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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样品调查与采样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8-22 00:00  字体:[  ]

霍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样品调查与采样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ZFCG-2023-043

项目名称:霍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样品调查与采样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中路103号

成交金额: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霍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样品调查与采样项目

服务范围:霍山县衡山镇、与儿街镇、但家庙镇等16个乡镇

服务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项目组,接受和配合国家、省级、县级相关质量控制工作,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天完成。所有样品采样(无论旱地、水田、园地、林地等)到2023年12月底完成调查采样。如遇到天气、季节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无法按时完成调查采样任务时,由双方商定调整采样调查时间。

务标准:按照国家土壤普查办下发的最新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中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及其他有关技术规范与规程的要求对霍山县表层土壤样点进行成土条件和利用现状等进行调查,上传数据,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并流转到省级集中制样实验室,全程接受国家、省三普办监督、检查和国家级、省级和霍山县质控。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华军、王红群、朱厚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1.275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住建大厦13楼1305室和霍山县国投大厦二楼204室,联系电话:0564-5227158、0564-502003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电话:0564-5031218)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址:霍山县住建大厦13楼1305室

联系方式:0564-50334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204室

联系方式:0564-502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

电   话:0564-50200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22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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