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石渡镇清潭沟村、漫水河镇安家河村、大化坪镇白莲崖村、铁岭村及舞旗河村:
因G346霍山至英山绿色公路项目先行用地需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用地项目名称
G346霍山至英山绿色公路项目。
二、先行用地位置(四至范围)
先行用地在本县共涉及3个乡镇5个行政村,分别位于黑石渡镇清潭沟村、漫水河镇安家河村、大化坪镇白莲崖村、铁岭村及舞旗河村境内,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先行用地涉及村面积
先行用地总面积6.5365公顷,涉及集体土地6.2016公顷,其中农用地5.9816公顷(耕地0.7697公顷),建设用地0.2200公顷;涉及国有土地0.334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764公顷,未利用地0.2585公顷,具体如下:
1、黑石渡镇清潭沟村:面积1.4356公顷,其中农用地1.2912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1444公顷。
2、漫水河镇安家河村:面积2.1527公顷,其中农用地2.0771公顷(含耕地0.2825公顷),建设用地0.0756公顷。
3、大化坪镇白莲崖村:面积1.3207公顷,其中农用地1.3207公顷(含耕地0公顷)。
4、大化坪镇铁岭村:面积0.4323公顷,其中农用地0.4323公顷(含耕地0公顷)。
5、大化坪镇舞旗河村:面积0.8603公顷,其中农用地0.8603公顷(含耕地0.4872公顷)。
四、先行用地涉补偿标准
1、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本项目先行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执行。
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本项目先行用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号)执行。
五、先行用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方式
1、该项目所涉及农业人口安置采取货币安置和会保障安置相结合方式,实际安置方法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2、先行用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和社保资金筹集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4〕72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六政〔2024〕28号)等规定执行。
六、相关注意事项
1、本公告下发后,在先行用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2、本公告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送达涉及农户。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以上先行用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如有不同意见,可在5日内书面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