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市场监管局 > 重点领域公开 > 公共监管 > 价格与收费 > 价格行政处罚结果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表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11-23 17:09 信息来源:霍山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备注

1

霍市监处罚〔2023〕273号

 

霍山县乐尔辉优选百货超市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案

霍山县乐尔辉优选百货超市

营业执照:

92341525MA8P1C7W9H

 

钟明

2023年10月20日,执法人员接到12315投诉举报办件,称在霍山县乐尔辉优选百货超市购买了一包圆粉丝,遭受超市“反向抹零”的多收价款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实际权益。执法人员随即对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查看超市后台销售记录、现场随机称取涉事商品,发现当事人存在“反向抹零”的经营行为,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该产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超市经理在现场接受检查并确认了上述情况。

 

当事人“反向抹零”,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退还消费者多付部分,并对当事人做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36元;

2、罚款1500元。合计罚没款1501.36元。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1120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