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残联:
现将《2024年霍山县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5月13 日
2024年霍山县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霍山县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依据《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残疾人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联办〔2024〕11号)《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市残联〔2024〕2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开展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不少于95人(次)。对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以培养和提高素质及职业能力为目的,主要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创新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等。
二、实施对象
(一)接受培训的残疾人需是本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接受培训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需为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户口本证明或村级证明);
(三)男性年龄在16-59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6-54周岁之间。
(四)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
三、资金管理
(一)项目补助标准。根据上级安排,项目年度培训资金按人均800元测算,主要用于培训人员食宿、交通、培训课程费用等,以及购买培训使用的学习资料费用。残疾人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结合我县实际以及参考其他单位培训补贴标准,原则上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每人每天按100元计算。
(二)资金使用范围。要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项目资金,资金专项用于授课费、场地费、资料费、印刷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补助等与培训有关的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执行,及时拨付到位,严禁挪用、挤占和截留,不得用于除培训之外的其他开支。资金使用实行公示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审计监督。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计划安排在2024年6月实施,培训天数为三天半,具体培训时间和课程另行通知。
五、培训实施
(一)县残联所属残疾人就业管理所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残疾人职业培训可委托或与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其他部门、机构等共同举办。
(二)2024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项目经费是财政资金,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执行确定程序。
(三)承接培训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残疾人培训机构资质,依法登记,年审(检)合格;
2.有规范的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和服务承诺;
3.承接残疾人培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培训所需的软硬件等设施设备和无障碍环境;
5.消防和卫生条件达标;
6.符合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积极推进残疾人职业培训项目化、类别化、规范化管理。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资金使用、结业审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培训过程监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公布培训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建立学员满意度评价制度。残疾人培训结束并通过结业考核,由培训机构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相关内容按要求及时录入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服务系统。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摸排。各乡镇残联要对辖区内残疾人进行分类摸排,对有意愿参加培训的残疾人进行登记造册,及时组织人员参训。
(二)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残疾人职业培训政策及对残疾人群体的扶持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通过宣传就业创业典型案例,引导更多残疾人积极参与到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掌握一技之长,为就业创业奠定基础。
(三)安全保障。培训机构要对培训场所的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严格按照培训工作要求,开展人员出入管理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培训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