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残联 > 监督保障 > 专项工作

关于 2022 年霍山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实事绩效评价报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12-13 16:30 信息来源:霍山县残联  字体:[  ]

关于2022年霍山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

实事绩效评价报告

 

市残联:

2022年,县残联实施的民生实事为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具体有2小项,分别为: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和儿童抢救性康复。在省市残联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们均按时超额完成任务,以实际行动履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并利用民生实事实施之际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服务、凝聚爱心等工作。根据《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残联【202124号)和《关于做好六安市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六市残联【202245号)文件精神,对照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实事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对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实事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11月中旬,组织县残联负责民生工程的业务同志、财务同志、康复中心主任,将全年工作对照《安徽省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开展了逐条逐项自查评价,并开展了资料收集和完善工作。

二、绩效评价自评得99.9

(一)规范项目申报管理,确保民生实事投入契合需求。此项自评得10

1、规划编制与审批:根据《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以《霍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定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霍山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为指引,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县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贯彻执行。编制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自评得2

2、绩效目标合理性:根据省、市残联印发《2022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202249日县残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六单位联合印发了《2022年霍山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霍残联〔20229号),并上报市残联、县民生办进行备案。编制的实施办法符合安徽省《2022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和霍山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明确了量化和绩效目标任务。自评得3分。

3、申报符合性:霍山县残疾人康复民生实事项目申请对象,严格按照料省、市《2022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申报,一是申报对象要求符合残疾类别,符合申报年龄段,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二是申报材料要求规范符合政策性,做到申报材料填写规范,程序规范、材料齐全,严格按照各个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申报;三是根据《六安市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要求,做好儿童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申报;四是根据省、市、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对申报对象符合条件的做到一个不漏、应助尽助。自评得3分。

4、审批规范性:年初县残联定了困难残疾人康复申报审批程序公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履行了书面告知义务,告知其不符合条件的原因并限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仍不能提供材料的,不予补助和救助。对申报对象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完善的审批手续。自评得2分。

(二)资金及时到位,确保项目投入保障有力。此项自评得5

1、资金到位率:今年省市下达我县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任务610人,其中省补贴419人,市补贴191人,县扩面222人,合计完成832人;残疾抢救性康复完成106人转介安置,其中中央项目完成33人(含早期干预1人),省级项目63人,县级扩面10人;残疾儿童辅具及矫形器合计完成40人,其中:残疾儿童辅具任务4人,实际完成18人,残疾儿童矫形器任务4人,实际完成22人,合计超额完成32人。县残联对在训儿童康复资料审核确认后,对照项目要求按时完成康复训练计划,各项资金通过财政及时拨付打卡到位,按照序时进度拨付资金,资金到位率达100%自评得3分。

2、资金到位及时率: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于2022424日,通过县财政局“一卡通”在全市率先全部打卡发放到位,资金发放及时,资金到位率100%。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由各定点康复机构提供康复资料、正规发票、账号等,经县残联审核、资料完整、在训情况真实。截止20221110日,按照序时进度,项目资金到位率已达100%。自评得2分。

(三)加强组织实施,做实民生实事实施过程工作。此项自评得19.9

1、机制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度健全性以《霍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指引做好残疾人康复民生。为加强对康复民生实事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从资金上为惠残民生工程的开展提供保障服务,切实帮助解决好广大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证康复民生实事工作顺利落实。建立健全了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并得到有效执行运用。 2022322日以霍残工委【20221号文印发了《关于印发霍山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对组成人员、工作规则及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修订霍残工委〔20187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转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确定了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权益,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逐步完善残疾儿童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协调机制运行有效,社会力量参与明显,来县康复中心开展公益活动的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不断增加。2022321日下午,霍山县红蜡烛志愿服务队为中心儿童进行公益免费理发;42日红蜡烛志愿服务队联合县开发区卫生院在县残疾人康复中心举办2022年世界自闭症日关爱活动;624日安医一附院来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展免费评估;715日,霍山县科协、霍山县图书馆等单位联合开展“喜迎二十大 扶翼五个一”为主题的文化进残疾人家庭活动。自评得2分。

2、宣传到位情况为把康复民生实事政策宣传到位、群众满意、社会支持、各界参与、家喻户晓,通过宣传栏、宣传台、悬挂横幅、短信发送、趣味运动会、短视频、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康复民生实事政策宣传,印发2022年霍山县残联民生实事宣传单并发放到村,结合电视、道德讲堂、短视频、媒体、助残日,红色电影大家看,结合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县投入近5万元,统一制作民生工程宣传展板宣传袋、民生宣传礼品发放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使广大残疾人了解政策,增加了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实事的广度和深度,扩大知晓度和满意度。做到应助尽助。自评得2分。

