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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霍山县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3-14 10:06 信息来源:霍山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战略,深入推进我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六市监发〔2024〕191号)等,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24年霍山县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并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参照市局文件精神,《2024年度霍山县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要点》将作为对各乡镇、开发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内容,考核年度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请各乡镇、开发区监管所向乡镇政府(管委会)做好工作汇报,并于2024年6月15日和9月15日各组织一次工作检查,自查报告和支撑材料电子版报送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股。

附件:1.2024年度霍山县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要点

2.2024年度霍山县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与公共服务工作要点

3.具体指标任务分解表

 

 

 

2024年3月14日


附件 1:

2024度霍山县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霍山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建设工作,制定本要点。

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统筹部署

(一)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加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落实。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委或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知识产权工作。落实《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事权。(知识产权股、各市场监管所按分工负责)

(二)发挥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作用。落实《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2023-2025年)》108条举措。实施《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安徽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六安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霍山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3-2025 年)》年度推进计划。运用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研究部署、检查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任务。(知识产权股、各市场监管所按分工负责)

(三)推进知识产权普法工作。制定知识产权普法专项工作计划,加强《专利法实施细则》《地理标志保护办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专利审查指南》等实施,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六进”活动,全面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知识产权股、法规股、各市场监管所按分工负责)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督查考核。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和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计划。(知识产权股负责)

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

(五)加强信息报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局等准确及时报送知识产权保护信息、重点工作进展信息、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案件信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等4类信息。按照市局要求按时报送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含奥林匹克标志)等行政执法和纠纷处理等两类典型案例。(知识产权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按分工负责)

(六)处理应对舆情。建立本地区知识产权舆情监测工作机制,积极处理应对知识产权各类舆情,编发知识产权舆情简报1期。(知识产权股负责)

(七)加强队伍建设。举办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培训,加强知识产权调解、维权援助、海外纠纷应对等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各类人才积极参与调解、维权援助、普法宣传等工作。(知识产权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按分工负责)

三、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八)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1.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落实《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推进新时代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大型超市、儿童用品店、药房、白酒市场、茶叶交易市场、石斛市场等特殊区域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全年办理假冒专利案件3件,商标侵权案件20件,地理标志案件4件,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案件1件以上。已办结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做到依法公开,按规定记录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执法系统管理和数据录入准确完整及时,满足考核要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按分工负责)

2.加强对投诉举报案件的办理。关注本辖区内各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受理总量及投诉举报成案(投诉举报的案件)数量的同比变化情况,满足考核要求。(12315投诉举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按分工负责)

(九)开展专利行政保护专项行动

1.提高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撤回率。加强与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人的联系,扎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说服教育,确保撤回、申诉依法依规、有条不紊地进行,妥善化解申撤矛盾,确保在保持专利稳定增长的基数上,撤回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知识产权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各监管所按分工负责)

2.抓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落实《安徽省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优势,全面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和案件审理水平,认真摸排辖区内的专利侵权纠纷线索,宣传专利侵权纠纷行政维权相关政策。全年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2件以上,行政调解1件以上。(知识产权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监管所按分工负责)

3.提升专利侵权纠纷办案质量。法规股要配合知识产权股做好专利纠纷裁决案件的审查。市场规范股、知识产权股要强化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按要求办理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案件,并及时规范向“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系统”等执法系统报送案件办理信息。(法规股、知识产权股、市场规范股按分工负责)

(十)开展商标行政保护专项行动

1.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整治以“囤商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为突出表现的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重点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典型违法行为。加强上级转送商标恶意注册违法案件线索的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知识产权股、各监管所按分工负责)

(十一)开展地理标志及专用标志保护专项行动

1.全面推进地理标志运用工程。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库建设,加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力度,全年新申报地理标志1个(件)以上。着力落实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加快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授权使用,实现地理标志产品使用专用标志全覆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专用标志覆盖率达到60%以上。(知识产权股、各监管所按分工负责)

2.完成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验收。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验收标准,进一步推进霍山石斛地理标志产品国家保护示范区各项建设任务的收尾工作,完善验收档案和报告材料,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验收。(检验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股室、各监管所等按分工负责)

3.加强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的执法保护。要按照市局要求,加强对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等特殊商标标志的保护力度,扎实开展石斛市场专项整治、地理标志专项整治以及官方标志、特殊标志等专项执法保护行动,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做好案件协查和移送,切实增强执法保护力量。(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知识产权股、各监管所等按分工负责)

(十二)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

1.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代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和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人均代理量过高、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较大、代理商标恶意注册申请、无资质专利代理、伪造变造公文、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措施。(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知识产权股按分工负责)

2.实施知识产权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将提交非正常专利和从事违法专利代理行为,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行为,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开展知识产权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加强对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监管,健全行业自律机制。(知识产权股、企业股按分工负责)

(十三)开展关键领域和环节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1.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围绕我县组织或承办的大型商品交易展会,设立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咨询服务台,采取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等措施加强对我县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案例查处力度,建立案例台账。(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知识产权股、各监管所按分工负责)

