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应急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部门文件】霍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提升醇基燃料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的工作方案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06-03 15:21 信息来源:霍山县应急局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提升醇基燃料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的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霍山县应急管理局          霍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霍山县交通运输局               霍山县商务局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霍山县消防救援局

            2025  6  5  


关于提升醇基燃料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 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和规范醇基燃料(本 方案中醇基燃料是指以甲醇或乙醇等醇类物质为主要成分 配制的液体燃料)全链条安全管理和使用,从根本上消除重 大安全风险,解决瓶颈性、源头性、本质性突出问题,特制 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整治醇基燃料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 节的安全隐患,落实餐饮用醇基液体燃料使用安全规程,规 范完善醇基燃料使用的安全要求;完成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醇 基燃料及燃料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存在的 重大安全风险的摸排整治。到 2027 年底前建立健全严进、 严管、重罚的醇基燃料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本质安全水平明 显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标准制度体系建设

严格落实省即将出台的《餐饮用醇基液体燃料使用安全 规程》,结合本县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各部门 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与宣传引导,对餐饮用醇基燃料的 布置、卸车、储存、灶具燃烧器、燃料管道、使用安全要求 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推动醇基燃料安全管理实现 排查有

标可量、执法有标可依、救援有标可循 。推动醇基燃料行 业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严格规范闪点低于 60℃的醇基燃料 在民用领域使用。(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商务局、县公 安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县生态环 境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委统战部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乡镇落实,不再 单独列出)

二)加强生产环节风险管控

强化关 口前移,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燃料的生产实 施安全许可和监督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属于危险 化学品的醇基燃料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审查;督促企业严格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加强生产全过程管理,不得使用国家淘汰落后工艺、 设备;对生产环节醇基燃料及其包装物、容器(车载常压罐 体)和灶具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县应急 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经营环节风险管控

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燃料的经营实施安全许可和 监督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 燃料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审查;监督经营单位配备符合安全 标准的储存和配送设备,严格落实醇基燃料储存罐区重大危 险源“包保责任制”,督促企业根据危险特性选用符合相关规 定的装置设备和控制仪表系统,确保电气设备、监测仪表等 设备设施运行可靠;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向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单位以及个人供应醇基燃料; 对销售环节醇基燃料及其包装物、容器(车载常压罐体)和 灶具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 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运输环节风险管控

依照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核查记录车辆和 从业人员相关证件,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运输 环节装卸查验、记录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全程现场监护, 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持证上岗;对运输危险 货物的车辆、罐体加强监督检查,在检验合格的基础上,按 照规定安装、悬挂警示标志,随车携带防护用品、应急救援 器材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储存使用环节风险管控

引导单位和个人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醇基燃料、储存设  施、管道和灶具,确保设备设施安装符合防火防泄漏要求、  具备紧急报警和切断功能,醇基燃料使用场所应符合《建筑  防火通用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要求;对使用单位  应急预案编制、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器材、应急物资配备等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避免在同一个场所使用或存放其他燃料。 督促供应商出售醇基燃料时,对使用单位提供相应技术服务  和指导。(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消防救援局等按职责分  工负责,县住建局配合)

六)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督促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确保  产品质量符合《醇基液体燃料》(GB166630 );依法打击无  生产厂家、无质量合格证和无生产日期的 三无产品”;着力  清除 油气混用”、私自调配等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 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醇基燃料等行为,依法关闭违法违  规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使用场所。(责任单位:县市场  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升醇基燃料领域本质安全 水平工作,严格落实 三管三必须 要求,结合省安委办《关 于明确醇基燃料、动火作业及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安全监管 职责的通知》,建立分层分级分环节的责任链条体系,认真 做好醇基燃料全链条、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协 调联动、信息共享、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层层 压实责任,落细落实措施。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 储存和使用醇基燃料等隐蔽性强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广 泛宣传其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鼓励广大职工群众举报。 强化指导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总 结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附件:1.醇基燃料安全监管职责

2.醇基燃料领域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1:

醇基燃料安全监管职责

(一)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依法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 基燃料的生产、经营实施安全许可和监督管理( 闪点低于 60℃或醇总含量不低于70%的醇基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

二)商务部门。负责督促餐饮等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使用醇基燃料的主体 责任和防范措施。

三)公安部门。负责醇基燃料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 全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 储存、运输和使用醇基燃料等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四)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醇基燃料道路运输企业、车 辆的资格管理。负责醇基燃料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 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资格管理。依法查处不符合资格条件 的运输企业、车辆以及驾驶人、押运员不具备资质等违法从 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为。

(五)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生产、销售环节醇基燃料 及其包装物、容器(车载常压罐体)和灶具的产品质量实施 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配 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醇基燃料等行为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负责新、改、扩建醇基 燃料生产、经营、储存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七)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对醇基燃料(属于易燃易爆 危险品的)使用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 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依规 承担事故应急救援相关任务。

(八)生态环境部门。督促废弃醇基燃料产生单位落实 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对已申报废弃的属于危险化学品的 醇基燃料,督促其产生单位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管理计划备 案等环境管理制度。指导废弃醇基燃料处置单位开展无害化 处置。依法查处废弃醇基燃料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相关环境 违法违规行为

(九)教育、卫生健康、民政、宗教等部门。按职责分 工负责加强醇基燃料流通使用环节管控,督促指导使用醇基 燃料的各类餐饮、学校、机关、医院、养老院、宗教场所和 其他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单位做好规范使用和安全管理。  

备注:该分工参考皖安办〔2024 67 号文件《关于明 确醇基燃料、动火作业及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安全监管职责 的通知》

附件 2:

                 醇基燃料领域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举措

完成时限

 

 

 

 

 

 

 

 

1

 

 

 

 

 

 

推进醇基燃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1.部署与实施。各县区开展醇基燃料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对生产、经 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存在的 安全隐患摸排工作,按照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合理制定整治计划,分区分类,统筹实施。

2.巩固提升。适时对整治工作推进情 况进行评估总结,持续跟踪摸排。

 

 

 

 

 

 

 

 

2025 年底

 

 

 

 

 

 

 

 

 

 

2

 

 

 

 

 

 

 

 

严格落实醇基燃料地方标准

 

 

1.标准宣贯。省《餐饮用醇基液体燃 料使用安全规程》颁布后,通过举办 培训班解读标准、现场宣贯解读标准、 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对全市餐饮 企业(含单位食堂) 、醇基燃料生产、 经营单位等进行宣贯。

2.标准运用。遵照醇基燃料安全监管 有关要求,结合 日常监管、专项整治 等工作,推动标准的深入运用,减少和避免事故发生。

 

 

 

 

 

 

 

 

 

 

2025 年底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