3、康复对象管理:一是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申报对象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提供相关申报材料,乡镇残联初审,县残联进行审核,已享受的进行年审,对提供的发票、病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对不服药和已康复的等精神残疾人取消项目;二是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年初,对新增对象要求提供残疾证明及相关医学证明等材料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由监护人向县残联提出申请,填写相关康复民生实事表格,经市残联审核后,及时转介康复机构,发放精准康复服务手册,持手册到康复机构开始康复治疗。以上民生实事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并同步实现了残疾人民生实事软件网上申报及审批,对康复对象实行了动态管理,残疾儿童真实在训。自评得4分。

4、档案管理合规性:县残联对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实事项目高标准,严要求,申报项目规范,康复机构建立了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完整,做到一人一档。自评得2分。

5、定点康复机构规范性:霍山县残疾人康复中心自2014年成立以来,规范运行,县残联与合肥金谷医院签订了残疾人康复中心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建有相关管理制度,康复机构与残疾儿童家庭签订有协议,责任明确,安全制度明确,措施落实到位,无责任事故发生,康复教学训练按照要求开展,教学场地按要求建设,管理、专业技术、设备、器材配备、玩教具均按要求满足,机构具备项目执行能力。自评得6.9分。

6制度执行有效及验收规范性:县残联对康复民生实事项目结束后,认真总结梳理,对验收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要求各康复机构认真整改落实,确保资料完整规范,符合项目管理要求。自评得2分。

7、资料报送情况:所需提供的资料及时、齐全、真实、准确。自评得3分。

(四)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民生实事规范操作。此项自评得5

1、制度建设与执行:为加强民生实事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从资金上为民生实事的开展提供保障服务,切实帮助解决好广大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证惠残民生实事工作顺利落实与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霍山县惠残民生实事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分配、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规定。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资金拨付。自评得1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配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打卡发放注明了残补精补,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自评得2分。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支付程序和手续完备。民生实事项目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对民生的投入,重点保障民生实事项目资金落实到位。根据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进度开展专项资金拨付,避免因资金拨付影响项目进度现象的发生。做到支付程序合法,资金安排合理、手续规范,材料完整。自评得1分。

4、监督检查有效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县残联对各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年评价制度。按照六安市残联、六安市教体局、六安市民政局、六安市卫健委、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服务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六市残联〔20213号文件精神,对各个定点康复机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专项督查制度,主要是通过面对面查看和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残儿在训情况,对督查出现的问题,发督查通报,要求相关康复机构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对照督查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及时整改,并形成整改材料上报县残联;整改结束后,县残联将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项目资金。自评得1分。

(五)惠残民生工程让广大残疾人体会到党和政府温暖,受到社会好评。此项自评得60

1项目产出,自评得30分。

目标任务完成率: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任务数419人,实际完成832人,完成率198.57%2022年霍山县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任务数71人,实际完成146人,完成率205.63%。其中:中央儿童项目完成33(含早期干预1人),省级项目完成63人,县扩面完成10人,其中中央矫形器任务10人,完成10人,完成率100%;省矫形器任务4人,完成10人,省辅具任务4人,完成18人,合计完成40人,完成率350.5%。全面超额完成2022年康复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自评得8

②完成及时性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截止2021424832名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资金83.2万元,通过县财政局一卡通全部打卡发放;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截止20225月底,106名残疾儿童全部安置转介各个定点康复机构,县扩面10人,并签订康复协议,实行跟踪服务,动态化管理,对没有按时到康复机构训练的进行调整替补;6月下旬完成18名残疾儿童辅具适配工作,超额完成14名,为22名残疾儿童验配矫形器,超额完成8名。困难精神残疾药费补助、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康复项目均在规定期限内提前完成;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一人一档,均按康复协议参加康复训练。自评得6分。

完成质量:2022年康复民生工程项目于5月底全部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并超额完成各个项目。经核查,享受项目对象完全符合项目要求,并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审批标准进行审核。尽可能做到应助尽助,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残疾人家庭反映良好。没有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出现。自评得10分。

资金支付率: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资金于2022424日通过财政(一卡通)全部打卡发放到位,共发放资金83.2万元,拨付资金率100%。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资金采取年初预拔、再次验收合格拨付于2022123前通过财政按照序时进度拨付到位。自评得6分。

2项目效益,自评得30分。

社会效益:民生工程的实施一方面让困难残疾人得到了康复训练和经济补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一方面积极开展民生工作和加强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注残疾人的氛围,增添了残疾人自强不息的信心,为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自评得分10分。

