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须提供身份证明,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渠道。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接收当面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邮寄至“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霍山县政务区,邮编:237200;3、在线申请。申请人可在霍山县政府网站在线申请,也可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邮箱(hsscjg2014@163.com)。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