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一)省局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分配情况:2022年安徽省水库移民管理局安排我县水库移民后扶资金9524.64万元,其中:移民直补资金1919.64万元,后扶项目资金7605万元(第一批后扶项目资金4500万元,第二批后扶项目资金3105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根据省级下达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目标,结合我县移民人数及库区建设情况,按照省局绩效目标要求完成我县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绩效目标任务。(1)完成数量指标:资金直补受益移民32011人,移民美丽家园项目72个,产业发展项目33个。(2)完成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100%。(3)完成时效指标:后扶项目投资9524.64万元,截止2023年4月14日项目资金支出8020.66万元,项目资金完成率84%(4)完成成本指标:直补资金标准符合率100%;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的项目比例为100%。(5)经济效益指标:增加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3元;提高移民收入占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比例3.1%。(6)社会效益指标:增加达到当地县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移民人口354人。(7)生态效益指标:建成美丽移民村4个,项目受益移民村(不含建成美丽移民村)75个。(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满意度100%;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0起;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率100%。(9)可持续影响指标:已建工程项目良性运行比例100%。
(二)县级计划申报审批和绩效目标情况
1.计划申报审批。(计划申报、计划审批、资金分配区域和因素、资金支出方向等)①计划申报和审批:2022年省水库移民管理局下达我县移民后扶项目资金合计7605万元,我县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下达计划后,按照移民后扶人口及项目绩效情况为主要因素将资金分配到相关移民乡镇,移民乡镇、村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基础上,在“十四五”项目规划中科学选取项目。经过勘察设计、现场调研后,由省市审核备案后,将批复下达至乡镇,由乡镇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建设方式、保障措施等。②资金分配因素、区域及支出方向:我县根据各乡镇移民后扶人口及项目绩效情况安排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美丽家园建设和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等方面。
2.绩效目标。2022年我县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与乡村振兴工作紧密结合,以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为抓手,建立完善促进经济发展、移民增收、生态改善、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通过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的实施,在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扶持项目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扶持水库移民不断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实现安居乐业,不断提高水库移民产业发展组织化水平,促进移民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水库移民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对照上级文件要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县水库移民管理局联合相关单位成立了自评联合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自评方案,印制了自评表。
(二)组织过程:2023年4月1-7日通过电话调查、查看财务收支会计资料以及项目建设地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了自评活动,重点了解移民群众满意度、后扶政策落实情况,项目完成数量和质量等。
(三)分析评价:经调查,2022年度我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按质、按量实施,均达到质量目标,项目扶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全年大多数指标都达到100%。
三、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一)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1年12月10日,根据《安徽省水库移民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人口移民资金计划的通知》(皖水移〔2021〕23号)文件规定,省级提前下达我县移民后扶直补资金1919.64万元,结合我县历年结余资金18.6万元,实际移民直补资金1920.66万元,我县按要求分别在2022年3月31日、6月20日分两批次发放到个人账户,合计金额1920.66万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企〔2021〕1200号)和《安徽省水库移民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皖水移〔2022〕10号)文件规定,下达我县第一批后扶项目资金4500万元,第二批后扶项目资金3105万元,我县分别在2022年1月21日和2022年8月19日将项目计划批复下达到各乡镇,合计金额7605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2年我县移民直补资金打卡发放1920.66万元,直补资金按时发放率100%;后扶项目投资9524.64万元,截止2023年4月14日项目资金支出8020.66万元,项目资金完成率84%。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县印发《霍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霍水移〔2019〕2号),从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经济和社会效益、资金报账和使用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2022年度实施完成的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在项目建设与管理、竣工验收、资金管理以及实施程序和操作流程方面基本符合《细则》的规定,资金的拨付与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后扶项目报账制管理规定和国库支付管理规定执行,由县财政局设立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截留、虚报等违规现象。同时,我县于2021年8月18日已制定出台了《霍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办法》(霍水移〔2021〕10号)文件,建立健全生产扶持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在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生产扶持项目的确定、实施、项目收益、资产确权、利益联结、后期监管等内容,确保生产扶持项目充分发挥最大效益。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完成数量指标。①资金直补受益移民(人):2022年我县完成32011人直补资金1920.66万元的发放任务,完成率100%。②移民美丽家园项目(个):完成移民美丽家园项目70个,完成率97%。③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个):完成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30个,完成率97%。
(2)完成质量指标。所有竣工的后扶项目,由村理事会或施工单位进行自验,村委会进行初验,乡镇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在乡镇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报请县水库移民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检测单位和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均达到质量目标,按质、按量实施完成。项目验收率(%):我县验收合格项目个数100个,占已完工项目的95%,验收合格率100%。
(3)完成时效指标。①直补资金按时发放率(%):2022年3月31日发放直补资金960.33万元,6月20日发放960.33万元,全年完成32011人直补资金1920.66万元的发放任务,发放率100%。②截止2022年底,项目资金完成率(%):截止年底,支出项目资金4639.05万元,资金支付占全年总资金量的61%,资金支付率61%。③截止2023年4月14日,项目资金完成率(%):截止2023年4月14日,全县支出项目资金6100万元,占2022年全年总资金量的80%,资金支付率80%。
(4)完成成本指标。①直补资金标准符合率(%):直补资金标准按照移民每人每年600元标准进行发放,符合率100%。②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的项目比例(%):项目支出均控制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比例达100%,没有超出批复投资。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①增加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22年我县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18元,较2021年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35元,增加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3元,达到任务指标值。②提高移民收入占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比例(%):提高移民收入占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比例3%。
