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2023-046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信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以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第二移动通信楼
成交金额:贰佰柒拾万零柒仟柒佰肆拾元整(¥27077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山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霍山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信服务共计307套(截至合同签订时根据人员变动据实进行调整),服务期限36个月,包括移动警务终端采购、月通信套餐服务、部省对接联调服务、安全接入服务、注册发机服务、日常运维服务、软件改造升级服务。 服务要求:能够匹配安徽省厅终端安全组件,符合安徽省厅移动警务终端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服务标准:符合公安行业标准《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第1部分技术要求》(GAT1466.1-2018)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范文广、李武松、吴孝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2.86619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公安局大楼8楼指挥中心室和霍山县国投大厦二楼204室,联系电话:0564-5233786、0564-502003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电话:0564-5031218)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公安局
地 址:霍山县公安局大楼8楼指挥中心室
联系方式:0564-5233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204室
联系方式:0564-502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 旭
电 话:0564-50200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霍山县公安局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