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2019〕83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六政〔2020〕10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县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内容时间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强化组织领导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县情情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我县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霍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在2020年3月底前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普查工作。各村(居)民委员会也要成立人口普查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三、落实经费保障
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县和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共同负担,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物价上涨、人口增加、普查难度加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补贴发放、数据采集设备和普查物资购置等因素,对属于本级负担的经费支出作出预算安排。要认真落实办公地点、交通工具等工作条件。对于普查期间确需值班、加班的,各地可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定支付相应的值班、加班补贴,确保普查工作如期顺利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普查经费管理,厉行节约,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
四、做好宣传动员
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总结疫情防控宣传铺天盖地、家喻户晓、通俗易懂、上下联动的成功经验,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目的、意义、要求以及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普查方案规定,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实施科学有序的系统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县统计局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县统计局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的方式开展普查登记,由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入户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夯实普查基础工作。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可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中人员力量下沉的有利时机,及时组织辖区内村(社区)开展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收集工作,并汇总造册,为人口普查工作正式开展奠定基础。
附件:霍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0年3月4日
附件
霍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光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余龙松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
王 昌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余龙松 县政府办
汪九斌 县委宣传部
朱宽林 县委统战部
朱景宏 县发改委
戴光明 县公安局
张 敏 县自然资源局
余 英 县住建局
何旭明 县卫健委
刘太金 县委网信办
刘守忠 县教育局
王 芳 县民政局
李学斌 县司法局
查 勇 县财政局
陈昌启 县人社局
李明和 县农业农村局
汪 洋 县应急局
董益成 县市场监管局
蔡先春 县城管局
柴月宏 县文旅局
彭宗武 县统计局
魏明友 县机关事务中心
何富周 县总工会
王莹莹 团县委
梁峥嵘 县妇联
武 鹏 县人武部
陈 帆 县武警中队
肖 勇 数据资源管理局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彭宗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