(2)社会效益分析。增加达到当地县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移民人口(人):2022年增加达到我县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移民354人。
(3)生态效益分析。通过后扶项目的实施,优化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态环境,有效的提高了移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改善了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和库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①建成美丽移民村(个):建成美丽移民村4个。②项目扶持收益移民村(不含建成美丽移民村)(个):项目收益移民村75个。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①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满意度(%):我县通过开展调研、座谈、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式统计,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满意度为100%,满意度达到任务指标值。②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起):2022年全县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0起。③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率(%):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率100%。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202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县移民后扶项目施工进度受到一定制约,导致少数项目资金拨付迟缓,造成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调研论证,提高项目论证的科学性。项目批复前,组织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调研,了解掌握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后期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加大项目实施调度,推动项目快速实施。实行移民项目“月调度、季督察”制度,定期调度全县后扶项目实施进度,每月通报各乡镇后扶项目实施情况,适时对后进单位进行约谈,推动项目快速实施。三是加快项目资金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竣工后,在建设单位自验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进一步简化移民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加快资金支付,提高移民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评价结论
根据《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自评表》,我县2022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绩效自评96.8分,其中:项目决策分值(资金分配)6分,自评得6分;项目管理分值34分,自评得34分;项目产出指标分值45分,自评得41.8分;项目效益指标分值12分,自评得12分;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值3分,自评得3分。
六、相关建议和意见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对于绩效评价结果,我县拟对各移民乡镇开展结果运用,在资金计划方面予以体现。
公开情况。对于绩效评价结果,我县拟依据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后扶政策实施以来,我县库区和安置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移民人均收入和幸福指数不断提高,产业结构不断升级,政策实施效果显著,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做好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打下扎实基础。
霍山县水库移民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
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和通过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大中型水 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水利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安徽省发改委 | 资金使用单位 | 霍山县水库移民管理局 | ||||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9524.64 | 8020.66 | 84%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9524.64 | 8020.66 | 84% | ||||
地方资金 | 0 | 0 | |||||
其他资金 | 0 | 0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分配科学 | ||||||
下达及时性 | 下达及时 | ||||||
拨付合规性 | 拨付合规 | ||||||
使用规范性 | 使用规范 | ||||||
执行准确性 | 执行准确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管理到位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支出及时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00 | 96.8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管理工作 | 项目决策 | 6 | 资金分配 | 6 | 指标1:资金下达 | 3 | 3 |
指标2:支出方向 | 3 | 3 | |||||
项目管理 | 34 | 组织实施 | 7 | 指标1:组织机构 | 1 | 1 | |
指标2:管理制度 | 4 | 4 | |||||
指标3: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和动态管理 | 2 | 2 | |||||
资金安全 | 12 | 指标1:资金管理 | 8 | 8 | |||
指标2:项目管理 | 4 | 4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管理工作 | 项目管理 | 34 | 监督检查 | 5 | 指标1: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情况 | 5 | 5 |
指标2:监测评估工作(省绩效删除指标与指标1一并评价) | 0 | 0 | |||||
信息统计 | 4 | 指标1:信息统计工作(综合处) | 2 | 2 | |||
指标2:材料报送 | 2 | 2 | |||||
绩效管理 | 6 | 指标1:填报质量 | 3 | 3 | |||
指标2:报送时效性 | 3 | 3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45 | 数量指标 | 24 | 指标1:后期扶持受益移民人口(人)(省绩效删除指标) | ||
指标2:避险解困移民(人)(省绩效删除指标) | 24(根据各省中央资金分项投资所占权重分配各指标分值) | ||||||
指标3:移民美丽家园项目(个) | 9.8 | ||||||
指标4:产业发展项目(个) | 9 | ||||||
指标5: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个) | |||||||
指标6:培训移民劳动力(人次) | 4 | ||||||
指标7:其他项目(个) | |||||||
质量指标 | 4 | 指标1:培训合格率(%) | 4(根据各省中央资金分项投资所占权重分配各指标分值) | 2 | |||
指标2:项目(不含移民培训)验收合格率(%)(完工项目验收率) | 2 | ||||||
时效指标 | 15 | 指标1:直补资金按时发放率(%) | 1 | 1 | |||
指标2:截至2021年底,项目资金完成率(%) | 7 | 5.3 | |||||
指标3:截至2022年3月底,项目资金完成率(%) | 7 | 6.7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45 | 成本指标 | 2 | 指标1:直补资金标准符合率(%)(省绩效删除指标) | 0 | |
指标2: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的项目比例(%) | 2 | 2 | |||||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绩效指标 | 效益指标 | 12 | 经济效益 | 4 | 指标1:增加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2 | 2 |
指标2:提高移民收入占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比例(%) | 2 | 2 | |||||
社会效益 | 0 | 指标1:增加达到当地县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移民人口(人)(省绩效删除指标) | 0 | ||||
生态效益 | 6 | 指标1:建成美丽移民村(个) | 6(根据各省中央资金分项投资所占权重分配各指标分值) | 4 | |||
指标2:项目扶持受益移民村(不含建成美丽移民村)(个) | 3 | ||||||
可持续影响 | 2 | 指标1:已建工程项目良性运行比例(%) | 2 | 2 | |||
满意度 | 3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3 | 指标1: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满意度(%) | 1 | 1 | |
指标2: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起) | 1 | 1 | |||||
指标3: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率(%) | 1 | 1 | |||||
自评分合计 | 100 | 100 | 100 | 9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