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粮〔2023〕24号
霍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防汛抗旱救灾
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霍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防汛抗旱救灾应急预案:
一、预案目的
为了提高对突发旱涝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的处置突发旱涝事件,将灾害对人员、环境、储粮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保证人身安全和库存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按照组织健全、设备有效、制度落实、措施到位的要求,努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不断提高防汛抗旱水平,确保粮食安全;
(二)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三)防汛抗旱以确保人身和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树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
(四)防汛抗旱工作由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防范的原则。
三、工作职责
(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按照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和完善本系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研究分析全系统防汛抗旱工作形势,发布旱涝灾情信息,检查指导下属企业防汛抗旱工作,督促整改薄弱环节,组织和协助企业重大灾害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对重大灾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按规定上报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分为:
1.决定启动和终止预案,部署预案实施,统一指挥防汛抗旱救灾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及时掌握和发布汛期雨情、水情和旱期灾情动态,向下传达中心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向上及时报告旱涝灾情,确保旱涝灾害期间24小时信息畅通。
3.组织、采购、保管各种防汛抗旱器材及设施,粮食企业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汛抗旱器材及设施。
4.全系统已建立救灾抢险组,当发生一般灾情时,由企业自救,当发生重大灾情时,由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以最快速度参加防汛抗旱抢险行动。
(二)企业防汛抗旱领导组主要职责:
服从执行中心防汛抗旱工作领导组的统一指挥,成立应急防汛抗旱队伍,开展汛期抗旱常识培训和救灾预案演练,提前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准备和日常维护工作,当出现重大旱涝灾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现场抢险救灾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理等工作,企业是第一责任主体。
四、响应行动
(一)发生一般灾情
1.粮食企业防汛抗旱领导组,及时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全方位做好各种安全防护工作,重点加强储粮安全防护和危险房屋的防护,对地处低洼、易遭洪涝的粮食及时移库,危险房屋的住人及贵重物品迅速转移。
2.各单位执行24小时日夜值班制度,企业领导轮值带班,随时掌握汛期、水情和旱期灾情变化动态,及时作出应急部署。
3.当发生险情时,各单位防汛抗旱领导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全力组织指挥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及时排除险情,并将险情和救灾情况及时报告中心防汛抗旱救灾指挥部。
(二)发生重大灾情
1.企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汛抗旱领导组全体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全力指挥组织抢险救灾工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全力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中心防汛抗旱领导组和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
2.中心应急指挥部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作出应急部署,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安排运输车辆和组织抢险队伍,迅速赶赴现场,为粮食安全转移和防汛抗旱物资及时到位提供有力保障。
3.中心防汛抗旱工作领导组由组长或副组长带队,带领工作组,立即奔赴一线指挥救灾,根据灾情,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各项救援工作,动员和组织全单位力量进行及时救援,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同时,按规定将灾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必要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求援。
五、责任追究: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实行责任逐级追究制。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的岗位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霍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