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部门预算
2025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预算报表
1.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收支总表
2.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收入总表
3.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支出总表
4.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基本支出总表
10.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项目支出总表
11.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和文明意识;
(二)贯彻执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三)贯彻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县环卫工作计划、工作标准和有关制度,对辖区内环境卫生实行考核指导;
(五)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城市规划管理、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规范城区摊点经营秩序;
(八)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特、构筑物和其他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设施权力;
(十)行使强制扣留占道经营物品以及妨碍通行的机动车辆权力。
(十一)行使强制恢复占用(压)、挖掘、拆除、改动、迁移、损坏的城市市政设施,擅自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拆除未经许可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的商业、服务摊点等权力。
(十二)负责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拆除迁移的审批;指导乡市容环卫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区户外广告规划、管理、前置审查、设置审批并监督实施;
(十四)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审批,以及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审批;
(十五)负责县城区工程渣土的处置、运输、消纳、管理;以及办理运输审批及处置许可证;
(十六)负责县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的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参与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立项、建设设计与竣工验收工作;
(十七)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含建筑垃圾)处理费的征收;
(十八)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负责临时占道、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审批管理。
(十九)履行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和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职责;
(二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构成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4 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霍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霍山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霍山县城乡环卫管理服务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截至2024年12月,霍山县城市管理局及局属单位实有各类人员211人,其中在职185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整治+自治”为抓手,提升市容市貌。坚持集中整治和常态治理相结合,持续开展不文明行为整治,特别是加强保安路、诸佛庵路、文盛街等重点路段管控。严格把关城区大型活动,强化沿街商铺、城中村及无物业小区装修建筑垃圾监管,对南岳路、衡山路、激流广场等路段区域实行专人定岗,严格管控市容乱象。持续巩固农贸市场工作成效,优化农贸市场公共设施改造,重点对中兴市场功能区经营摊位进行合理改造,进一步改善中兴市场自产自销商户多、位置少的问题。定期开展流动摊点、户外广告、农贸市场、车辆停放等专项整治,全年开展市容类专项整治不少于4次。
(二)以新一轮城区环卫外包为契机,打造“清爽·霍山”。按照“高标准、精细化、常态化”的理念,全面加大城乡环卫保洁力度。依托席地而坐“城市会客厅”,高标准推进深度保洁,实现公共区域卫生无死角、城市家具无污渍、水体清澈无垃圾、道路保洁见本色。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平稳运行,城乡垃圾分类持续推进。
(三)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推进物业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巩固“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成果,力争2025年业委会组建率达90%。巩固小区“停车难”整治成果,对已整治小区进行回头看,适时选定具备条件的小区推进整治。继续推进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力争具备条件的小区实现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全覆盖。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考核反馈问题和整改机制,加强“两审计两评价”工作力度,实现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公共收益公开透明。升级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实现资源信息化共享和票据电子化,为下一步居民皖事通数据查询工作做准备。
(四)以“控新增、减存量”为原则,加大违建查处力度。坚持每日巡查与群众举报线索相结合,集中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鑫港花园、御景苑等小区开展违建集中整治;严控新交付小区违建形势,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快查处。
(五)以“微提升”项目为依托,净化城市空间。2025年,计划将城区老旧、破损的街区外立面纳入“微提升”范围,利用闲置空地打造口袋公园、停车场、特色街角、文明巷道,通过微改造,精提升,净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韵味。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收支总表(附件表1)
2.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收入总表(附件表2)
3.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支出总表(附件表3)
4.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3)
14.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霍山县城市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1682.38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11682.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82.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一)本年收入11682.38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24年预算增加1999.86万元,增长20.65%,增长原因主要是主要一是城区环卫重新招标,运营费用增加;二是职工工资及社保费增加。
(二)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三、关于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11682.38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999.86万元,增长20.65%,增长原因主要是主要一是城区环卫重新招标,运营费用增加;二是职工工资及社保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784.81万元,占23.8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城管执法工作任务;项目支出8897.57万元,占76.16%,主要用于要用于城乡、城区环卫运营费用、垃圾场渗沥液运营费用、智慧城管运行支出、债务付息等。
四、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682.38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46万元,占2.49%;卫生健康支出59.55万元,占0.51%;城乡社区支出11198.41万元,占95.86%;住房保障支出132.96万元,占1.14%。
