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部门预算
2024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报表
1.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总表
2.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入总表
3.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支出总表
4.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基本支出总表
10.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项目支出总表
11.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和文明意识;
(二)贯彻执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三)贯彻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县环卫工作计划、工作标准和有关制度,对辖区内环境卫生实行考核指导;
(五)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城市规划管理、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规范城区摊点经营秩序;
(八)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特、构筑物和其他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设施权力;
(十)行使强制扣留占道经营物品以及妨碍通行的机动车辆权力。
(十一)行使强制恢复占用(压)、挖掘、拆除、改动、迁移、损坏的城市市政设施,擅自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拆除未经许可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的商业、服务摊点等权力。
(十二)负责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拆除迁移的审批;指导乡市容环卫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区户外广告规划、管理、前置审查、设置审批并监督实施;
(十四)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审批,以及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审批;
(十五)负责县城区工程渣土的处置、运输、消纳、管理;以及办理运输审批及处置许可证;
(十六)负责县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的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参与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立项、建设设计与竣工验收工作;
(十七)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含建筑垃圾)处理费的征收;
(十八)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负责临时占道、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审批管理。
(十九)履行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和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职责;
(二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构成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7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霍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霍山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5 |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衡山镇分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6 |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衡山镇西城分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7 |
霍山县城乡环卫管理服务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截至2023年12月,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局属单位实有各类人员214人,其中在职189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推动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强化执法为民意识,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勤沟通、多说服、重服务,从群众需求出发,维护群众利益;强化纪律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不足,严守工作纪律、工作规矩;强化综合素质提升,深入推进城管执法系统抓思想、强本领、转作风,促使思想观念大更新、能力本领大提升、干部作风大转变。
(二)进一步推动市容环境再展新面貌。持续开展常态化市容监管工作,强化城区出店经营、流动摊点现象管理,不断改善城区市容乱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巩固创城工作成果,营造有序文明城市氛围。
(三)进一步推动环卫工作再创新业绩。继续提高城乡环卫保洁质量,强化环卫督查考评;纵深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重点推进城乡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落地运营;做好城区环卫市场化项目招标相关工作。
(四)进一步推动物业管理再有新突破。继续加强“皖美红色物业”创建工作,强化部门联动,规范行业市场,解决小区突出问题矛盾,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深入推进小区“停车难”整治,切实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总表(附件表1)
2.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入总表(附件表2)
3.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支出总表(附件表3)
4.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3)
14.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9682.52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9682.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682.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一)本年收入9682.52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23年预算增加1342.82万元,增长16.10%,增长原因主要是城区环卫运营费用列入本年预算。
(二)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三、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9682.52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342.82万元,增长16.10%,增长原因主要是城区环卫运营费用列入本年预算。 其中,基本支出2678.11万元,占27.66%,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城管执法工作任务;项目支出7004.41万元,占72.34%,主要用于要用于城乡、城区环卫运营费用、智慧城管运行支出、债务付息、森林防火应急管理费用等。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682.5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45万元,占2.87%;卫生健康支出72.41万元,占0.75%;城乡社区支出9192.2万元,占94.94%;住房保障支出82.86万元,占0.8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7.6万元,占0.58%。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82.52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342.82万元,增长16.10%,增长原因主要是城区环卫运营费用列入本年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45万元,占2.87%;卫生健康支出72.41万元,占0.75%;城乡社区支出9192.2万元,占94.94%;住房保障支出82.86万元,占0.8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7.6万元,占0.58%。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151.48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7.75万元,下降4.87%,下降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75.74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3.86万元,下降4.85%,下降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年预算50.23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9.85万元,下降24.39%,下降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4.57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38万元,下降2.32%,下降原因主要是2023年公务员退休1名,机关工勤退休1人。
6.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24.08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增长0.2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4年预算2425.39.29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37.39万元,增长6%,增长原因主要城区菜市场维护费用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248.9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48.9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智慧城管运营经费列入本年预算。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6517.91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670.96万元,增长34.47%,增长原因主要是城区环卫运营费用列入本年预算。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82.86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3.56万元,下降4.12%,下降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减少。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78.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01.28万元,公用经费676.83万元。
