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霍山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压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排查治理风险隐患,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一、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重点
(一)严格履行监管责任,监督企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1.贯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定。监督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并落实到位。
2.持续深化“两书一单两报告”制度。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在厂区显著位置张贴食品安全承诺书和告企业员工书;建立企业风险隐患清单,并动态更新;开展食品生产安全自查,及时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3.全面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相关审查细则、《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培训,以及糕点、大桶水、食用植物油等重点产品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开展全覆盖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推进食品生产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生产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规模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指导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对已建成追溯体系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管并回头看。
(二)全面提升监管能力,不断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1.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食品生产监管制度,贯彻执行省局修订的食品生产经营飞行检查规定、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工作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制度等。
2.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和实际情况,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市级飞行检查;配合省局对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第三方辅助检查,对大型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参加市局组织的市级“双随机、一公开”交叉互查;组织辖区各监管所开展交叉互查。协助开展“流动诊所”工作,帮助连续抽检不合格企业彻底整改。
3.不断提升监督检查能力。开展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实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理论和实操水平。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有效性考评机制,严格规范“安徽省食品综合监管平台”使用,不断提高问题发现率、问题整改率和移动终端使用率。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安徽省食品综合监管平台”功能使用培训,加强局所联动分级管理,推行食品生产智慧监管。
(三)强化源头风险管控,切实筑牢夯实安全监管底线
1.全面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开展全覆盖、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针对食品产业发展实际,突出食品生产主要品种、食品生产集中区域,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风险隐患排查;针对舆情反映较为集中、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监督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等问题,开展专项风险隐患排查。
2.动态完善风险隐患台账。根据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健全完善“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档”风险隐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一企一档”风险隐患清单同步上传至“安徽省食品综合监管平台”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名下。
3.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治理。突出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大桶水、蜂蜜、固体饮料、食品添加剂等开展重点产品整治;突出食品生产集中区域开展重点区域整治;突出“两超一非”、重金属超标、微生物污染、塑化剂污染、掺杂使假、生产卫生条件不达标、标签标识不规范、连续抽检不合格等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四)持续常态引导规范,创新举措推动拉升发展标杆
1.持续开展规范提升。针对重点产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提升行动。指导帮助食品小作坊持续保持良好卫生环境,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鼓励引导食品小作坊改造设备设施、改良生产工艺、提升管理能力,积极向食品生产企业升级转化。聚焦豆制品行业规范提升,全面完成让全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豆制品”专项行动。
2.继续加强示范培育。持续开展示范企业(小作坊)、示范集中区(园区)和示范行业的培育工作,争创“食安安徽”品牌和其他各类质量品牌认证,不断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整治永康桥村“豆腐村”规划建设豆制品生产集中园区,为食品小作坊行业整体提升积累示范引领经验做法。
3.切实强化帮扶指导。持续开展“千企万坊”帮扶行动,积极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纾困解难。建立联系点清单制度,并定期上门,帮助联系解决实际问题。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食品生产领域“党建+食品安全”治理,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加强“小个专”党组织建设,指导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示范街(区)和党组织示范点创建活动。
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工作重点
(一)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督促企业依法经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依法取 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后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并持续合规经营。
2.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根据省局 印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制度》, 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岗位职责,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3.严格食品安全管理。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面落实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 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
4.强化人员培训考核。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 安全培训与考核工作,从业人员应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充分发挥“两库一平台”、书面考试等作用, 提升餐饮从业人员业务能力。要统筹安排季度、年度考核进度,每季度完成25%,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考核任务。
(二)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1.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春秋季开学期间,要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学校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全覆盖食品安全检查,年度食品安全检查频次不少于4次;切实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对全县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开展重点检查。
2.适时开展整治暗访。县局会同教育部门年度开展暗访不少于2次。对检查发现风险隐患问题突出的学校,要会同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有针对性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暗访,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3.开展“随机查食堂”活动。邀请新闻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等一同查学校食堂,不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年度开展“随机查食堂”活动不少于2次。
4.深化部门沟通合作。与教育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建立校园食品安全会商、通报工作机制,年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会商、通报不少于1次,强化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5.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强化社会共治,创新实施食品安全进校园“百千万“工程(百名讲师、千所学校、万名学生)。
(三)深化餐饮质量安全提升
1.完成提升行动任务。按照《安徽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活 动,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考覆盖率达90%以上,全面完成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建设“阳光厨房”,将视频信号接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以视频形式向消费者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
2.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监管。与民政部门加强互动联动,以养老机构食堂、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为重点,及时督促指导辖区民政服务机构按规定开展食品安全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并完成全覆盖监督检查。
3.落实“一企四单”制度。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一企四单”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必查内容。年底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 100%。
4.推进管理体系应用。力争全县校外供餐单位HACCP 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率达100%,鼓励连锁餐饮企业、大型学校食堂、其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采用先进管理方式,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以风险防控为导向,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大型餐饮企业等开展体系检查。
5.不断推进智慧监管。推进学校食堂、中央厨房、大型餐饮企业、养老机构食堂 (含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助餐点) “互联网+明厨亮灶”可视化监管建设,每季度通过视频调度不少于一次。要利用校外供餐单位可视化监管系统开展网上巡查,探索建立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的隐患防控新方式。6月底前,完成将教育部门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可视化监控视频信息接入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平台工作。