五、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11682.38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999.86万元,增长20.65%,增长原因主要是主要一是城区环卫重新招标,运营费用增加;二是职工工资及社保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46万元,占2.49%;卫生健康支出59.55万元,占0.51%;城乡社区支出11198.41万元,占95.86%;住房保障支出132.96万元,占1.1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155.89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4.41万元,增长2.91%,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77.94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2万元,增长2.9%,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57.63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7.4万元,增长14.73%,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3.48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09万元,下降23.85%,下降原因主要是2024年公务员退休1名。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39.29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09万元,下降23.85%,下降原因主要是2024年事业在职职工退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16.78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7.3万元,下降30.31%,下降原因主要是2024年在职职工退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4年预算2460.84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35.45万元,增长1.46%,增长原因主要是城区菜市场维护费用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48.9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200万元,下降80.35%,减少原因主要是取消了智慧城管信息采集运营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8688.67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170.76万元,增长33.3%,增长原因主要是城区环卫重新招标,运营费用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132.96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50.1万元,增长60.46%,增长原因主要是职工的年度考核奖列入预算。
六、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84.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74.31万元,公用经费510.51万元。
(一)人员经费2274.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51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8897.57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893.16万元,增长27.03%,增长原因主要是城区环卫重新招标,运营费用增加。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889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8897.57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76.7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494.65万元,下降86.58%,下降原因主要是垃圾场渗沥液运营项目2024年已采购,现合同没有到期,直接列入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6.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占0%;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占0%。
十一、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344.9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200.85万元,下降36.80%,下降原因主要是取消了智慧城管信息采集运营经费。
十二、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霍山县城市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2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24.8万元,下降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1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5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下降84.7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下降84.75%,主要原因是2025年没有安排购置执法执勤车辆。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各部门公车运行维护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下降84.75%,主要原因是2025年没有安排购置执法执勤车辆。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县直部门购置公务用车等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7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增加加班工作餐。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检查指导等国内公务活动开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格执行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霍山县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1)项目概述。本项目采用BOT(建造-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公司负责在合同期内的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的职责,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2)立项依据。根据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投资[2017]126号文件批复。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项目共涉及125个行政村,10个社区(包括15个乡镇、衡山镇的7个村庄和2个社区、经济开发区的2个行政村和城东社区部分村民组、高桥湾1个行政村),服务面积约2000平方千米,环卫垃圾约140t/d(不含城区);利用城区现已建立的1座转运中心,城乡垃圾(含城区)通过转运中心送至业主指定地点(垃圾焚烧电厂等)。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4664.30万元。
(7)绩效目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建设霍山县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为霍山县提供覆盖城乡范围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管理等环卫一体化公共服务。项目旨在不断健全和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各项环卫工作的有序开展,尽力打造霍山县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争创“文明城市”奠定基础,推动环卫管理再上新台阶。同时,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帮助政府简政放权,在保障民生需求的基础上,实现既能整合利用公共资源,又能有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型。
2.“霍山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项目。
(1)项目概述。霍山县主城区、经开区及高桥湾,东起大河厂(105国道以西)、高速入口以西(含满路桥村部),西至迎驾厂集镇(延至黑石渡大桥),南至南外环(含九茅路及茅岭停车场),北到北外环延伸至高桥湾园区、河下路橡胶坝电站处。
(2)立项依据。县政府霍政办[2016]147号文件.关于霍山县环卫服务市场化运营项目。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121条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约499万㎡(主城区209万㎡、经开区137万㎡、高桥湾30万㎡、绿化面积107万㎡、水面16万㎡);生活垃圾及装修装饰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公厕保洁32座;无物业小区和菜市场保洁。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2966.67万元。
