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
服务类型:行政审批
设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发证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户外广告登记证(核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申请书(单位名称、地址、载体形式、规格、设置地点、时间等);
3.广告设置的现场环境图、效果图、施工图(附电子文档1份);
4.相关材料(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同意设置的书面协议);
5.与设置户外广告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享有共有权的相邻人意见。
法定期限: 5日
承诺期限: 1日
收费标准:公共产权大型户外广告位有偿出让
收费依据: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户外广告市容市貌标准
联系电话:0564-3906276
监督电话:0564-5025087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在城市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批
服务类型:行政审批
设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发证
申报材料:
1.申请表(单位名称、地址、载体形式、规格、设置地点、时间等);
2.使用悬挂载体证明(租赁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3.宣传设置效果图;
4.营业执照,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需提供餐饮经营许可证。
法定期限: 5日
承诺期限:1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户外广告市容市貌标准
联系电话:0564-3906276
监督电话:0564-5025087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确需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临时摆摊设点、堆放物料的审批
服务类型:行政审批
设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单位)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3.占路位置图、安全防护措施
法定期限: 5日
承诺期限: 1日
收费标准:按规定执行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2002)180号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市容市貌标准、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联系电话:0564-3906276
监督电话:0564-5025087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核准
服务类型:行政审批
设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核准、收费
申报材料:
1.土地使用、场地平整、建(构)筑物拆除、建筑施工、河道清淤或者道路开挖等合法的证明文件资料原件;工程量清单原件;
2.建筑渣土处置方案原件。方案应当包括处置物种类和数量、处置期限、装载地点、运输路线和时间、消纳场地、回收利用等事项;
3.合法持证单位或个人与有资质渣土运输公司签订建筑渣土运输合同原件,合同应明确建筑渣土消纳场地的位置及双方应承担合法消纳建筑渣土的义务;
4.建筑垃圾清运单位的资质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6.规范运输承诺书原件。
法定期限: 20日
承诺期限: 1日
收费标准: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执行
收费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六条、霍价[2005]第68号第十五条规定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齐全
联系电话:0564-3906276
监督电话:0564-5025087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审批
服务类型:行政审批
设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发证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
3.机械设备、车辆数量等技术资料
4.管理制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有关证明材料(验资报告、产权证明、车辆行驶证)
5.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6.对提交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承诺函。
法定期限: 20日
承诺期限: 1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齐全
联系电话:0564-3906276
监督电话:0564-5025087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拆除迁移许可
服务类型:行政审批
设定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勘查、审核
申报材料:
1.拆除、迁移城市环卫设施的许可申请;
2.因丧失使用功能或其功能被其他设施替代需要拆除迁移的,提供相应证明;
3.拆除的补偿方案,需重建公共环卫设施的,提供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及完成时间;防止污染的措施;
4.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迁移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审查意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期限: 5日
承诺期限: 1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齐全
联系电话:0564-3906276
监督电话:0564-5025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