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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霍市监处罚〔2024〕277号)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12-25 09:03 信息来源:霍山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霍市监处罚〔2024277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安徽世林涂装有限公司

91341525335640632N

张信女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107808元。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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