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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残联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1-19 11:49 信息来源:霍山县残联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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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会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公开发布的总体原则
  发布内容遵循的总体原则:能准确、及时地反映工作最新动态。
   二、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无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内容。
  2.主题积极向上。信息选材有感染力、影响力;无民族歧视,封建迷信、散布谣言、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内容。
  3.内容真实有效。把握信息时效性,信息发布及时,符合国家政策及我会实际工作情况。
  4.表述准确无误。信息素材需保证角度新颖,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我会工作进展及特色亮点工作,语言流畅无误。
  三、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没有差错。
  四、审核流程
  严格执行信息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复审、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终审的 “三审”制度,确保信息质量。
  1.信息员初审。指派一人担任信息员,主要负责收集各科室信息素材及信息撰写工作,并对信息的社会价值、文字表述进行审查,把好政治关和文字关。各科室报送内容遵循“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
  2.办公室负责人复审。办公室负责人对信息员撰写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核后交由信息员修改。修改无误后签署发表意见并交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终审。
3.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终审。领导根据初、复审意见对信息的思想政治倾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等方面作出评价,提出修改意见,并交由信息员进行修改。准确无误后对信息是否发表作出决定。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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