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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应急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制度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8-16 15:18 信息来源:霍山县应急局  字体:[  ]

霍山县应急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收集整理各方面的意见并督促整改。

第三条  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特殊情况时应随时监督检查。

第四条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是否公正、公平、公开并完整、及时、准确;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 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箱,定期通报情况,认真收集群众意见,多渠道、多形式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对在监督检查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要认真进行分类梳理,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和落实,及时进行反馈。

第七条 本制度由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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