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防范非法分子破坏活动和非法信号入侵广播电视传输和播出系统,快速处置各类突发情况,杜绝非法信号传播,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优质播出,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本预案应对的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快速有效地做出反应,并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相应工作,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二、应对情况
(一)无线广播电视受到非法信号攻击;
(二)有线广播电视出现非法信号插播;
(三)卫星信号源遭到非法信号攻击;
(四)广播电视实施遭到严重破坏;
(五)有线网络遭到非法信号插入;
(六)其他有关危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发生。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负总责。
(二)快速控制原则。广播电视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必须快速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在第一时间切断非法信号,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先处置后报告原则。当发生本预案应对的紧急情况时,一线值班员电话通知值班领导迅速赶到机房指挥,必须立即做出应急处置,然后再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四、启动程序
(一)接到应对情况报告或接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领导小组指令时,立即启动预案。
(二)本预案由领导小组组长启动,当组长因公外出或在第一时间无法联系上时,由副组长启动。
(三)当本预案所应对的紧急情况出现时,按相关程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