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供销社2017年部门决算
2018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霍山县供销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霍山县供销社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霍山县供销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霍山县供销社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霍山县供销社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是全县供销系统的主管部门,它在整个供销社改革、发展和开展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处于关键环节。根据县委霍发[2002]11号和上级供销社的总体要求,改革后县供销社的主要职能是:
(一)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级供销社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任务并督促实施,建立规范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合作经济组织。
(二)贯彻执行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宗旨,参与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
(三)调研有关供销社的政策性问题并向政府及上级社反映情况,指导基层供销社和县社直属公司工作,维护本系统稳定。
(四)指导和督促县社直属公司和基层供销社大力开展“新网工程”建设,为繁荣全县农村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再作新的贡献。
(五)负责全县供销社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及劳动工资,管理本系统的离退休人员。
(六)负责本系统行政管理,加强所属企业班子建设及其企业班子考核、调配和任免事宜。
(七)负责本系统职工的法制教育,查处违纪案件,并仲裁系统内部的经济纠纷。
(八)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供销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霍山县供销社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县社机关。
第二部分 霍山县供销社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霍山县供销社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91.09万元、支出总计291.0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3万元,基本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91.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49万元,占73%;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8.6万元,占2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9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0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2.49万元,支出总计212.4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52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11月份起退休人员养老金改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2.4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7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52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11月份起退休人员养老金改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4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52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11月份起退休人员养老金改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49万元,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12.49万元,占1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5.8万元,支出决算为21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1月份起退休人员养老金改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其中:基本支出212.4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8.12万元,支出决算为20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1月份起退休人员养老金改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
2.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68万元,支出决算为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供销社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霍山县供销社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1万元,比2016年减少2.03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用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霍山县供销社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万元,全部是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霍山县供销社单位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供销社单位没有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
霍山县供销社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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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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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0.9 |
0.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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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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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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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霍山县供销社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霍山县供销社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万元,占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持平。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7年底,霍山县供销社单位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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