(一)人员经费2001.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76.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7004.41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392.77万元,增长24.82%,增长原因主要是城区环卫运营费用列入本年预算。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700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7004.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571.3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73.35万元,增长91.73%,增长的原因是垃圾场渗沥液运营费用列入政府采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71.3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占0%;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占0%。
十一、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545.7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545.75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3年没有单独列支,通过其他资金列支。
十二、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4.5万元,增长158.06%,增长原因主要是2024年将购置新能源执法车辆2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5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9.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555.56%,增长原因主要是2024年车辆运行费用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9.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555.56%,增长原因主要是2023年未安排执法车辆车辆运行费用。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各执法车辆、环卫车辆运行维护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县直部门购置公务用车等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5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 0.5万元,下降4.5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检查指导等国内公务活动开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严格执行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霍山县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1)项目概述。本项目采用BOT(建造-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公司负责在合同期内的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的职责,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2)立项依据。根据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投资[2017]126号文件批复。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项目共涉及125个行政村,10个社区(包括15个乡镇、衡山镇的7个村庄和2个社区、经济开发区的2个行政村和城东社区部分村民组、高桥湾1个行政村),服务面积约2000平方千米,环卫垃圾约140t/d(不含城区);利用城区现已建立的1座转运中心,城乡垃圾(含城区)通过转运中心送至业主指定地点(垃圾焚烧电厂等)。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4136.95万元。
(7)绩效目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建设霍山县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为霍山县提供覆盖城乡范围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管理等环卫一体化公共服务。项目旨在不断健全和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各项环卫工作的有序开展,尽力打造霍山县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争创“文明城市”奠定基础,推动环卫管理再上新台阶。同时,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帮助政府简政放权,在保障民生需求的基础上,实现既能整合利用公共资源,又能有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型。
2.“霍山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项目。
(1)项目概述。霍山县主城区、经开区及高桥湾,东起大河厂(105国道以西)、高速入口以西(含满路桥村部),西至迎驾厂集镇(延至黑石渡大桥),南至南外环(含九茅路及茅岭停车场),北到北外环延伸至高桥湾园区、河下路橡胶坝电站处。
(2)立项依据。县政府霍政办[2016]147号文件.关于霍山县环卫服务市场化运营项目。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121条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约499万㎡(主城区209万㎡、经开区137万㎡、高桥湾30万㎡、绿化面积107万㎡、水面16万㎡);生活垃圾及装修装饰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公厕保洁32座;无物业小区和菜市场保洁。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554.11万元。
(7)绩效目标。本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先进的企业化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管、干”分离,着力破解行业受体制局限导致的系列问题;推进环卫作业集中化、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进程,提升环卫作业质量和水平。改善城区环境卫生,提高环卫作业的机械化水平,促进环卫事业的发展。
3.“霍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的运营将日益突出的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得以解决,避免大量的垃圾堆置城郊,改善了城市景观,避免了对水源、空气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推进废物资源利用的良性循环,改善当地的投资环境。
(2)立项依据。县政府霍政办[2017]152号文件和霍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协议。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对城乡、城区生活垃圾接收计量、焚烧、余热发电、烟气处理、灰渣处理等。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480万元。
(7)绩效目标。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通过垃圾的减量化,有利于控制环境污染,大大改善区域环境。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建设减少原生垃圾的填埋量,大大缓解了垃圾填埋场的负荷。项目利用垃圾处理过程的余热进行发电,为国家节约不可再生能源的同时降低了因燃煤发电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采煤对环境的破坏。因此,本工程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等6家事业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6.83万元,较2023年增加36.36万元,增长5.68%,增长主要原因是菜市场费用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5.7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固定资产总金额8417.81万元,较上年减少476.5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984.55万元、设备351.82万元、其他资产7081.44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40辆,其中: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有4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购置费25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0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004.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预算报表(14张)
表1、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总表.pdf
表2、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入总表.pdf
表3、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支出总表.pdf
表4、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pdf
表5、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pdf
表6、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pdf
表7、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pdf
表8、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pdf
表8、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pdf
表10、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项目支出总表.pdf
表11、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pdf
表12、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pdf
表13、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pdf
表14、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