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8亿元,同比增长4%,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全市末位。其中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1.2%,低于全市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全市第7位。
一、1-3月份商贸经济运行情况
1.批发业。全社会批发业销售额增长3.6%,低于全市4.4个百分点,全市末位。其中限上批发业销售额同比增长3%,零售额同比增长12.5%。
2.零售业。全社会零售业销售额增长11.7%,高于全市2个百分点,全市第2位。其中限上零售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2.8%,零售额同比增长13.2%。
3.住宿业。全社会住宿业营业额增长18.8%,高于全市9.4个百分点,全市第1位。其中限上住宿业营业额同比增长32.6%,零售额同比增长11.9%。
4.餐饮业。全社会餐饮业营业额增长2.9%,低于全市2.4个百分点,全市末位。其中限上餐饮业营业额同比下降7.1%,零售额同比下降7%。
二、存在问题
1.批发业增长压力较大。重点企业中,迎驾酒业销售公司占全县限上批发业销售额比重高达92.4%,但受整体消费降级,白酒行业内部竞争激烈等影响,迎驾酒业销售公司白酒销售不及预期,增长幅度较小,影响了批发业整体增速。
2.限上餐饮业发展乏力。61家限上餐饮单位中,有26家单位营业额负增长(其中10家退库保留基数),负增长面达42.6%,合计下拉限上餐饮业营业额增速20个百分点,10家退库保留基数的单位合计下拉餐饮业营业额增速12.7个百分点。
3.统计基础依然较薄弱。部分调查对象对统计调查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统计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相对不高。同时,部分单位大部分精力在经营发展上、对财务制度的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归档整理等基础工作的认识不够,缺少主动性和系统性,统计数据质量风险依然存在。
二、对策建议
1.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建议主管部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牢固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建立常态化的走访调研机制,健全责任包保清单,深入了解企业运营状况和实际需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力争负增长企业收窄转正,慢增长企业实现较快增长。
2.关注餐饮行业发展。目前我县61家限上餐饮单位,31家体量较小(预估全年营业收入不到300万),主管部门应加强同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动态实时监测准规模企业经营状况。同时加大纳统政策宣传力度,完善“升规纳统”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餐饮单位早日申报纳统。
3.加强企业基础建设。建议主管部门对基层基础较差的企业开展点对点帮扶,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切实做到数出有据、数出有源,引导企业依法填报、规范填报,从源头上提升数据质量,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