可持续影响: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实事项目,自实施以来,通过对全县受助对象进行入户走访、电话回访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受益对象满意度、知晓度、支持度达100%。残疾人康复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使广大受益对象得到了有效康复,切实解决了残疾人家庭实际困难。得到了社会和广大残疾人的普遍认可和赞同。自评得分10分。

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今年全县民生实事的实施让更多的残疾人得到了实惠,让更多的残疾人得到了康复,让更多的残疾人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通过进村入户调查,在开展康复家长座谈和满意度回访调查中,均反响较好。残疾人受益对象满意度100%,此项民生实事得到社会各界支持和普遍赞赏。自评得分10分。

三、工作举措创新

1民生实事提标扩面。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年龄从14岁扩至15岁,标准扩至1.7万每人每年。让更多的残疾儿童从中受益,提高了康复效果。

2、残疾儿童辅助器具实行补贴适配新模式,解决了残疾儿童个性化、多样化、灵活化服务需求,得到了残疾儿童家长一致好评。

3探索建立凝聚社会力量关爱残疾人机制。残联成立“扶翼”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各项助残服务。鉴于惠残民生实事是补助型和抢救性康复型,不是建设型工程,公益性非常强,我们在康复中心积极开展有关活动,并撰写宣传残联和残疾人事业的稿件,除了在民生媒体刊登外,在各种媒体投稿刊登,并转发主要微信工作群,吸引社会和更多人的关注,吸纳更多爱心力量参与到扶弱助残的公益事业中来。

4、通过召开霍山县第二届残疾儿童趣味运动会展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成果,创新民生实事宣传方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1、加强对康复机构的日常督查监管,进一步提高康复质量;

2探索建立广泛参与的社会帮助残疾人的公益活动机制

 

附件:安徽省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体系

 

                            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1128


附件

安徽省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

 

序号

一级

指标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

1

决策(10

项目申报管理(8

规划编制与审批

2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的规定,通过对项目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情况进行评价,判断项目县残疾人事业中期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审批的规范性。

项目县编制了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了年度计划;

编制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经同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编制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

满足项得1分,满足②③1分,未编制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本指标不得分。

根据项目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进行分析评价。

2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根据安徽省《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要求,通过对项目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编制情况进行评价,判断项目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编制的规范性,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项目县编制了年度《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

编制的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编制的实施方案符合安徽省《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要求;

实施方案中是否设定了明确量化的绩效目标;

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安徽省《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和项目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规定。

满足1分,满足①②③⑤2分。未编制实施方案的本指标不得分,实施方案中未设定绩效目标的④⑤两项不得分。

根据项目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对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以及省残联等六部门《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进行分析评价。

3

决策

10

项目

申报管理

8

申报

符合性

3

通过对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价,判断申报对象是否与困难残疾人康复支持的方向和范围符合,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实施管理办法的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申报的符合性。

1、申报对象符合程度:

申报对象符合程度为100%的,得1.5分;

报对象符合程度为95%(含)-100%的,得1分;

报对象符合程度为90%(含)-95%的,得0.5分;

报对象符合程度为85%(含)-90%的,得0.2分;

申报对象符合程度低于85%的,不得分。

2、申报材料符合程度:

申报材料符合程度为100%的,得1.5分;

报材料符合程度为95%(含)-100%的,得1分;

报材料符合程度为90%(含)-95%的,得0.5分;

报材料符合程度为85%(含)-90%的,得0.2分;

申报材料符合程度低于85%的,不得分。

申报对象符合程度=申报对象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份数/抽查申报材料总份数*100%

申报材料符合程度=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份数/抽查申报材料总份数*100%

抽取50份困难残疾人康复申报审批档案,对照申报条件和资料,审查申报对象是否与实施方案确定的支持范围相符,申报材料是否齐全。

4

决策

10

程序

规范性

2

审批

规范性

2

通过对申报审批程序和手续进行评价,判断审批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审批程序的规范性。

项目县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困难残疾人康复申报审批程序的得0.5分;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履行了书面告知义务的得0.5分;

申报履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完善的审批手续的得1分,抽查发现一份申报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本指标分为限。

困难残疾人康复申报审批程序为: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监护人或残疾人申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县残联审批。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按省残联规定要求并结合当地制定的流程来执行。

 

5

过程

30

资金

管理

5

资金

到位率

3

评价资金计划与各级政府资金的到位情况,计算资金到位率,判断项目资金保障程度。

截至评价日,资金到位率:在100%(含)以上的,得3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应到位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年度内实际落实到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