2.加强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实施《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落实《安徽省电子商务领域(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南(试行)》,引导电商平台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授权信息抽查检查的力度。(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规范监管股、知识产权股、各监管所按分工负责)

四、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

(十四)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进一步健全霍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工作机制,发挥工作站知识产权保护作用,着力解决经济开发区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能力不足的问题。面向园区企业开展走访、咨询等活动,了解掌握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线索和诉求。进一步完善“一站式”窗口服务机制,协调联系相关部门,整合行政执法、司法援助、人民调解等知识产权保护资源,推行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快速受理和科学分流机制,构建高效快捷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股、开发区市场监管所按分工负责)

(十五)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在商标、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协助参与办案。(知识产权股负责)

(十六)加强知识产权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持续开展地理标志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依法将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列入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知识产权股、企业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分工负责)

五、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

(十七)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各监管所、维权援助工作站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要组织走访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宣传,接受权利人咨询,开展维权援助指导。维权援助工作站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要组织维权援助培训,开展知识产权案件援助,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志愿服务工作,建立收集反馈和回访机制。全年办理和指导维权援助案件不少于1件,办理维权援助案件不少于4件。(知识产权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各监管所、维权援助工作站、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按分工负责)

(十八)做好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对接省、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构,协助我县企业申请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在重点企业的海外纠纷化解、境外展会维权援助、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信息共享、实施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等方面,发挥出争取支持、协调服务等积极作用。鼓励我县霍山石斛等地理标志行业协会或商会建立起行业互援互助的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知识产权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按分工负责)

(十九)支持企业增强自主维权能力。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增强维权能力。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利用海外知识产权保险等各种有效措施,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成效。(知识产权股负责)

六、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二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落实《关于推进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室、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机制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受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请求人通过网络、电话、信件、来访等途径的投诉,严格按照人民调解程序办理案件,切实推进司法确认程序。全年办理人民调解案件不少于30件。(知识产权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监管所按分工负责)

(二十一)做好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机制,按照裕安区法院委派案件的司法调解要求,开展在线诉调对接等诉前调解工作。全年办理诉前调解案件不少于30件。(知识产权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综合执法大队按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工作。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工作的实施办法》,全年办理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不少于2件。

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业务指导体系

(二十三)以案例指导案件办理。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指导案例,对照我县实际情况,参考适用指导案例办理相关案件(引用指导案例编号),全年适用指导案例办案不少于1件。(法规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监管所按分工负责)

(二十四)上报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按照要求评选并报送2024年度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及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4类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指导案例、宣讲案例、优秀案例各2件。(法规股、知识产权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分工负责)

(二十五)抓好专利和商标案卷评查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商标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办法》(国知发保字〔2020〕31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商标侵权评查自荐案件、专利假冒评查自荐案件的案卷自查,并按时按要求参与市局案件评查、案件宣讲、案件研讨活动。(法规股负责)

(二十六)推进案件业务请示指导工作。按照省、市局要求,通过请示报告、函复批复、参与办案、解答咨询等方式,指导基层商标侵权案件、专利侵权案件、假冒专利案件及其他专利纠纷案件办理。(法规股、知识产权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分工负责)

八、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行政保护协作体系

(二十七)健全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做好案件移送、案件接收、委托取证等工作。接收外部门外地区移送案件,需提交转交函,通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报送系统报送的案件编号,以及相关结果反馈材料;依管辖权向外地区外部门移送案件的,需提交转交函及相关处理文件。(法规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分工负责)

(二十八)健全跨部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知识产权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附立案告知书等文书)。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涉案范围广的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法规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分工负责)

(二十九)健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确权、公证存证、调解、行政裁决、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等渠道间衔接机制。坚持“三调”联动,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知识产权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12315 投诉举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分工负责)

九、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创新

(三十)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成果在霍山落地生根,提高知识产权江淮在线运用成效。(办公室、知识产权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场监管所按分工负责)

(三十一)建立并实施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诉求收集处理机制。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对辖区(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走出去”企业等 4类)企业,通过上门走访、请进来座谈交流、问卷收集、电话收集、网站公告收集、邮箱收集等形式,最方便、最快捷、全覆盖收集和处理企业知识产权诉求,做好统计分析,全面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塑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知识产权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场监管所按分工负责)

(三十二)探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极与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开展沟通交流活动。对由政府主导的重大投资、人才和技术引进等经济科技活动中,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知识产权股、各市场监管所按分工负责)

 


附件2:

2024年度霍山县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与公共服务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知识产权工作部署,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推动霍山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再创佳绩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政策落实。按照《霍山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实施方案》《霍山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3-2025 年)》要求,推进年度计划。逐渐建立完善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协作发展机制大力引进优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二)组织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一是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世界知识产权日、12.4普法宣传日等重点时段,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二是落实知识产权通联通讯机制,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电视报刊、展台、电子屏、宣讲会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三是结合知识产权保护六进活动,组织知识产权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基层、进单位、进网络、进展会,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成效。

(三)推进知识产权高价值创新。建成省专利导航服务培育基地项目,围绕我县具备优势的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推动专业领域高价值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决策协调开展关键专利技术攻坚和供需对接活动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实施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加快建成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三方联合的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通过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推动我县优势产业实现高价值知识产权赋值