6.开展餐饮街区建设。培育创建餐饮质量安全街区1条。
7.加强网络餐饮监管。开展线上线下行政指导,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加强线上线下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巩固提升网络餐饮“食安封签”推广使用成效。
8.推动“小餐饮”管理水平提升。鼓励“小餐饮”集中经营,推动原料配送、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统一管理,改善环境卫生、加工布局和硬件设施,规范餐饮具消毒保洁等,努力改善“小餐饮”消费环境。
9.加强随机监督抽查。落实餐饮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任务;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确保年度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率达100%。继续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以“网红餐厅”等为重点,全县每2个月至少开展1次。
10.不断强化重点监管。以国庆、中秋、春节等为重要时段,以大中型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 养老机构等为重点单位,以旅游景区、商业区、车站、码头、 高速公路服务区、集会等为重点区域,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频次,不断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分类指导,实行有效闭环监管,严防食源性疾病发生。
11.完成其他重点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餐厨垃圾”“长江禁捕”、禁塑、反餐饮浪费等重点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成效。推动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餐饮环节相关工作。
(四)加强能力和制度建设
1.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餐饮服务监管人员比武练兵活动和基层监管人员暨检查员业务能力培训班,不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加强监管办案衔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立案调查,加强监管与办案无缝衔接,坚持有案必查,处罚到人。
3.完善相关监管制度。积极与卫生健康、住建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
4.强化舆情处置机制。坚持尽早发现、快速处置、及时上报,积极妥善处置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舆情和突发事件, 回应社会关切。
三、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重点
(一)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定。督促指导食品销售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并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2.开展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一是继续对大中型超市组织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鼓励开展重点品种信息公示活动。二是督促指导小微型食品经营店按“五好”示范店标准依法依规经营,创建“五好”示范店11家。三是持续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创建1家市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1.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和事权划分原则,根据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食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试点开展大型食品销售连锁企业体系检查,对校园及周边等高风险食品销售者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2.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开展全覆盖、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突出畜禽肉、水产品、食用植物油、乳制品、散装食品、食盐等重点品种,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等重点单位,开展重点风险隐患排查。
3.提高监督检查效率。积极运用“安徽省食品综合监管 平台”开展监督检查,提高移动端使用率、问题发现率和整改率。
4.做好核查处置工作。及时稳妥开展食品流通领域舆情 及信访核查处置、公众留言答复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1.加强农贸市场监管。积极协调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推动农贸市场明确市场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在农贸市场运用。
2.组织开展农兽药残留及非法添加专项治理。突出加强 “一枚蛋、一只鸡、两盘肉、三颗菜、四条鱼”等11个重点品种进入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查验把关,强化快速检测,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惠民活动,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
3.开展食品流通领域“佳节守护”行动。针对重点时段, 在大中型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消费集中区域,围绕节日热销食品,突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4.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针对农村地区销售过期、三无食品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宣传培训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全县食品流通监管人员培 训力度,夯实业务基础,全面提升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2.加强市场主体培训。加大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销售者的培训力度,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市场主体食品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落实能力。
四、特殊食品环节监管工作要点
(一)加强自查自纠,提升企业质量管控能力
1.完善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督促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确保“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并纳入常态化监督检查内容。按照《安徽省特殊食品生产过程可视化监管应用建设技术指南》要求,在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广生产过程可视化监管建设,进一步提升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智慧管理水平。
2.落实自查报告制度。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开展 2 次以上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加强自查报告情况分析和结果应用。落实企业自查报告率、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监管平台上报率和产品信息监管平台公示率均达到 100%。
3.强化培训考核工作。督促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培训考核。依托特殊食品抽查考核小程序,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生产企业抽查考核覆盖100%,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覆盖率100%,经营企业抽查考核覆盖率80%以上。要统筹安排季度、年度考核进度,每季度完成20%以上,确保在12月中旬前完成考核任务。
(二)加强监督管理,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效能
1.强化监督检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依据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加强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其中生产企业年度监督检查次数不少于4次。紧密结合“全国两会”“3·15”等重点时期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完成市局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2.精准防控风险。持续推进“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落实落细末端发力终端见效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健全完善排查台帐,动态排查更新,逐项对账销号,及时整改到位。完善监管协作机制,坚持重要事项会商和联络员制度,及时开展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和评估,及时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会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精准防控风险,努力破解风险隐患“反复排查、反复出现、反复整改”的问题。切实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企业和地区,加强行政指导和约谈力度。
3.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结合抽检监测、消费投诉、信访举报、舆情监测等情况,聚焦缓解体力疲劳功能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品种,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非法添加等重点问题,组织开展特殊食品“护婴”行动;针对高速公路服务区日常监管相对薄弱、人员流动量大、消费维权较难等特点,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 (驿站) 经营保健食品专区专柜整治行动,重点突出省际交接处服务区(驿站) 经营场所治理。
4.夯实监管工作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充实特殊食品安全检查员,加强检查员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检查员理论和实操水平。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做好生产过程可视化监管,严格规范特殊食品监管平台使用,确保日常监督检查、体系检查、飞行检查等平台使用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社会共治水平
1.深化示范培育。进一步巩固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示范街区建设成果,培育创建1条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示范街区;适时开展诚信经营自我承诺、自我公示活动,持续规范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行为。
2.深化科普宣传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送食安知识下乡、助和美乡村建设”为主题的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重点关注留守老人和儿童群体,提升“一老一小”群体对保健食品科学认知能力和理性消费意识。开展“送您一朵小蓝花——特医食品健康你我他”活动,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宣贯普及,提升社会认知度。探索建设“特殊食品科普知识宣传点(店)”,创新科普宣传形式,构建多元宣传载体,丰富科普宣传内容,营造科普宣传浓厚氛围。
3.助企提质增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强化精准帮扶指导,对有实际需求的生产企业,派出“流动诊所”帮助整改提升。鼓励企业创新产品研发,改造设备设施,提高生产过程质量管控水平,争创各类质量品牌认证,提升质量品牌效益。鼓励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为推进长三角地区区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夯实基础。积极宣传推荐,努力提升我县特殊食品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细化监管措施,严格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协作。各单位进一步明确检查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要加强部门协作,互通信息,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合力。要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