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饶猛 职务:霍山县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物业管理也进入了新时代,如:法律环境发生了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先后颁布实施或修订实施;物业管理内涵发生了变化,《民法典》赋予了业主管理建筑物的多种选择权,包括自行管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管理人管理等多种方式;政府职能发生了变化,近几年国家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大“放管服”力度的背景下,业主自我管理意识显著增强,加之部门间权责清单的调整,为了规范我县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霍山县物业管理办法》是一部兼具民事规范、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特征的综合性法规。物业管理具有市场性和社会性双重属性,一方面,物业管理是基于《民法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产生,业主通过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形成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按照市场规则、遵循市场规律解决问题。另一方面,物业管理关乎广大业主合法权益,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离不开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因此《管理办法》主要思路是: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人民利益导向,坚持市场经济导向,坚持政府监管导向。顺应物业管理发展新时代要求,把握物业管理发展新规律,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也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府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理顺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切实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该《办法》由县城管局牵头于2021年底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在取得相关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对《霍山县物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按照程序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及专家论证,对《办法》进一步研究论证,修订完善。《霍山县物业管理办法》(霍政秘〔2022〕22号)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3月25日起施行。《霍山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霍政秘〔2019〕65号)同时废止。
四、工作目标:
制定《办法》主要是明确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以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运作,保护业主的共同利益,预防和化解物业服务纠纷,解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同时,强化物业管理各方责任,推动物业管理重心下移,优化物业管理模式,加快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主抓、属地管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区落实”的物业管理新体制,进一步提高全县物业管理水平。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九条,重点强调的政策措施包括:
(一)明确了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成立以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物业管理工作领导组,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对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作了进一步的划分,具体界定了住建、公安和城管等14个部门的相关职责。
(二)强化了乡镇和居(村)民委员会的指导监督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对物业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指导和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构建基层党组织、居(村)委、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联动协作、共商事务的“四位一体”物业管理协调运行机制。
(三)加强对业委会委员的监管。依法指导业主大会筹备组制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建立业主委员会监督考核机制。
(四)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制度,制定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具体考核办法由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年度考核所需资金由县政府统筹保障。
六、创新举措:
《办法》概括起来有三个突出特点,即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考核机制和加强资金保障。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明确了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乡镇物业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指导和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构建基层党组织、社区(村)委、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联动协作、共商事务的“四位一体”物业管理协调运行机制。
二是强化考核机制。建立业主委员会监督考核机制,监督考核办法由乡镇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建立保障房的物业管理费用考核制度;制定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
三是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对拆迁安置小区、老旧小区和保障房小区的综合整治力度,在老旧小区没有改造到位或改造到位后仍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基本物业服务由政府购买第三方进行管理,费用由县财政保障。
七、保障措施:
《办法》规定坚持党建引领、政府监管、业主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县、乡(镇)、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明确各方主体责任,有效杜绝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现象。
八、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开展《办法》条款内容的解读释义工作。积极运用新媒介公开内容,并开展相关法律条规的学习培训,保障实施中的正确理解和运用。
(二)正视物业管理中的问题,不断总结问题,分析问题,化解问题,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的理念,严格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县城管局将与相关职能部门一起,以“创城”为契机,全面抓好示范小区创建工作,促进物业企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