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局属各科室: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有力推动我局承担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市政务公开目标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2019〕-1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制定《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19年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7月16日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19年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市政务公开目标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2019〕-16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入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
1.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交易规则(包括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各类采购信息公告范本、年度集中采购目录、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结果公示、投诉和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包括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处罚信息;公开实行资格审查项目的各自投标资格条件和投标资格审查结果名单。本单位作为采购人(业主)的,应同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本部门网页公开年度采购项目预算、采购公告、采购结果、采购合同、资格审查、有关变更、合同履约等信息。(责任部门:各县区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备案二科、政府采购服务部、交易督查科、信息技术部、办公室)
2.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社会公开工程招标法规、招标通用规则文本、市场主体信用、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公示、合同备案、合同变更、投诉处理等;实行资格审查项目的,还应公开各项目的投标资格条件;公开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惩戒及违规受到处理、处罚信息;本单位作为业主发生工程建设的,应同步通过信息公开网本部门网页公开项目不公开招标的理由依据或监督管理机构的批文、合同备案、合同履约、有关变更的信息;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合同备案、合同履约、有关变更信息。(责任部门:各县区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备案一科、法制科、交易督查科、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部)
3.规范产权交易工作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社会公开产权交易法规、交易规则、交易公告、交易结果公示和投诉处理结果,公开实行资格审查项目的,还应公开各自的投标、竞买资格条件。(责任部门:各县区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
4.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社会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法规、出让规则(出让文件通用规则范本)、出让公告(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出让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成交信息等;公开实行资格审查地块的,还应公开各自的投标、竞买资格条件。(责任部门:各县区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
5.落实矿业权出让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社会公开矿业权出让公告和交易结果,公开实行资格审查矿业权的,还应公开各自投标、竞买资格条件。(责任部门:各县区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与产权交易服务部)
6.落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交易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采购信息(包括采购信息公告范本、采购公告、采购设备交易信息、采购合同、合同履约变更、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惩戒及违规违约处理、处罚结果);其他医用设备要规范公开采购合同、中标结果信息。(责任部门:各县区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备案二科、法制科、政府采购服务部、交易督查科)
三、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1.加强政务公开统筹部署。要把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不少于1 次,分管负责同志要通过调查研究、听取汇报、分析现状、提出对策等方式,组织推动好政务公开、及时进行调度。各科(股)室要确定一位具体经办人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每月至少对各自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内容进行一次核查,确保更新及时,公开规范。
2.保障政务公开基本条件。要在经费、网站平台技术支持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特别是要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满足政务公开日常组织、协调、指导、监测与监督工作的需要。要注重政务公开人员的调配和稳定工作,保障力量和人员满足工作需要。各县区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市局要求公开的内容基础上,要按照县区政务公开办要求,结合县区实际情况,规范公开各自承担的重点领域相关信息。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各县(区)公管局要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要内容,市公管局将会把各县区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县(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综合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