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布 人:县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陆学锋
发布地点:县林业大厦二楼
发布单位:县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7日

摘要: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着力推动的“关键小事”。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时强调,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再次强调“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文明素质的重要抓手;是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载体。
大家好!感谢大家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下面由我来介绍一下霍山县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着力推动的“关键小事”。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时强调,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再次强调“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文明素质的重要抓手;是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国家、省和市都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确定在46个重点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9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9月,省住建厅等部门印发了《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其他设区的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设区的市至少有一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所有设区的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0年,围绕这一目标,县城管局制定了《霍山县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现将《方案》的主要内容和下一步工作进行介绍。
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宣传教育、保障措施四大内容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为建设绿色霍山、生态霍山共同努力。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2020年底前,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完成县政务区、衡山镇办公区、衡山花园、名邦中央公馆垃圾分类试点运行)。到2022年,基本实现县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社区至少有一个住宅小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到2024年,主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开发区、高桥湾、城西工业园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源头减量
1、推广使用清洁产品、用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减少产生垃圾。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鼓励推行使用可降解塑料袋,逐步减少塑料袋使用。积极推进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减少提供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推动绿色采购,鼓励、引导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 2、倡导绿色生活、办公。树立低碳生活、适度消费理念,在餐饮服务行业鼓励节约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推行净莱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家庭厨余垃圾产生量。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有利于环保的产品、设备和设施,鼓励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3、加强快递包装类管理。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和用户使用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的包装物和填充物。支持在邮政快递末端网店开展包装物料二次直接循环利用;推动在快递揽收、分拣、运输、投递环节使用电子运单、循环中转袋、循环快递盒、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新能源车辆等新型环保设施设备和物料。电子商务企业应提供多种规格封装袋、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并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减少电商邮件快件二次包装。鼓励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加强外卖管理,减少并逐步限制不可降解塑料包装和一次性餐具的使用,推进环保纸袋替代塑料包装袋,减轻环境压力。
(二)分类投放
1、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主城区范围内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居民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菜市场、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一般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厨余垃圾(湿垃圾)之外的三分法。
2、合理设置垃圾投放容器及投放点。统一垃圾分类标识和垃圾桶颜色,按分类标准配备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的分类投放垃圾容器,探索开展生活垃圾“定点”投放管理,提高居民源头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率。在城区主要道路每隔100至150米的距离,安装太阳能分类式垃圾箱,替换原有垃圾箱,共1000个。因地制宜推进居民小区撒桶并点工作,鼓励新建小区按每300-500户规划配建一个四分类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老旧小区按楼栋分布情况,合理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 3、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设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积极建立垃圾分类积分制度,对正确分类投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设置投放点值守岗位,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发挥垃圾分类监督员、宣传员、志愿者作用,做好现场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明确并落实物业公司等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标准纳入物业管理等有关服务合同。
(三)分类收运
1、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优化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站点布局,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收运点、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探索通过对现有垃圾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垃圾分类收集、计量、中转等功能。
2、优化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按照垃圾“四分类”需求配备专门的分类运输车辆,规范车辆分类运输标识,做到运输车辆密封性好、分类标识明显、节能环保。积极推行市容环卫行业整体市场化,提升环卫作业企业收运装备标准。全面推行“桶装车载”的收运方式,直接将分类后的垃圾运至相对应的处理末端进行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3、强化垃圾分类收运管理。严格实行垃圾分类运输市场准入,做到垃圾运输专车专用并符合相关规定。可回收物运输至资源化回收中心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至有资质的处置企业进行规范安全处置,厨余垃圾24小时内及时清运并密闭运输至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其他垃圾直接运输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或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督促指导物业公司等责任人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定收运服务合同。推行各类垃圾按时段进行收运的模式,公开分类收运时间、作业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垃圾收运台账管理制度,加强垃圾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实时监控。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环卫专业作业单位向社区延伸,逐步替代“低、小、散”的非正规垃圾收运队伍。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杜绝垃圾分类收集投放后被重新混合收集运输。
(四)分类处理
1、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循环利用。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进行资源化处理。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点,引导建设规范站点,健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鼓励企业采用可兑换积分、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加快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鼓励从事垃圾分类的企业兼营再生资源回收业务。
2、加强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纳入危险废物管理,交由具备相应利用处置资质的单位利用或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可参照危险废物管理,一并交由具备相应利用处置资质或利用处置能力的单位利用或进行无害化处置。与周边县区或市区统筹协调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不断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实现危险废物就近利用处置,确保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和资源利用。
