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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市场监管局关于2023年度疫苗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10-26 11:37 信息来源:霍山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苗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流通使用环节疫苗储存运输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六市监秘〔2023〕839号)文件部署,我局持续开展了疫苗储存运输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将今年以来检查情况(数据截止到10月26日)通报如下:

 

                   2023年10月26日

一、基本情况

我县暂无疫苗储存配送企业。现有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家疫苗接种单位(其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3家、乡镇卫生院17家。)我县疾控中心所有的免疫规划类疫苗均由省疾控中心集中采购、逐级配送,由政府免费提供;非免疫规划类疫苗均严格按照《安徽省卫计委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8版)》和《霍山县第二类疫苗遴选采购和交易实施方案(2018版)》采购疫苗。

、主要做法

一是县局先行发出通知要求各预防接种单位严格对照疫苗管理法》、《疫苗预防和流通接种管理条例》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自查整改,并及时报送自查结果整改情况。

二是明确检查重点依据市局文件要求,主要围绕疫苗流通使用单位是否配备符合疫苗储存、运温度要求的设施设备是否对储存疫苗的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采购的疫苗是否与疫苗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收货、验收时是否对运输过程中的疫苗温度监测记录、生物制品批签发进行确认向基层接种单位分发疫苗时,是否建立运输记录疫苗的收货、验收、在库检查等记录是否按规定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需报废的疫苗,是否按照程序上报等内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工作。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药械监管股联合各基层监管所对县疾控中心、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防保站进行检查。现已完成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检查单位21实现对疫苗流通和接种单位的全覆盖检查,监督检查表已全部录入药品综合监管平台。通过专项检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全县20家疫苗接种使用单位的疫苗储存设施设备基本满足要求、疫苗运输储存环节温度监测记录详实有效、疫苗工作全过程追溯体系完备。

其中县疾控中心疫苗的储存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冷库配有哲琴冷链系统、有专人负责管理备用发电机组和备用制冷机组。疫苗追溯系统已建立真实、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切实做到疫苗日清月结,定期盘点,苗、票、账相符实现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各乡镇防保站的疫苗均由县疾控中心直接配送,无其他渠道来源。疫苗的储存基本符合要求,配有冷藏、冷冻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部分乡镇疫苗接种单位存在疫苗库房备用发电机无定期试运行、晢勤冷链系统异常报警处理记录不详细等问题,目前,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均已现场整改完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疫苗流通和使用节监管强化主体责任,统筹谋划,进一步做好疫苗流通使用坏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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