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理顺全系统的产权关系,规范内部财务管理,促进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社有资产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进行产权登记;制定并实施社有资产保值指标体系及社属企业法人代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负责社有资产收益收缴及县社机关经费收支管理;汇总并上报财务会计报表及全系统财务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控制各企业资金使用及费用支出;开展财务审计,抓好全系统不合理占用资金清收以及资产出售、基建项目报批管理等工作。落实县级以上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职责。做实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各级联合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
股室负责人:刘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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