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市、县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1.强化新增停车场所用地的规划管控。协助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单位在既有居民住宅小区内利用公共空间设置停放场所、充电设施,在不影响周边建筑的情况下,满足消防、环保等前提下,积极配合属地政府或业主委员会,经业主按规定表决同意后可建设非机动车库(棚)。
2.推进既有小区增设设施。在居民住宅小区增设停放充电设施,应在依法征求业主同意后,按照设备管理办理相关手续,并须满足《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防火技术导则》(建标函〔2024〕287号)安全条件要求。积极推广共享充电柜。加快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统筹纳入民生事项,列出计划安排,落实资金渠道。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安装运营单位实施安装建设。
3.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积极配合消防、公安等执法部门加强联合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村(居)民委员会、乡镇或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并协助处理。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治。
4.强化技防物防措施应用。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等单位引导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建立数据平台,对充电设施实时监控,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和即时配送企业推广换电模式。鼓励在楼宇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积极推广“射频信号传输+视频监控”等技术对蓄电池进楼实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县城管局办公室为召集人科室,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落实“月会商、季小结、年考评”工作机制,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及执法大队派员参加专班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深入研究电动自行车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系统梳理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重点任务,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含三、四轮电动车)火灾、交通等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整治工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
(三)落实工作责任。依据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要求,严格履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监管责任,明确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的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和标准,完善各单位间联网核查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合力。
(四)强化宣传教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宣传、火灾案警示教育,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将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纳入日常宣传工作职责,引导广大群众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停放、充电。
县城管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饶 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宝 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正福 党组成员
李 强 工会主席
肖定龙 副局长
成 员:黄静波、倪昌清、黄朝如、王华俊、曹佳、李卫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曹佳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卫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