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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气象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7-11-26 00:00  字体:[  ]

总则:

 

  为加强我局勤政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开、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加强我局工作的透明度,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气象事业稳定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基本原则

  1、政务公开工作依照国家法律、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

  3、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方便办事群众,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基本要求

  1、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

  2、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3、按照依法行政、办事公道、方便群众、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的总体要求,对外进行社会管理职能公开。

  4、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形式要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懂。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公众服务项目、效果。

  2、霍山县气象台(霍山县气象观测站)、霍山县气象服务中心(霍山县防雷中心)、防灾减灾科(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监督办法等,有偿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罚款标准。

  四、公开的形式

  公开的形式必须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一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二是通过会议、文件、通告等形式公开;三是通过建立政务公开专栏、印发办事指南、办事卡等形式公开;四是通过信息电话、多媒体电脑、互联网等形式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证公开

  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并明确办公室为牵头部门,组织日常工作,各部门为协助单位,政务公开涉及公开的相应内容分别与相关局、站、台挂钩。政务公开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或在政务公开中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干部,将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二)强化监督,加大查处,保证公开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核心是加强监督。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要把办事结果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1、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小组要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2、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3、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并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保证政务公开制度的顺利推行,确保事业稳定。

  4、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要广泛宣传报道,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将予以曝光。

  5、做好政务公开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以会议形式公开的内容必须有会议记录。

  在坚持上述制度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相关事宜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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