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场交易项目的保证退还主要有以下几个流程:
1、代理机构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
2、招标(发包、采购)人确认;
3、县发改委(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工程建设项目)、县财政局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项目)审核;
4、交易中心信息股提交银行;
5、有符合法律法规、招标(发包、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依据招标(发包、采购)人出具的不予退还保证金通知书依法办理。
在收到线上提交申请1个工作日内非中标(成交)单位建设工程项目保证金退还在系统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10日后办理;政府采购项目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单位保证金在招标(发包、采购)人与中标(成交)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