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支持指导下,县市场监管局以依法行政为基本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县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完善法治体系建设,丰富执法普法内容,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创优营商环境,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2021年,局党组书记、局长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局党组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县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对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带头依法决策。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局党组多次听取各市场监管所、直属单位、各业务股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组织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及时制定《霍山县市场监管局2021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霍山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县局聘请专职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三)注重提升法治能力。局党组带头学习宪法法律,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组中心组编印《习近平谈全面依法治国(2021)》等学习材料,积极组织领导班子通过党组中心组、班子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体学法3次,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1、突出制度创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理念。扎实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开放包容的营商环境、便捷公平的创业环境、开拓进取的创新环境、开放公平的法治环境。一是市场准入放宽,营造“四最”营商环境,实现全县范围内企业开办环节减至“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证照"2个环节。2021年3月后实现城区范围内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小时,在行政服务大厅完善营业执照自助打印一体机等设备,登记注册时间再次提速,从提交材料到领照仅需半小时;二是继续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纳入我县“多证合一”改革的整合事项。三是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登记、“负面清单”+“自主承诺”,实现“六保”保市场主体的目标。
2.持续推进清单建设。按照县政府和市局工作部署,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变化,动态调整县级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优化完善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加强清单动态管理,确保清单依法合规、及时有效、符合实际。2021年底,我局行政权力事项485项,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429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强制24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奖励1项,其它权力19项。
(二)增强市场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1、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县检查事项清单大类150项,检查事项清单细类240项,检查对象库146536户,执法人员1006人,动态调整“一单两库”,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单位全覆盖。有序推进市场主体2021年年报工作,帮助指导企业开展年报公示,企业年报率92.1%,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1.9%。加强信用监管,结合创城工作开展无证无照综合治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案件15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市场主体1903户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经营户共7445户,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20437条,上传双公示信息1万余条,协助司法机关办理冻结股权登记33件。
2、强化执法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全局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290件,罚款16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9件。一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经营行为。组织开展“霍山石斛”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行动,共检查督促整改石斛经营主体108家,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6起。二是加强广告市场监管。指导10多家广告企业落实《广告法》,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查处虚假违法食药广告等整治行动,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24起。三是加强计量监管。对眼镜店、加油机、天平、电子衡器、压力表、血压计等量器具进行检查,合计3600多台件,立案查处计量违法案件1件。四是加强价格行政执法。疫情期间,对哄抬价格、牟取暴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起;对高于政府定价的燃气安装、转供电行为进行查处,共立案13起。五是开展长江禁渔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鱼类市场专项整治集中行动6次。六是开展保健市场百日行动。出动检查人员1242人次,检查密集场所26个,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96个,保健类产品经营户155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7起。七是开展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与县商务局、应急局、公安局等部门对违法经营成品油进行整治,查办成品油案件1起。八是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对20家新冠疫苗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6家药店、商超、酒店责令停业整顿,查处疫情相关案件4起。
3、多措并举,巩固“安徽省质量强县”创建成果。一是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监管和治理,促进工业产品质量稳中有升,对全县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查企业整改到位。二是加大重点企业分类监管,加快标准提档升级,引导我县石斛、建材、林产、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增强质量立企、强企的内生动力,加强“地方品牌”培育、发展与保护,打造更多质量标杆企业。
(三)加强重大安全领域监管,有力保障民生。
1、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一是推进巩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强化重点领域重要节点监管。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整治、婴幼儿食品专项检查、食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专项整治、中高考、国庆中秋双节食品安全保障、食品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药品销售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疫苗监管等各类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食品药品经营主体413家次,提出整改意见24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签订承诺书33份。二是加强疫情防控指导。指导生产经营者采取有效疫情防控措施,发挥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方面哨点作用;严禁野生动物交易、严防严查来源不明、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三是继续落实进口冷链产品“四证一码”监管及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冷链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四是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学校食品配送单位、校园周边经营单位的抽检频次和力度,把流通范围广、投诉举报集中、风险点高以及节日热销食品作为抽检重点品种,运用食品快速检测仪器,开展蔬菜农残、水果农残、水产品甲醛指标的快速检测,完成食品快速检测39252批次;做好药械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上报药、械、化不良反应1393例。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隐患排查。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依托动态监管平台,对全县登记在册的2206台(套)特种设备,特别是商场超市电梯进行分析,把好电梯安全使用服务关。重点整治气站无证充装燃气,过期未检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查封未捡电梯设备13台,发出监察指令书3份,立案查处4起特种设备违法案件。
(四)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我局目前持证执法人员共128人。
2、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制定市场监管系统具体举措、细化分解任务。制定《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责任人。二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具体要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打造阳光市场监管;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现场记录、严格事后记录归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守住依法行政底线,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
3、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一把手”均亲自过问。强化行政复议、诉讼能力建设,有专人负责行政复议答辩和应诉工作,办案机构参与,聘请了一名职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学习《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行为。2021年以来,我局行政复议案件4件,结果都是维持或胜诉,无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4、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联合霍山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转发《六安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对市场监督案件办理过程中协作、移送、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统一执法尺度,切实形成合力。二是在案件查办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符合移送的案件第一时间移送,无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案件。三是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加强与检察机关信息沟通。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及时录入到“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录入的案件信息准确、完整,信息平台畅通,实现了与司法监督的有效衔接。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在食品案件查办中邀请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加强协作,提高了行政执法办案效率和质量,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形成了良好工作机制,本年度共移送司法机关案件9件。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目标任务和群众期盼,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如,对新形势下创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不足、工作成效不够凸显,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探索不够深入;部分工作人员,习惯于用传统的方式去处理新问题,学法不深入,缺乏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不够完善,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有待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虽然已经建立,但执法监督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大对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提高全体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定期对全局各单位“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坚持立、改、废并举,不断推进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报备、公示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合法性。
(三)加强案件核审,建立案件法规审核关口前移制度。召开案件讨论会,帮助办案单位明确案件性质,理清办案思路,提出证据应收集的范围,规范办案行为。
(四)积极开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补充、完善工作。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八五”普法总体规划,确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持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六)加强执法队伍培训。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素养。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
(七)继续实施案卷评查制度。认真开展好案件自查、评查工作,切实提升案件质量。
(八)进一步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情况,认真执行省局制定的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防止案件查办过程中畸轻畸重情况发生。
(九)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市场监督案件办理过程中协作、移送、监督。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我局将在霍山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推进监督管理科学化、权力运行公开化,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法治环境,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