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5日,霍山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霍山县某超市销售的“云南白药”牌牙膏是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该局执法人员于当天对该超市进行检查。经查,该超市销售的标称由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云南白药”牌牙膏,现场存5盒,规格:100g/盒,进价15元/盒,售价18元/盒。经审批,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云南白药”牌牙膏5盒。
2021年12月24日,该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该批产品后经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鉴定,结论为侵犯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侵权产品。
该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该局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云南白药”牙膏5盒,处以罚款1500元。
霍山县市场监管局强化知识产权领域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营造了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