员审核。 受理人员、审核人员、大厅主任、中心分管业务副主任
14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的认定 1 因人情关系或自律不够而不认定责任。 1.严格执行评审标准和规定,由专家组3-5人,现场认定;
2.廉洁自律、杜绝礼物、礼金和宴请等。
地灾办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1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及资质备案 1 不及时受理或不按规定受理。 1.加强法律知识学习。
2.加强廉洁建设。
3.加强责任追究。
地灾办经办人员
16 土地招拍挂中竞买资料审查 1.因人情关系受理不齐全、不合规竞买申请材料。 1.对竞买人申请材料实行第二人复核制。
2.严格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规定,规范审查竞买的申请材料。
1.经办人员
2.明知竞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合格,给予审查通过,土地出让成交。 2.收储中心负责人
17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2 1.接受请托,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报件,违规受理。 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和自然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管理的规定 。 1.矿产股负责人
2.接受请托,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报件,违规审定同意。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矿业权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 2.矿产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18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因勘查作业区范围或矿区范围争议裁决 2 1.碍于情面或为谋取私利,对争议的事实、证据材料未进行认真审查,查明案情 。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及实施细
则相关规定。
1.矿产股负责人
2.碍于情面或为谋取私利,不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做出合法公正的裁决。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分管负责人
19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2 1.碍于情面,或为谋取私利,对不符合评审条件的受理。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制度规定。 1.矿产股负责人
2.碍于情面,或为谋取私利,对不符合备案规定要求的,出具备案证明。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收管理相对人礼金和受邀参加消费性娱乐活动。
2.矿产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20 矿业权设定抵押备案 2 1.对不符合条件的抵押备案申请,违规初审同意 。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矿业权抵押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1.矿产股负责人
2.对不符合条件的抵押备案申请,违规同意,
并提交局领导审批。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矿业权抵押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2.矿产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21 矿山地质环境治
理项目验收
1 不及时受理或不按规定受理。 1.强法律知识学习。
2.加强廉洁建设。
3.加强责任追究。
生态修复股负责人
22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5 1.受理阶段风险:窗口收件时态度恶劣,刁难申请人;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 1.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互联网、公示栏、办事指南和告知单等形式将登记资料予以公开。
2.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窗口经办人
2.审查阶段风险: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审查通过;未按《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规范要求受理申请材料。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受理申请落实到人。
2.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受理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3.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受理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分管领导
3.决定阶段风险:未进行现场踏勘或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即上报审批;违反许可流程,做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许可或故意拖延。 1.落实现场踏勘制度,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认真办理各项手续。
2. 严格履行职责、遵守办事流程,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权限、内容、程序和条件作出行政许可。
主要领导
4.送达阶段风险:准予办理的,未按规定出具《选址意见书》;不予办理的,未按规定出具《驳回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对申请人进行回访。 窗口经办人
5.事后监管阶段风险:对不符合规划许可的规划选址不予查处或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 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 分管领导
2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及延期批准(含临时建设) 1、认真执行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切实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2、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
行政审批股经办人员
窗口经办人
2.审查责任风险:对受理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 1、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标准进行审查,认真履行审查职责;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
分管领导
3.决定责任风险: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审批决定;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1、依法及时审查,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审批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
主要领导
4.送达责任风险:准予许可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制发不予许可决定书,信息公开。 1.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时发放符合条件的许可证。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
行政审批股经办人员
口经办人
5.事后监管阶段风险: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 分管领导
24 城镇建设用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1.受理阶段风险:窗口收件时态度恶劣,刁难申请人;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 1.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互联网、公示栏、办事指南和告知单等形式将登记资料予以公开。
2.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窗口经办人/乡、镇人民政府经办人
2.审查阶段风险: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审查通过;未按建设用地规划的相关条件对材料审核,提出拟办意见;审查中对涉及规划设计条件拟定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或隐瞒不报。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受理申请落实到人。
2.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受理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3. 严格审查流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窗口经办人/局分管领导/乡镇分管领导
3.决定阶段风险:违反许可流程,做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许可或故意拖延;接受当事人的请托和受外界压力影响,可能出现影响公正办证的行为。 1.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要求,做到审批公开、公平、公正。
2. 严格履行职责、遵守办事流程,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权限、内容、程序和条件作出行政许可。
局主要领导/乡镇主要领
4.送达阶段风险:准予办理的,未按规定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予办理的,未按规定出具《驳回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对申请人进行回访。 窗口经办人/乡、镇人民政府经办人
5.事后监管阶段风险:对不符合规划许可的规划建设不予查处或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 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 局分管领导/乡镇分管领
25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2 1.受理阶段风险:没有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 1.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受理。
2.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审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4.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股
2.审查阶段风险: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审查通过;接受申请人请托,把关不严,对不符合规划核实申请予以审查通过。 建管经办人员
26 土地勘测 2 1.接受请托,地籍测量时不按实际范围测量,造成发证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  1.加强法律知识学习。
2.加强廉洁建设。
3.加强责任追究。
2.故意拖延时间,索要对方礼物 2.勘测负责人
27 政务公开事项 4 1、政务信息安全受到黑客攻击、病毒侵害、网络钓鱼等各种威胁。
2、保密性被各种非法获取信息的手段,如监听、窃听、拦截等.
3、政务信息的完整性被篡改、损毁等事情发生.
4、政务公开事项信息数据丢失等导致数据不可用的风险。
1、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加密传输通道、设置访问控制。
2、加密数据存储和传输、采用防窥屏等技术、设置访问权限控制等。
3、采用数字签名、设置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等。
4、定期备份数据、设置灾备系统、进行容量规划等。
行政审批经办人员
28 财务审核 2 1.审核把关风险:可能存在财务经费审核不严格,对财经纪律执行原则性不强,搞“人情审核”、内外勾结,谋取私利。
2.经费审批权限执行风险:可能存在不按照办机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出现违规审批。 
1.落实支出审批与付款业务分离制度,建立财务业务合理分工、互相监督机制。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经费开支需事前请示、集体研究。
3.严格按照办财务审批权限执行,杜绝越权越级审批经费。
4.建立财务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财务业务培训,增强财务人员原则性、纪律性。
5.落实内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定期开展内部审计。 
人事财务股负责人
29 公务车辆管理 3 1.加油卡管理风险:可能不按规定一车一卡,故意混淆使用,造成私人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
2.车辆维修管理风险:可能不走规定申报流程,不按规定报销,造成维修费用失控。
3.车辆派遣风险:可能不按规定派遣车辆,准许
人情用车,造成公车私用。
1.不定期开展督查,加强动态化、常态化管理。
2.车辆维修项目严格按管理流程执行。
3.严格执行用车规定,认真履行车辆使用审批手续,做到公务车辆
一用一审
办公室经办人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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