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8个项目,涉及资金7190.49万元。从评价情况看,2023年我部门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较好的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支出良好,达到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 城市管理以及城管执法工作能高效开展;城区及城乡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目标,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水平稳步提升;提升城区文化品位;完成全县物业指导及物业维修基金归集、指导、管理等工作。
组织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480万元。以上项目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通过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避免大量的垃圾堆置城郊,改善了城市景观,避免了对水源、空气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推进废物资源利用的良性循环,改善当地的投资环境。
根据部门评价工作安排,2023年,我部门未组织开展所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霍山县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涉密项目除外)。
霍山县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4628.34万元,执行数为4628.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解决就业人员1066人;二是服务125个行政村,10个社区(包括15个乡镇、衡山镇的7个村庄和2个社区、经济开发区的2个行政村和城东社区部分村民组、高桥湾1个行政村),服务面积约2000平方千米,环卫垃圾约140t/d(不含城区);利用城区现已建立的1座转运中心,城乡垃圾(含城区)通过转运中心送至业主指定地点(垃圾焚烧电厂等)。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指标精确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绩效指标与日常考核指标需要进一步融合。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对可量化评估的部分进一步细化、量化,严格绩效目标管控;二是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将项目日常考核指标与绩效评价指标融合,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附件:1.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2023年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安六安市霍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绩效评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