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10月10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霍山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
三、整治内容
重点突出对环卫设施、户外广告、物业管理、摊点群燃气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1.环卫设施方面。检查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厨余垃圾处理等城市环卫设施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垃圾堆场、渗滤液储存等区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户外广告方面。检查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监管情况,对酒店、宾馆和饭店等在门窗上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排查处理情况。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装、拆除施工作业安全监管措施。
3.物业管理方面。检查小区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进电梯上楼充电和飞线充电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被封闭、堵塞和占用情况;小区内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是否严格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作业前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作业时现场是否有专人负责监护工作。
4.摊点燃气方面。检查深化摊点群瓶装液化气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排查摊点群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阀、连接软管和燃气灶具等燃气设施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用气宣传,严格规范用气。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工作专班。县城管局办公室为召集人科室,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环卫管理服务中心、执法大队为成员,采取查资料和看现场方式进行督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行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深入研究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系统梳理安全生产监管重点任务,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落实工作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要求,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明确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和标准,完善各单位间联网核查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合力。要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工作措施,开展集中整治,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将整治工作情况(检查图片,工作总结)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见附件2)请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局办公室,联系人:李卫东,联系电话:0564-5025286。
附件:1、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行动小组
2、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10月16日
县城管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饶 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宝 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正福 党组成员
张忠玉 党组成员
翁启胜 党组成员
李 强 工会主席
成 员:黄静波、陈书红、倪昌清、莫震、何家远、潘声浩、曹佳、李卫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曹佳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卫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霍山县城管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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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督查时间 |
督查组成员 |
检查单位(区域) 名称 |
隐患具体情况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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