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7〕2号)有关要求,专家组对《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霍山县圣人山矿区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周陈陈
联系电话:0564-5038876
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8日
拟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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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评审时间 |
专家评审结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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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霍山县圣人山矿区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2021年7月4日; |
该方案编制依据较充分,土地复垦责任区划分准确,矿山地质环境、土地损毁现状与预测评价适宜,提出的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措施符合矿山实际,基金提取额度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需求匹配,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同意方案通过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