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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乡村振兴中心信息公开制度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6-18 00:00  字体:[  ]

1、为提高单位信息工作透明度,提高我中心信息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霍山县政府办信息公开指南》等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2、信息公开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3、政务公开事项主要包括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水库移民工作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移民工作年度计划及执行;移民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等。

4、办事公开事项主要包括单位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和变动;业务部门的办事依据、程序和工作职责;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机关干部交流和考核等。

5、依申请公开事项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6、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政府网站、电子政务、便民资料等。公开时间为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7、撰写动态信息要坚持真实性、针对性、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原则,围绕单位中心工作,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文字简练、数据详实,提高本单位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职工要恪守网络道德,不浏览不健康网站网页,不制造不传播网络有害信息。

8、相关股室要对需公开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经分管领导审查、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由办公室具体办理。依申请公开程序和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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