(7)绩效目标。本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先进的企业化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管、干”分离,着力破解行业受体制局限导致的系列问题;推进环卫作业集中化、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进程,提升环卫作业质量和水平。改善城区环境卫生,提高环卫作业的机械化水平,促进环卫事业的发展。
3.“霍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的运营将日益突出的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得以解决,避免大量的垃圾堆置城郊,改善了城市景观,避免了对水源、空气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推进废物资源利用的良性循环,改善当地的投资环境。
(2)立项依据。县政府霍政办[2017]152号文件和霍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协议。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对城乡、城区生活垃圾接收计量、焚烧、余热发电、烟气处理、灰渣处理等。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480万元。
(7)绩效目标。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通过垃圾的减量化,有利于控制环境污染,大大改善区域环境。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建设减少原生垃圾的填埋量,大大缓解了垃圾填埋场的负荷。项目利用垃圾处理过程的余热进行发电,为国家节约不可再生能源的同时降低了因燃煤发电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采煤对环境的破坏。因此,本工程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
4.“霍山县物业行业考核奖励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全面提升物业行业服务水平,解决居民身边“关键小事”,有效促进了物业公司履约尽责,改善了小区居住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
(2)立项依据。霍政秘{2019}65号文件。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聘请第三方公司每季度对县城区20家考核业主委员会和24物业公司考核。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0万元。
(7)绩效目标。全面提升物业行业服务水平,解决居民身边“关键小事”,有效促进了物业公司履约尽责,改善了小区居住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
5.“2024年度城市垃圾处理日元贷款还本付息”项目。
(1)项目概述。通过该项目实施,完成偿还日元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工作内容,实现提高政府信用度,,避免债务纠纷的工作目标。
(2)立项依据。2008县政府与省建设厅签订还款协议。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日元贷款还本付息每年分2次按实时汇率结算。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6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实施,完成偿还日元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工作内容,实现提高政府信用度,,避免债务纠纷的工作目标。
6.“霍山县智慧城管网络运维服务”项目。
(1)项目概述。2017年智慧城管项目建成投入使用,覆盖主城区、经开区、衡山衡镇和佛子岭集镇,约55平方公里。每年巡查上报城市管理问题约4万件。
(2)立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慧城管服务区域55平方公里,坐席员人数10余人巡查上报事部件问题。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48.9万元。
(7)绩效目标。巡查上报城市管理方面事件和部件问题,派遣到各相关部门及时处置,提升了城市文明创建水平,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强大支撑。
7.“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托管运营”项目。
(1)项目概述。通过对垃圾场渗滤液处理,使垃圾渗沥液达标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2)立项依据。霍政{2023}8号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浓缩液处理规模30立方/吨,排水质量达标率100%。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296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对垃圾场渗滤液处理,使垃圾渗沥液达标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8.“霍山县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1)项目概述。负责对霍山县境内餐厨垃圾处理,规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2)立项依据。县政府第34次常务会(2019年9月21日)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消解餐厨垃圾10000吨/年,废油脂730吨,优质有机肥3000吨。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20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对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进一步优化我县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取得实效长效,保护生态环境。
9.“霍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及隐患排查”项目。
(1)项目概述。通过对原生活垃圾填埋场区域范围内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废气进行采样和分析,准确出具检验监测报告、隐患排查报告等分析材料。
(2)立项依据。霍政{2023}8号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对县原生活垃圾填埋场区域范围内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废气、在线检测系统比对及验收、噪音、量值溯源等进行采样和分析,对场渗滤处理进行检测监测,准确出具检验监测报告、隐患排查报告等分析材料。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71.7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对原生活垃圾填埋场区域范围内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废气进行采样和分析。准确出具检验监测报告,隐患排查。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霍山县城市管理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等6家事业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0.51万元,较2024年减少133.82万元,下降20.77%,下降主要原因是减少劳务费的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霍山县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1.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霍山县城市管理局固定资产总金额8398.41万元,较上年减少19.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854.68万元、设备3496.05万元、其他资产47.68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3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有4台(套)。单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霍山县城市管理局9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897.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预算报表(14张)
表四、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pdf
表五、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pdf
表六、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pdf
表七、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pdf
表八、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pdf
表九、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基本支出总表.pdf
表十、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项目支出总表.pdf
表十一、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pdf
表十二、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pdf
表十三、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pdf
表14、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