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玉奇因保管不善,将000458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吉勇(代办)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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