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核算,一季度我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4.7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5%,居全市第5位,在全市四个县中排末位。增幅高于全市0.2个百分点,低于全省0.7个百分点。
一、经济运行的亮点
1.从三次产业看,第二产业支撑明显。一季度,全县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3.16亿元、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24.27亿元、增长10.5%,第三产业增加值27.33亿元、下降0.2%。第二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96.9%,拉动GDP增长4.3个百分点。
2.从行业门类看,建筑业拉动强劲。一季度,全县实现建筑业增加值3.81亿元、同比增长48.1%,增幅高于GDP增速43.6个百分点。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县GDP的比重仅为7%,拉动全县GDP增长2.4个百分点,建筑业增加值的强劲拉动作用得益于建筑业总产值【增长15.7%,全市第2位】和建安投资【增长91.2%,全市第1位】的快速增长。
3.从核算指标看,多数指标高于全市。一季度,根据现行GDP核算方案,用“金融机构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速”1项指标代替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速、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增速2项指标,核算指标由29项调整为28项,剔除市级统一使用的6项指标,剩下的22项指标中有15项指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1.批发业下拉GDP增速较多。一季度,我县批发业商品销售额下降17.5%,低于全市16.5个百分点,全市倒二,下拉全县GDP增速1.3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我县两家重点企业安徽应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稻箩香粮油有限公司一季度数据均为零,合计下拉限上批发业销售额增速25个百分点。
2.规上采矿业增速下降较大。一季度,我县规上采矿业企业增加值下降12.4%,低于全市2.8个百分点,下拉全县GDP增速0.66个百分点。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霍山国鑫建材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一季度产值下降38%,增加值下降21.3%,下拉规上采矿业增加值增速17.1个百分点。
3.公管行业工资增速不达预期。一季度,公管行业工资总额下降5.2%,增速低于全市2.3个百分点,下拉全县GDP增速0.23个百分点。由于今年公管行业新增了霍山县公安局下属的交通管理大队作为新样本单位,根据制度要求,新增单位数据当年不参与汇总。而霍山县公安局由于本期剔除了交通管理大队数据,但同期基数包含了交通管理大队数据,导致霍山县公安局本期下降较大,影响了公管行业整体工资增速。
4.规下工业增加值增速不快。一季度,我县规下工业增加值增长4.5%,低于全市0.7个百分点,全市第6位,该指标上年同期、去年全年在全市位次均处全市后列,分别是第6位和末位。全县70户规下样本单位中仅有41户正常经营,其中19户营业收入增速为负,导致整体规下工业营业收入增速不高。
三、几点建议
1.持续收窄批发业销售额降幅。一是摸排增量,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对接税务部门,梳理县域范围内销售额较大且不在库的企业名单,加强培育、指导,陆续将这些企业升规纳统,增加批发业销售额增量;二是深挖潜力,全面走访了解在库的12户批发企业经营状况,有效解决其经营难点,挖掘企业销售潜力,全力弥补两家企业本期销售额亏空,持续收窄批发业降幅。
2.大力促进采矿企业产品销售。一是做大内销,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需梳理了解县域各用沙企业、各项目工地的砂石采购来源,鼓励引导非采购本地砂石的企业和项目单位使用本地砂石,增加县域采砂企业销售量;二是扩大外销,利用本地碎石子的优秀品质,做好县外品牌宣传,吸引县外项目工地采购我县砂石开展工程施工,进一步提高销量。
3.加强公管行业工资报数指导。主管部门应加强同统计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入了解工资总额报数机制。同时保持与公管行业样本单位的沟通联系,在正式报数前开展业务指导,确保各样本单位精准填报工资数据,做到应统尽统。
4.提升规下工业整体营收增速。一是增加样本,主管部门联合样本村居所在乡镇全力摸排成长性好、潜力大的工业企业,在5月20日之前将这些企业申报纳入到规下样本单位中,有效提升增量;二是减少降幅,针对19户营业收入增速为负的规下工业企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要跟进走访,着力解决其生产经营堵点,帮助企业尽快扭负为正,在二季度报数中得到体现。
5.凸显制造行业经济支撑作用。规上制造业增加值增速每增长一个百分点,拉动GDP增长0.231个百分点。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规上制造业对GDP增速的强劲拉动作用,与62户产值负增长、11户产值增速低于5%的企业【不包含已申报退出保留基数的企业】精准对接,制定有效措施,开展帮扶,争取二季度规上制造业增速得到有效提高,进一步凸显规上制造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