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山县委 霍山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21日印发了《霍山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政策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背景:一是2008年以来,我县对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求,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建设工作,先后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省创新型县,全县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显著加强。
二、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提出新的时代要求。2022年5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2022年10月,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六安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六发〔2022〕23号),各级党委、政府纷纷响应中央的文件号召。在这一背景下,霍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文件精神,结合霍山县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依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六安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意义:在巩固前期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提升本县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服务企业创新驱动发展,从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等方面。
总体考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讲话精神,对照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最终实现知识产权强国的战略目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研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仔细研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六安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分析了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认真回顾了前期打造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和教训,紧紧围绕我县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经济发展目标,立足实际,放眼未来,制定方案。
起草过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拟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3年1月10日-2月17日,通过县政府网站向全社会征求意见,2月10日—17日,书面向县法院、检察院、乡镇政府等47家单位征求意见,2月16日召开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联席会议就“征求意见稿”组织集中讨论,根据征得的6条意见建议,对文稿进一步进行修改。修改后,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履行发文程序。3月4日,《实施方案》经县委常委会第58次会议、县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先后经副县长彭永平、县长罗文、县委书记张守锐审签后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以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为引领,坚持“激励创新、质量优先、强化保护、开放合作、系统协同”的原则,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创造、运用体系。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共有三部分,分别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提出知识产权创新质量显著提高,保护能力明显增强,建立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创造、维权援助和行政保护机制等四大工作目标,主要明确当前直至2025年底的实施期间内,本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发展方向和具体的提升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提出“增强社会创新力量,全面提升创新质量”等四大项20小项任务,将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到各个部门。主要明确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社会创新,提高创新质量;强化保护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抓好运用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助力知识产权发展。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等四项举措。主要明确了组织领导、考核机制、宣传引导及资金保障,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落实。
六、创新举措
提出“培育一批现代高效特色农业、林业品牌,做强“霍货有名”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乡土特色品牌。”“推进“霍山石斛、霍山黄芽”等县域知名品牌参加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提升商标品牌影响力。”全力围绕我县区域价值品牌进行工作推进,打造符合我县发展模式的知识产权赋能模式。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将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实效。
二是加强监督指导,实时跟踪工作进度,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督查考评。
三是落实财政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