(四)推动商标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战略。一是推动霍山石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通过验收,深入实施霍山石斛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提升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发展地理标志特色产业。二是加强商标品牌示范培育,推动企业加强商标使用、宣传、管理和保护,开展商标品牌规范化建设,争创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三是鼓励优质的出口创汇企业通过马德里协定开展国际商标注册全面推进商标品牌国际化加强品牌的国际保护力度四是深入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围绕“霍货有名”等开展公共品牌集中宣传推介和商标授权,构建政府推动、行业促进、市场主导、企业自主和社会参与的公共品牌发展格局。五是加强乡土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挖掘申报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和集体商标,推动乡土特色产品向区域商标名牌发展。

(五)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支持和鼓励企业实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建设提高企业综合运用专利组合策略,推动产品、技术、工业设计等知识产权覆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赋能效益。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开展专利信息检索挖掘和定向分析,引导企业精准规划研发方向和重点,布局核心技术、关键环节专利,促进企业升级发展。加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建设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强产业拉动能力大的优势企业。全年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7家,争创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家以上。

(六)稳步推进专利转化运用。鼓励优势知识产权企业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公共平台进行专利产品登记备案。鼓励企业尝试专利开放许可有偿开放部分“沉睡”专利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加强合作,承接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为企业维权、分析预警提供支持。

(七)抓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建立融资需求项目库探索知识产权保险等金融创新模式,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推动园区联合金融服务中心组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会2次以上。全年知识产权质押普惠贷款企业数达到28家,融资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

(八)加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建设,链接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支持公共服务机构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提升公共服务网点服务水平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窗口“一站式”受理作用,鼓励和指导霍山石斛协会、开发区保护工作站面向特定企业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管理和规范加快知识产权专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员培训工作,兑现激励政策,鼓励企业知识产权专员发挥其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九)净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市场。引进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高我县知识产权代理、法律维权、信息咨询、运营服务等服务水平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代理机构抽查监管“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专利商标申请代理行为,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及囤积、无资质代理等违法行为。鼓励代理机构成立行业协会作用,完善行业自律规范。

 


附件3


辖区所

乡镇

假冒专利案件

商标案件

维权援助案件

地理标志案件

特殊标志案件

发明专利申请

商标申请量(件)

组织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等宣传活动(次)

衡山所

衡山镇

1

3

 

1

 

66

350

1

开发区所

开发区

1

1

 

0

 

70

247

1

与儿街所

与儿街

0

1

 

0

 

14

105

1

下符桥所

下符桥

0

1

 

0

 

6

58

1

但家庙

0

1

 

0

 

6

56

1

东西溪所

单龙寺

0

1

 

0

 

2

44

1

东西溪

0

1

 

0

 

2

43

1

磨子潭所

磨子潭

0

1

 

0

 

6

58

1

诸佛庵所

诸佛庵

0

1

 

0

 

6

62

1

佛子岭所

黑石渡

0

1

 

0

 

6

62

1

佛子岭

0

1

 

0

 

4

49

1

落儿岭

0

1

 

0

 

4

50

1

大化坪所

大化坪

0

1

 

1

 

4

58

1

上土市所

上土市

0

1

 

1

 

2

56

1

太平畈

0

1

 

0

 

14

114

1

漫水河所

漫水河

0

1

 

0

 

4

53

1

 

0

1

 

0

 

4

55

1

执法大队

 

2

3

4

2

1

 

 

 

合计

4

22

4

5

1

220

1520

17

                        (2024霍山县知识产权工作计划指导数

诉前调解工作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知识产权股按照裕安区知识产权法庭调解请求与各乡镇对接,各乡镇负责配合。


2023年乡镇、开发区知识产权运用与服务工作考评细则

考核项目50 分

发明专利申请

商标申请

服务专利权普惠贷款需求企业数

专利权质押贷款金额万元

服务商标权质押普惠贷款需求企业数

商标权质押贷款金额万元

组织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等宣传活动

考核分值

15

20

10

20

10

20

5

评分标准

完成任务得满分;完成任务70%、80%、90%分别减扣分值的30%、20%、10%;完成任务70%以下不得分。

完成任务得满分;完成任务70%、80%、90%的分别减扣分值的30%、20%、10%;完成任务70%以下不得分。

完成任务得满分;完成任务70% 、80%、90%的分别减扣分值的30%、 20%、10%;完成任务70%以下的不得分。按照上报服务的企业名单计算

完成任务得满分;完成任务70%、80%、90%分别减扣分值的30%、20%、10%;完成任务70%以下不得分。按照市局认定的质押贷款金额计算

完成任务得满分;完成任务70% 80%、90%分别减扣分值30% 20%、10%;完成任务70%以下不得分。按照上报服务的企业名单计算

完成任务得满分;完成任务70%、80%、90%分别减扣分值30%、20%、10%;完成任务70%以下不得分。按照市局认定的质押贷款金额计算

通过设置展台、新媒体、短视频、网站、报刊多种方式,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知识产权保护六进(进网络、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进企业)、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并报送信息开展以上任一活动得满分。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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