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乡村振兴中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街接乡村振兴,夯实基础、真抓实干,聚焦政策接续稳定性,聚焦帮扶机制常态化,持续深化“三落实一巩固”,在动态监测预警上下功夫,在帮扶措施落实上下功夫,在夯实干部作风上下功夫,脱贫户和监测户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认可度、满意度明显提升。我县2023年度全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综合考核为“好”等次,在全省105个有脱贫任务的县区中排名第6位,在全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为“A(优秀)”等次。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监测帮扶,筑牢防返贫底线
一是强化常态监测。精准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为15109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制定帮扶措施91721条,户均6.07条。2024年新识别监测对象10户37人,制定帮扶措施58条,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5户12人,全县现有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174户558人,无一户返贫致贫。二是强化网格管理。组建1564个基层网格,持续发挥网格员实时跟踪、常态监测、及时预警和动态帮扶作用。三是强化部门预警。1-6月份,共收到教育、医保、住建等11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1107条,镇、村已组织入户核实。四是强化督察指导。5月底,开展2024年上半年重点工作督察,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中心组建四个督察组,对全县16个乡镇防返贫监测帮扶、“三保障一安全”政策落实、涉贫信访案件处置、抗旱机井使用管护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察。督察共发现问题16个,对涉及乡镇进行了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五是强化驻村帮扶。选派第八批50支驻村工作队、150名队员驻村帮扶,19名乡村振兴专员驻镇帮扶,省、市、县直123家单位4435名干部参与结对帮扶。5月份,配合县委组织部到村就选派驻村工作队工作进行了调研,目前正在安排选派第九批驻村队,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大力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69家企业结对帮扶50个重点村。
(二)加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夯实防返贫坚实基础
义务教育方面,出台《霍山县教育系统2024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不流失,春学期实现零辍学。春学期已发放各级各类资助585.6175万元,惠及贫困家庭学生6833人次,各类资助已于6月14日前全部打卡发放到位。基本医疗方面,2024年度累计资助特困、低保及监测人员等困难群体2.15万人742.88万元,对集中征缴期后18名动态新增未参保农村低收入人员给予补充参保,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参保动态全覆盖,资助参保全落实。今年1-5月份,农村低收入人口共计就诊 44974人次,医疗总费用4836.14万元,基本医保支付2704.16万元,大病保险支付477.27万元,医疗救助支付1103.99万元,三重保障累计支付4285.42万元,综合补偿比88.61%。住房安全方面,2024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35户,目前已开工22户,已完成19户。饮水安全方面,推进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探索了一条山区县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的新路子,今年,在城市管网延伸工程建设受益畈区8个乡镇中,17.56万人实现“喝上水”到“喝好水”。低收入群体保障方面,上半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6.1万人次3000.52万元,保障特困人员2319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1.4万人次1318.9万元。
(三)抓牢关键环节,脱贫成果有效巩固
一是强化产业帮扶力度。加大产业帮扶资金投入,今年落实产业帮扶资金9287.655万元,占衔接资金总额的64.89%,安排产业项目50个。投入1500余万元支持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自种自养特色产业。二是提升稳岗就业水平。坚持对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务工就业情况开展月监测调度。截至5月底,全县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务工就业22026人,乡村公益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就业1508人,14家就业帮扶车间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共95人就近就业。三是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55个,共成立155个安置点管护小组负责安置点日常协调管理,目前全县2913名搬迁劳动力中2548人实现稳定就业,就业率达87.5%。四是推动光伏电站规范提升。坚持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推进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护长效机制运行通畅,规范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确保光伏扶贫电站长期稳定发挥效益。全县10座光伏电站发电能力指数达90%以上,2024年以来共发电395.52万千瓦,已发放光伏收益95.69万元。五是深化金融帮扶。规范贷款用途,做好风险防控,实时监测管理,今年新增小额信贷80笔371.37万元,全县小额信贷余额1674户7073.54万元,无逾期贷款。六是妥善办理涉贫来信来访。坚持“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原则,实现信访闭环管理。2024年以来共处置12345热线关于乡村振兴领域诉求9件,均已办结。
(四)优化资金管理监督,巩固脱贫成效保障线
一是推进年度资金项目建设。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精准安排项目,确保财政衔接资金精准高效使用。2024年全县到位衔接资金14313万元【中央4812万元、省级2216万元、市级2435万元、县级4850万元】,安排78个项目【到村项目53个9817.345万元、到户项目25个4495.655万元】,目前到村项目已开工50个,开工率94.3%;完成衔接资金支出4444.36万元,资金支付率为31.1%。二是抓重点投入。今年投入衔接资金2580万元,实施2个重大产业项目,引进龙头企业和专业团队,采取“EPC+O”模式建设,预计可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
(五)深化移民后期帮扶,筑牢水库移民稳定发展底线
一是项目资金管理。2024年全县到位移民后扶项目资金5423万元,安排32个项目,目前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完成项目资金支出900万元,资金支付率为16.6%。二是直补资金发放。2024年全县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直补资金31090人186.54万元,横排头水利枢纽移民人口直补资金802人48.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