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行政确认

关于高红不动产登记证书的遗失声明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11-12 09:37 信息来源: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高红保管不善,将2014058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红

                 202411月12日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