计划应到位资金:年度内根据康复人数和标准计算的应到位资金,即各项目县实际实施的任务数和各康复项目补助标准的乘积之和

6

资金拨付及时性

2

项目资金是否依法依规及时拨付,是否及时分配下达,用以考核项目资金拨付时效情况。

康复资金发放到康复对象银行存折(卡)或康复资金转入康复承担机构是否及时。截至评价日,资金到位及时率:在100%(含)以上的,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资金拨付及时性=(实际已及时到位资金/按计划时限应到位资金)×100%

实际已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评价日,实际按规定时限落实到位资金,康复承担机构申请资金办理完所有审批手续后,及时拨付到位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按照批复的资金计划指标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位的资金。

7

过程(30

组织

实施

20

机制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度

健全性

2

通过对项目县机制建设资料的审查,判断项目机制的运行管理是否正常,以评价机制建设运行对项目实施的保障能力。查看项目县管理制度、疫情防控制度及安全制度等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项目县建立了健全的政府主导、残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协调机制;

项目县建立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协调机制能够有效运行,并带动社会力量参与;

项目县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疫情防控和安全等业务管理制度;

项目县财务、疫情防控和安全等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满足以上1项得0.5分。

 

8

宣传到位情况

2

通过多种形式和多平台的宣传,让更多人知晓和了解残疾人康复救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及其家属都了解政策,尽量做到应助尽助

项目县政府或残联开展了多种形式,多平台的宣传,残疾人康复政策宣传到位得2分,基本到位得1分,不到位不得分。

 

9

康复对象管理

4

完善民生项目信息管理和数据统计,民生项目数据录入准确、完整,精神残疾人药补录入信息与打卡发放人员信息一致。及时准确地掌握困难残疾人康复情况,对康复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提高残疾人事业的管理水平。

完善民生项目信息管理和数据统计;

对康复对象实行了动态管理,按程序对康复对象实行年度复核、适时调整;

残疾儿童真实在训。

未录入信息系统且未在月报中说明无法录入原因的,发现一例扣0.5分;未按政策及时调整的,发现一例扣0.5分;儿童训练虚假,发现一例扣1分,扣完本指标分为止。

 

10

过程

30

组织

实施

20

档案管理合规性

2

审查康复机构及基层残联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档案,了解是否做到了一人一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档案管理的规范性。

康复机构建立了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档案;

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完整,且一人一档。

满足以上1项得1分,未提供项目档案的本指标不得分,档案资料不规范、不完整、未做到一人一档的,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本指标分为止。

 

11

组织

实施

20

定点

康复机构

规范性

6.9

根据《安徽省残疾儿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服务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和各地相关文件要求,判断定点康复机构是否规范,以确保残疾人康复的效果。

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残联与辖区内定点康复机构、机构与残疾儿童家庭分别签订协议书;

联与机构按协议管理要求,明确各自责任并落实;

机构安全制度明确,措施落实到位,无责任事故发生;

康复教学训练质量符合要求;

教学康复场地符合要求;

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要求;

设备、器材配备、玩教具配备符合要求;

机构具备项目执行能力。

满足②③④⑤各得1分,满足①⑥⑦⑧⑨3分。

 

12

制度执行有效及验收规范性

2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通过审查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的验收档案资料,判断项目的验收工作是否按规定及时开展,用以评价项目验收的规范性、及时性。

年度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并予以总结、上报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验收资料完整、规范的得1分,每出现一项不规范或不完整的扣0.5分,扣完本指标分为止。

 

13

过程

30

组织

实施

20

资料报送情况

1

根据项目市、县和项目单位对评价所报送的资料的及时、齐全、真实、准确等情况进行考核,以评价项目市、县对评价工作的重视和配合情况。

有关单位资料提供是否及时,得0.5分;

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准确,得0.5分。

 

14

财务

管理

5

制度建设与执行

1

通过对项目县资金管理办法(或细则)及财务制度建设的评价,判断项目县是否建立健全了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相关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管理的规范性。

项目县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相关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或内控制度的要求。

满足以上1项得0.5分,未提供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相关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本指标不得分。

 

15

财务

管理

5

资金使用合规性

2

通过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查,判断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项目县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应配套资金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资金全部实行了打卡发放,并标注专门用语;

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

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或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满足以上-项,得2分,不符合-项的每项扣0.5分;存在项的不合规凭证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该项分为止;存在项中违规现象一次,本项指标考评得0分。

 

