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类别 |
风险 环节 |
风险点及表现形式 |
风险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 单位 |
责任人 |
||||||
1 |
综合
|
班子 建设 |
“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党组议事主要负责人未落实末位发言制,各班子成员未充分发表意见。 |
高 |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会议研究决定;2、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 |
局党组 |
局主要负责人、 班子成员 |
||||||
2 |
干部 任用 |
1、存在未严格按照程序推荐考察干部,推荐范围和谈话对象选择不公开、考察不全面、隐瞒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真实情况;2、通风报信、暗示、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3、对举报被推荐人、被考察人的信件,不认真进行核实,不能如实向党组汇报,导致干部任用失察失误等。 |
高 |
1、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执行考察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公开;3、执行“三重一大”制度;4、加强廉政教育,树立正确选人用人观,防患于未然。 |
局党组 |
局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经办人 |
|||||||
3 |
评先 评优 |
1、存在未严格按照评先评优条件、范围、程序进行推荐; 2、在评先评优中讲人情、拉关系,对材料未严格把关,造成所评选的个人或集体不具备先进性和代表性。 |
低 |
1、认真制定评选表彰方案,明确评选条件、范围,严格评选程序,阳光操作;2、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 |
局党组、各二级机构 |
局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 |
|||||||
4 |
行政事务 |
公务 接待 |
存在违规接待的风险,未经批准擅自接待或超标准接待等。 存在违规结算接待费用的风险。接待事由记录不详细、不准确,发生的费用明显不合理,甚至虚增接待项目和费用。 |
中 |
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制度;2、执行接待提前审批程序。 |
办公室 |
经办人 |
||||||
5 |
车辆 管理 |
在维修保养方面,存在不遵守有关规定,随意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的风险。未经报批擅自维修、不在定点厂家维修、随意增加维修项目和假维修等风险。 2、在公车使用方面存在公车驾驶员酒驾和公车私用的风险。 |
中 |
1、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 2、执行维护、保养、维护等逐层审批程序。 |
办公室 执法大队 检验所 各监管所 |
经办人 |
|||||||
6 |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 |
预算 管理 |
1、预算编制不精确,未涵盖单位全部支出内容,项目绩效编制不够合理;2、未经批准擅自扩大预算支出范围,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擅自改变资金使用计划;3、政府采购未纳入年度预算;4、“三公”经费超预算列支。 |
高 |
1、严格执行预算法,精确年度预算编制,根据近几年支出情况合理预算支出内容,加强股室间沟通,确保项目绩效设置合理;2、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范围来定支出范围和支出额度;3、将次年采购计划纳入年度预算,确保采购顺利进行;4、加强内部与外部监管。 |
财装股 |
财装股负责人 |
||||||
7 |
资金 收缴 票据 管理 |
1、现金管理不规范,坐收坐支、公款私存、未经批准提取现金、私设“小金库”等;2、分拆、跳号使用财政票据,收款不开票、多收款少开票、开票未及时回款等。 |
高 |
1、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现金规范管理,严禁坐收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2、定期核对票据使用、管理情况,对未收回的款项进行催收;3、加强内部与外部监管。 |
财装股 |
财装股负责人 |
|||||||
8 |
支出 审核 |
1、支出审核不严,大额支出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三公”经费超标准接待和超标准列支;2、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支出审核。 |
高 |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按财务管理制要求进行支出审批,严把审核关,层层审核、相互监督;3、适时进行岗位交流。 |
财装股 |
分管负责人、财装股负责人 |
|||||||
9 |
资产 管理 |
1、未列预算而采购资产;2、资产未及时入账、入资产管理系统,导致账实、账账不符;3、擅自处置固定资产。 |
中 |
1、严格按《霍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进行资产采购、核算、处置;2、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
财装股 |
财装股负责人 |
|||||||
10 |
账务 风险 |
1、账务处理不够规范和及时;2、财务资料保管不够完整;3、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操作不够安全。 |
高 |
1、财务人员加强专业理论学习,提升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2、经常参加县财政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会,确保操作信息系统安全性;3、加强监督与审计。 |
财装股 |
财装股负责人 |
|||||||
11 |
监管
|
质量 监管 |
1、不按规定组织产品质量抽检; 2、不客观公正抽取样品; 3、对检测发现的不合格商品不依法及时组织查处。 |
低 |
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抽检相关办法和规定 |
质量股 |
质量股负责人 |
||||||
12 |
检验 检测 机构 监督 检查 |
1、存在不依法行政,违反有关规定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风险; 2、存在职责不清、制度不全、管理缺失的风险; 3、存在工作程序不规范、不严谨。
|
中 |
1、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质量;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制度管人做事;3、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各业务办理流程。 |
质量股 |
质量股负责人 |
|||||||
13
|
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查处违法直销、传销案件;查处特种设备及质量违法案件;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查处合同欺诈、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
1、泄露案件线索牟取私利;2、应当立案调查而不立案调查或不应当立案调查而立案调查;3、执法办案不作为或乱作为,或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避重就轻,或在调查中发现违法行为而不调查或不深入调查而以查无实据而销案;4、以罚代刑或为部门利益本应移送其他部门而不移送;5、滥用自由裁量权搞钱权交易,因不正当目的滥用自由裁量权;6、违反规定处理罚没财物图私利,对于当事人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案件不申请强制执行;7、应当移送司法机关或其他部门继续处理而不移送,应当追溯而不追溯,执法人员为逃避责任故意损毁、隐匿案件资料;8、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不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滥用强制措施;9、执法人员或执法单位私自处理无主财物或不按规定程序处理无主财物;10、执法人员收受他人好处,对本应按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而采取简易程序处理。 |
1低 2中 3中 4低 5高 6中 7高 8中 9中10低 |
1、加强对执法办案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廉政教育,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2、规范案件办理,依法行政。查处案件前严禁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单独会面,做好案件线索及查处的保密措施;立案要提供相关证据;承办人、承办机构、法规部门、局领导和案审会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有相应的记录;办案单位要督促办案部门人员按照时限办结案件;严格适用简易程序办案;对没收的物品,必须按规定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3、建立和完善执行执法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当组织查处而不查处、应当追溯而不追溯,滥用自由裁量权、违规处理没收物品的办案人员要追究有关责任;4、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
政策法规股、各办案单位 |
分管负责人、政策法规股负责人、各办案单位负责人 |
|||||||
14 |
行政 许可
行政许可
|
受理 环节 |
受理不及时,没有在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没有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 |
中 |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互联网、公示栏、办事指南和告知单等形式将登记资料予以公开;2.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审批办 |
经办人 |
||||||
15 |
