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垃圾问题是百姓关心、社会关切、媒体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餐厨废弃物在城市生活垃圾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近年来我县餐饮服务业发展迅速,餐饮企业快速增加,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大幅上升。我们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全县公共餐饮服务场所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掌握餐饮企业及餐厨废弃物的数量、位置等信息,初步统计全县公共餐饮场所约1000多家,日产餐厨废弃物可达15吨,城区达13吨。过去,这些餐厨废弃物部分填埋处理,部分被私自运往城郊农村喂养牲畜,部分被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或排入下水管网,甚至还有一些被不法商贩用来加工提炼油脂,通过各种途径又流入食用油市场,对群众身体健康和城市环境都造成极大的危害。餐厨废弃物的无序管理,日益成为严格影响健康、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县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目前,征地已完成。该项目设计规模为日处理餐厨废弃物20吨,具备处理全县餐厨废弃物的生产能力。在这一肯景下制定一部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破解餐厨废弃物收集难“瓶颈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加大城乡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彻底消除“地沟油”的存在土壤,有力保护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非常紧迫、及时和必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国家高度重视群众食品安全问题,要求严守法规标准,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一是从法律层面加强了对“地沟油”非法制售的监管,斩断“地沟油”顽疾的利益链条,有效解决“地沟油”问题。通过法规明确规定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等行为规范和监管部门的职责,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二是提高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办法》支持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设备的研发和应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使餐厨废弃物变废为宝。同时,《办法》更进一步明确了部门管理职责,并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理等各阶段提到了具体的管理要求,有助于完成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理的整个过程管理,避免餐厨废弃物环境污染。《办法》的出台将尽早改变我县餐厨废弃物管理紊乱无序、无章可循,处理不标准的局势,促进我县餐厨废弃物集中化收运、处理工作逐步踏入规范性、法制化的路轨,为推动美好安徽建设和六安革命老区十四五规划发展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加强我县餐厨废弃物管理,切实解决餐厨废弃物无序收运、危害人体健康和污染环境问题,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城管局在征求相关部门、乡镇有关餐厨废弃物管理意见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霍上山县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按照程序规定,将《办法》草案送审稿送至县司法局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家论证,对《办法》进一步研究论证,修订完善。并以政府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办法》一是主要为解决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职责不清问题,明确餐厨废弃物概念、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基本原则、部门职责以及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二是主要为解决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明确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单位的资质条件和准入,餐厨废弃物产生者、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单位应遵守的规定及应遵守的禁止性规定;三是主要为解决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问题,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联单制度、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告知机制以及餐厨废弃物应急处置机制等内容。通过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体系和管理网络系统,按照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统一收运、集中处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形成多方通力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餐厨废弃物处置新局面,积极、有序地推进我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进程,实现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和高效运转,确保餐厨废弃物得到集中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进而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五、主要任务:
县人民政府成立全县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对各相关部门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依法查处违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的行为;负责筹建县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场所,并按照专业化、市场化要求高效运转;负责办法规定区域内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和设施设备的运营监管。
县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肉类加工企业、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的违法行为。
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场所、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的违法行为。
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将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情况与餐饮单位的等级评定相结合工作。
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餐厨废弃物产生、处置单位违法排污行为。
县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各种无牌无证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的车辆,依法查处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的产品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犯罪行为。
县财政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和管理工作经费保障。
县发改、交通运输、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文化体育旅游、住建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主管领域内的单位食堂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人民政府负责各自纳入餐厨废弃物管理区域内的组织协调、宣传引导、属地管理工作。
六、创新举措:
本《办法》从多角度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多措并举,更好发挥政府在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中的服务和引领作用。不管是从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工作原则如“社会参与”上来看,还是从一些鼓励支持措施和服务许可上来看,餐厨废弃物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市场参与,多方合作。政府通过引入整合社会化资源用于餐厨废弃物管理,使得管理更高效,处置更科学。
七、保障措施: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和管理工作经费由政府保障。建立健全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实现对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是推动我县文明城市创建的有力抓手,为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工作稳步开展,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采取上门宣传、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新闻媒体报道、召开餐饮业行业协会专题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餐厨废弃物处置的重要意义和目的要求。二是依法开展一定规模的执法活动,采取教育劝导和处罚相结合的执法方法,进行检查。三是对《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不断改进管理和执法水平,最终达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目的。
九、本办法自2020年5月3日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