3、强化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加快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着力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 2020年底前,完成县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前期筹备工作; 2021年底前,县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开工并建设; 2022年底前,县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投入运行之前,鼓励各小区、学校、大型餐饮企业积极探索采取小型厨余垃圾处理站模式就地处置居民区和单位厨余垃圾。
4、持续提高不可回收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处理等设施建设,落实以清洁焚烧处理为主要方式处理不可回收类垃圾,严格实施《“十三五”安徽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规范配置飞灰填埋、渗滤液处理等设施。到2021年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90%以上。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加强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置设施建设。
三、宣传教育
(一)加强社会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户外广告、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介,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编制垃圾分类宣传材料,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等专题宣传活动,建立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和分类投放正确率。
(二)着力从学校和家庭抓起
加强对幼儿和青少年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鼓励结合我县实际绘制张贴垃圾分类宣传画、编辑出版垃圾分类知识教育读本;在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主题队会、班会及其他相关学科中加强垃圾分类教育;依托游戏活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垃圾分类教育,培养幼儿和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组织各级妇联,紧紧依托社区,面向广大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三)广泛开展志愿活动
积极鼓励和引导青少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志愿者就地就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全县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举办多种形式培训,通过志愿者在单位和家庭带头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带动养成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协调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由县城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加快建立党委政府高位推动、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社区具体实施、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专业公司提供服务、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建引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开展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二)坚持示范引领
推进公共机构带头,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皖管办[2019] 30号)、《六安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六建公[2019]97号),在全县党政机关率先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并逐步扩大到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其他公共机构。指导大型企业和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落实垃圾分类要求。积极推进以社区、示范物业小区为单元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加强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鼓励采用“互联网+”智慧分类模式,优化垃圾分类流程和运行组织方式,提高垃圾分类管理效能。
(三)完善支持政策
衡山镇、经开区管委会要加大对垃圾分类各环节的投入力度,县财政要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经费保障。县有关部门要研究好、运用好、落实好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垃圾焚烧发电、可回收物循环利用、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等支持政策,推进我县生活垃圾资源化产品应用,打通垃圾资源化利用出路。要落实促进源头减量的节能减排支持政策。按照“谁产生、谁付费,谁污染、谁付费”原则,进一步完善我县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适应分类要求,加强政策支持,逐步完善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设施设备。
(四)加强法治保障
制定出台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明确产生垃圾的单位、个人自觉履行垃圾分类的责任和义务,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运输技术规范。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城管执法、生态环境、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联动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进行约束,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五)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目标要求;充分利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第三方考核等形式,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将考核结果纳入县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2020年11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住建部等12个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围绕推动源头减量、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完善分类运输系统、提升分类处理能力、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等重点,扩大宣传范围,从娃娃抓起,普及分类知识,将市民分类的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建设绿色霍山作出贡献。
我的介绍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问1 :霍山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分哪几类?
答:科学合理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前提和基础。根据霍山县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霍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分以下四类:
(1)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 厨余垃圾(湿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易腐垃圾(餐厨废弃物),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3)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4)其他垃圾(干垃圾)。除上述以外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污染的塑料袋、餐巾纸、纸杯、快餐盒,烟蒂,废旧陶瓷,卫生间废纸、纸巾等。
问2 :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为什么要强调源头减量?
答: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确定的义务。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是关键。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对减少垃圾处理量具有显著作用,对转变生产和生活方式,树立绿色环保的理念具有积极意义。《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从推广使用清洁产品、用品;倡导绿色生活、办公;加强快递包装类管理等方面对源头减量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
问3 :单位和个人在投放生活垃圾时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根据《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投放生活垃圾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是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投放责任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二是可回收物应当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收集点),或者交售给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个体回收人员;三是厨余垃圾沥水后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四是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入标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五是对于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垃圾(如废旧家具、报废电器等),可以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进行回收,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场所;六是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