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精准落实脱贫任务。2017年初,全县有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9537户24481人,年度计划脱贫9900人,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和有1项增收主导产业、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300元脱贫标准,将脱贫任务分解到乡镇、细化到村、落实到户,精准摸排2017年拟脱贫户2886户10051人,对每户增收产业、帮扶措施和脱贫成效等方面进行实时动态监测。根据上级下达我县2120人易地扶贫搬迁年度任务,精准确认搬迁对象687户2291人,落实集中安置点77个。
(二)着力发展产业扶贫。截至6月底,全县发展产业贫困户共计8761户27895人,已完成产业验收2692户8707人,兑现补助资金513.76万元。推广“分贷统还、户贷企用”模式,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288笔7342.1万元,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7220万元任务。在但家庙镇、与儿街镇两地集中建设的42个贫困村2830千瓦光伏扶贫电站,已于4月28日正式并网发电,为贫困村集体经济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
(三)完善稳定脱贫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深化脱贫产业长效扶持政策,增强贫困户自我“造血”能力,完善分类救助长效机制和社会保障兜底政策,确保脱贫不脱手、脱贫不失联、稳定脱贫不返贫。拓展精准扶贫“三十六计”,大力实施资产收益型扶贫,在单龙寺镇、下符桥镇实施的加油站、大棚蔬菜基地等资产收益型扶贫项目,将有效拓宽贫困群众稳定收益渠道。
(四)积极推进行业扶贫。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十大工程”行业扶贫单位职责,加强工作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强化措施落实,确保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小额信贷、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等各项扶持政策持续推进、有效落实,确保贫困户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五)加快扶贫项目建设。2017年首批安排9大类161个项目,投入扶贫资金6453.4万元,其中: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17个1599万元,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4个165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8个3793.2万元,资产收益型项目8个337万元,其他项目14个559.2万元。同时,对扶贫项目实行“月调度、季督查”,各类项目正有序推进,截止6月底,已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25.18万元,占省市下拨资金的74%,进度较快。
(六)强化工作整改提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针对2016年脱贫攻坚成效第三方评估及复核检查反馈的32条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逐条梳理问题,实行盘点销号。截至目前,清单中的18项问题整改已完成,11项问题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3项问题整改正在进行,将在9月10日前整改到位。为加强基础工作,上半年举办扶贫专干和驻村扶贫工作业务培训2期,培训近400人,编印了《脱贫攻坚政策100问》和《〈扶贫手册〉填写规范》,并对各乡镇和村级档案资料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导。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不断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年度脱贫攻坚目标圆满完成。
(二)继续加强 “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进一步明确“双包”定点帮扶责任,积极协助市直18家、县直98家定点帮扶单位和3905名帮扶干部推进“双包”工作,确保帮扶单位履职尽责、帮扶干部到岗到位、帮扶工作真帮真扶,为全县43个驻村扶贫工作队和145名驻村扶贫人员竭力做好服务。
(三)进一步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和动态调整,精准确认年度脱贫对象,严格按照脱贫标准和程序,落实年度脱贫任务。进一步做好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规范各类软件资料,夯实工作基础。
(四)不断加大产业扶贫实施力度。大力发展贫困户到户特色种养业,继续实行奖补扶持政策。加强资产收益型扶贫,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和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探索订单生产、托管经营等扶贫新途径,扎实推进乡村旅游,实施绿色减贫,依托“互联网+”实施电商扶贫,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稳定脱贫。
(五)进一步做好行业扶贫协调配合。积极协助各行业部门扶贫政策推动,落实省脱贫攻坚“月点评、季通报”工作制度,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务求实效。
(六)继续强化项目资金投入和监管。继续实行扶贫移民项目“月调度、季督查”,严格扶贫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使用精准、安全、高效。
(七)进一步强化扶贫工作宣传。利用电视、报纸、信息、网站、微信公共号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精准扶贫政策,报道脱贫攻坚的先进经验、典型故事和脱贫成效,营造浓厚氛围。
(八)继续坚持开展常态化督查。继续组织开展每季度定期督查,全面掌握脱贫任务、帮扶措施落实和脱贫成效完成情况,实行“三固定、三坚持”督查方式,建立常态化督查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实行“重奖、重惩”。同时,坚持结果导向,实行量化考核,执行“一票否决
(九)认真接受上级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督查、抽查和检查;做好省第三方监测评估以及省、市对县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各项迎接准备;适时开展全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考核。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