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山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EPC)”
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霍山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EPC)(项目编号:E341525001002879 )变更公告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5项“付款方式”修改要求:
原内容为:合同签订后在约定时间内预付合同价款的30%(包含设计和施工费用),后根据实际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按进度支付,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并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8%,余2%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质保金缴纳方式:工程款预留、现金转账、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
现将内容修改为:合同签订后在约定时间内预付合同价款的30%(包含设计和施工费用),后根据实际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按进度支付,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并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8%,余 2%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质保金缴纳方式:工程款预留、现金转账、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
注意:本次变更公告仅有以上内容进行变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不变。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此给广大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安徽衡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