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坚持县乡联动、全覆盖监管,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有力有效落实防范管控措施,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城管领域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普遍建立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本质安全水平大幅度提升,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各类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摊点群瓶装液化气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排查摊点群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阀、连接软管和燃气灶具等燃气设施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用气宣传,严格规范用气。
(二)深化户外广告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要求,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设置不符合要求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占用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或逃生出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结构材料、结构构造、电器件及照明器材等方面不符合标准有关要求、责任主体不明晰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责任主体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经检测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的户外广告设施;存在倾覆垮塌移位、悬挂高空坠落、线路陈旧裸露漏电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
(三)深化物业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重点排查物业管理区域住宅小区消防通道是否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障碍物,是否违规停放车辆、堆放杂物;住宅小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被封闭、堵塞和占用现象;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是否安装紧急开启装置,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在火灾时不需要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配合消防和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执法进小区”行动,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面和消防救援窗口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二是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督促物业企业重点加强电动车违法违规充电、进入载人电梯等行为的管理。主要包括:电动车不得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电动车停放不得遮挡消火栓、堵塞消防车通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是否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是否与该建筑的其它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是否配备干粉灭火器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是否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等。
(四)深化垃圾处理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排查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厨余垃圾处理等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排查垃圾卸料平台、垃圾仓、渗滤液储存区域等易燃易爆风险隐患。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全面排查建筑垃圾堆放点隐患,检查堆体稳定情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五)深化局属工程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整治局属工程施工现场(含户外广告、违建拆除等)安全隐患,突出对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模板支撑和高处作业部位进行检查,要求工程施工、监理等企业做好现场安全措施。严格施工现场动火用电和登高作业管理,做好作业前安全交底,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强化电气线路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正常维护与检修,加强对施工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
(六)深化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整治监管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有限空间作业是否严格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作业前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是否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作业时现场是否有专人负责监护工作。
(七)深化动火作业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动火场所谁管理、谁负责”“谁的项目、谁负责”“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的动火作业审批和管理制度;对动火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动火作业前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动火作业前查验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作业是否严格执行作业程序、规程、规范和标准,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八)农贸市场隐患排查整治。一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等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进行监管。二是对农贸市场用电用火用气安全进行监管。
三、进度安排
从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4年1月至4月)。编制印发城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局属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