16

过程

30

财务

管理

5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1

通过对项目资金支出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情况的审查,判断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是否规范、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管理的规范性。

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完备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17

监督检查有效性

1

通过对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情况的审查,判断项目主管、财政、审计等部门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查,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主管或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有效监控。

项目市、县主管部门适时开展了资金专项督查,没有问题的,或有问题得到及时整改的,得1分;

项目市、县主管部门适时开展了资金专项督查,发现了问题但未得到及时整改的,得0.5分。

 

18

产出

30

项目

产出

30

目标任务完成率

8

通过对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的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比,评价项目实施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截至评价日,目标任务完成率:

100%(含)及以上的,得8分;

95%(含)-100%的,得7分;

90%(含)-95%的,得5分;

85%(含)-90%的,得3分;

低于85%的,不得分。

目标任务完成率=∑(各子项实际完成康复人数/计划任务×100%/子项个数

实际完成康复人数=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人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

计划任务=省、市、县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任务数,若省、市、县目标任务数不一致,以市分解下达的任务数为准。

19

产出

30

项目

产出

30

完成

及时性

6

通过对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时效进行评价,判断项目是否按计划时间完成,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完成的时效性。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康复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的,得4分;经现场问卷调查,药费补助未在当年1231日前打卡到位的,发现1人扣0.5分,扣完本项分为止;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当年1231日前若出现1人未安装适配的扣0.5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审查定点康复机构的儿童康复统计表,并随机抽查儿童康复档案,若发现存在未签订康复安置协议,无正当理由保证在训儿童训练时间的,每出现一次扣0.5分,扣完本项分为止;或因病(事)终止康复、自动放弃康复,康复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调整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康复项目抽查50份档案资料进行分析。

20

项目

产出

30

完成质量

10

通过对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完成质量的评价,判断项目实施的质量是否达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的质量管理情况。

项目县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质量达标率

100%(含)的,得10分;

95%(含)-100%的,得8分;

90%(含)-95%的,得6分;

85%(含)-90%的,得4分;

低于85%的,不得分。

注:项目县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项目出现下列情况的,发现一例扣1分,扣完本项5分为止:不符合申请补助条件、重复补助、审批前死亡仍享受补助的等。

项目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出现下列情况的,发现一例扣1分,扣完本项5分为止: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出现质量问题、装配的假肢矫形器质量不达标等。

项目质量达标率=(各子项达标完成任务数/实际完成任务数×100%)/各子项个数

康复项目按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装配的假肢矫形器等分别抽查20份档案资料进行统计,对照机构质量评估要求评分。

21

产出

30

项目

产出

30

资金

支付率

6

通过对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的支出管理进行评价,判断项目资金的支出是否符合项目实施进度的要求,是否及时满足项目的资金需要,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效率。

截止考核年度1231日,项目县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支付率

95%(含)以上的,得6分;

90%(含)-95%的,得5分;

85%(含)-90%的,得4分;

80%(含)-85%的,得3分;

80%以下的,不得分。

注:下半年才开展康复训练的,至1231日止,已按月结付的,视同资金支付完成。

资金支付率=考核期项目实际支付的资金额÷预算安排到位的资金额×100%

考核期一般指每年的11日至1231日;预算安排到位的资金额是各级财政安排到位的资金额,而非年初的计划数字。计算应拨付到位和应支付到位的康复训练金额,作为预算安排到位的资金额指标,评价资金的到位率和支付率。

22

效果(30

项目

效益(30

社会效益

10

明显改善救助对象生活状况,减轻患者家庭经济压力,维护社会稳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促进残疾儿童康复后进入普通学校接受教育。惠残政策的落实,对形成社会助残扶残良好氛围起到积极作用。

通过实地调查统计,项目实施得到好评情况:

好评率在95%(含)以上的得10分,好评率在85%(含)-95%的得8分,好评率在75%(含)-85%的得6分,好评率在75%以下的不得分;

1.救助对象满意度

2.救助对象生活状况改善情况

3.项目作用发挥情况

4.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情况

23

效果

30

项目效益(30

可持续

影响

10

通过项目的实施,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残疾人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项目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出现过影响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如:媒体曝光、上访、举报等情况的,查实一起扣2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24

社会公众和受益象的

满意度

10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获取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达到90%(含)以上的,得1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满意度=评价组现场调查问卷测算的满意度或省民生办委托统计部门对困难残疾人康复开展的社情民意调查的满意度数据

调查问卷测算的满意度=(非常满意人数+满意人数*80%+基本满意人数*60%/调查问卷份数

现场调查问卷份数不应少于20

合计

100.00

100.00

99.9

-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