决定 环节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登记;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没有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予以核实;接受申请人请托,把关不严,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 |
高 |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登记申请落实到人;2.建立疑难登记事项会审制度; 3.加强业务培训与考核,提升登记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4.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登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 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
审批办 |
经办人 |
|||||||
16 |
送达 环节 |
准予登记的,未按规定出具《登记通知书》,颁发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未按规定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并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对申请人进行回访。
|
审批办 |
经办人 |
|||||||
17 |
执法
|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 |
对符合专利纠纷案件立案条件的案件不予受理。 |
中 |
严格办案程序,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和责任意识。 |
知识产权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
经办人、分管负责人 |
||||||
在处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谋取不正当利益。 |
中 |
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管理,实行执法阳光操作。 |
知识产权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
经办人、分管负责人 |
|||||||||
18 |
专利纠纷调解 |
对符合专利纠纷案件立案条件的案件不予受理。 |
中 |
严格办案程序,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和责任意识。 |
知识产权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
经办人、分管负责人 |
|||||||
在调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谋取不正当利益。 |
中 |
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管理,实行执法阳光操作。 |
知识产权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
经办人、分管负责人 |
|||||||||
19 |
监管 |
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移出 |
未依法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中 |
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
企业股 |
经办人 |
||||||
未依法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中 |
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决定。 |
企业股 |
经办人 |
|||||||||
未规范开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 |
高 |
严格执行信用修复相关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档案,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
企业股 |
经办人 |
|||||||||
20 |
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
|
材料受理环节 |
未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加强内部对审批情况的监督检查;3、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
食品消费流通安全监管股
|
经办人 |
||||||
21 |
审查环节 |
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 |
中 |
||||||||||
22 |
现场核查环节 |
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对现场核查把关不严,擅自降低许可标准,现场核查结论不客观公正,对不符合标准的,作出符合要求的决定;对符合标准的,作出不符合要求的决定。 |
高 |
||||||||||
23 |
审批环节 |
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审批超时。 |
高 |
||||||||||
24 |
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 |
受理环节 |
未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加强内部对审批情况的监督检查;3、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
食品生产股 |
经办人 |
||||||
25 |
审查环节 |
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 |
中 |
||||||||||
26 |
现场核查环节 |
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对现场核查把关不严,擅自降低许可标准,现场核查结论不客观公正,对不符合标准的,作出符合要求的决定;对符合标准的,作出不符合要求的决定。 |
高 |
||||||||||
27 |
审批环节 |
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审批超时。 |
高 |
||||||||||
28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
受理环节 |
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
药品监管股 |
经办人 |
||||||
29 |
审核环节 |
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高 |
||||||||||
30 |
审批环节 |
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批超时。 |
高 |
||||||||||
31 |
送达环节 |
未及时送达文书。 |
低 |
||||||||||
32 |
特种设备监管 |
检验检测监管 |
风险点:监管不严 表现形式:不进行全程监管;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学习; 2、严肃问责,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人 |
||||||
33 |
执法检查 |
风险点:不依法行政 表现形式:发现问题隐患隐瞒不报、不处理;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学习; 2、严肃问责,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人 |
|||||||
34 |
投诉举报 处置 |
受理 |
风险点:不依法受理举报 表现形式:私自接待来人来访,收受贿赂,私自扣压、销毁、使用举报材料;泄露举报内容或举报人信息。 |
低 |
1、严格实行投诉举报登记和“受理、调查、审核、决定”四分离制度; 2、严肃问责,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 |
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负责人 |
||||||
35 |
行政处罚 |
案件调查处理 |
1、立案时泄露案件线索牟取私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调查而立案调查。 |
高 |
随机抽取或适时开展案件评查。 |
法规股、执法大队、各监管所 |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 |
||||||
2、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 |
高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
执法大队、各监管所 |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 |
|||||||||
3、案件处罚自由裁量不合理。 |
高 |
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加强法规核。 |
执法大队、各监管所 |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 |
|||||||||
36 |
行政强制 |
查封扣押 |
封存扣押涉案物资入库不及时,或未统一保管,物资保管不善,有流失风险。 |
低 |
严明扣押、没收物资管理责任,实行谁办案谁管理谁负责。 |
执法大队、各监管所 |
经办人、经办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 |
||||||
37 |
其他权力 |
产品抽检 |
对抽检结果认定为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不依法处理的。 |
高 |
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管理办法》《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整改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职责、各负其责。 |
执法大队、各监管所、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质量股 |
经办人、经办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 |
||||||
38 |
其他权力 |
计量检定 |
1、在检定工作中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请托,检定发现问题该移交的案件线索不移交。 |
低 |
加强对计量检定人员的廉政教育。制定案件线索移交办法。 |
检验所 |
经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