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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4年霍山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实事绩效评价报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01-06 10:40 信息来源:霍山县残联  字体:[  ]

2024年以来,在市残联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霍山县残联积极谋划、多措并举、精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健全残疾人帮扶机制,残疾人各项康复工作稳步发展,全年工作提前超额完成。现将我县2024年度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绩效自评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2024年市残联下达我县的困难残疾人康复任务是:给予813名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为79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8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311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县残联会同相关部门及时下发实施方案,明确全年工作任务,扩大救助范围,提出具体要求,遵循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工作。

截至目前,我县为1373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完成率113.4%。其中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392人,完成率126%,支付资金104.708万元(含集善听力项目资金80.4万元);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838人,完成率103.1%,支付资金83.8万元;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116人,完成率146.8%,支付资金175.26万元;残疾儿童矫形器补贴17人,完成率425%,支付资金0.665万元;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补贴10人,完成率250%,支付资金2.81万元。

二、项目绩效及考评结论(自评得分:100分)

(一)决策(自评得分:5分)

1.项目申报管理(5分)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市残联〔2024〕1号)的要求,霍山县残联会回六部门联合出台《霍山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自评得分:3分)

《霍山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各项指标及规定符合安徽省2024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设定了明确量化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2分)

(二)过程(自评得分:19分)

1.资金管理规范性(11分)

县残联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了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本地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上级文件的要求。(自评得分:2分)

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由中央、省、市、县级资金组成,根据年度预算方案,县级配套资金在上年度已做预算。县残联在各级项目资金时,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第一时间将项目资金做了具体分配,资金到位率100%。(自评得分:2分)

县残联根据项目工作序时进度,及时、足额拨付救助资金至救助对象账户或康复机构,拨付及时率100%。(自评得分:3分)。

项目资金依法依规及时拨付,及时分配下达,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及时打卡发放至康复对象居民服务一卡通),并标注专门用语,根据与定点机构签订的协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康复资金及时转入康复承担定点机构,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及时打卡发放至康复对象居民服务一卡通或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无违规套取资金和违反使用情况,资金支出相符合理有依据。(自评得分:4分)

2.程序审批程序规范性(自评得分:8分)

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定点康复机构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县残联与机构签订协议,按协议管理要求明确各自责任明确并得到落实;残联定期对定点机构进行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机构安全制度明确,措施落实到位,无责任事故发生;残联对定点康复机构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对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自评得分:3分)

县残联严格按照各级文件规定对符合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申报。(自评得分:1分)

对困难精神残疾人集中审批、救助,对符合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审批、救助,项目申请审批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履行书面告知义务,确保项目申报审批合规合理,残疾儿童项目实现应助尽助。(自评得分:1分)

档案管理规范,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辅具适配系统中信息录入准确、完整,同时备有纸质档案,做到了一人一档,康复机构建立了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档案,档案资料记录准确、完整,且一人一档,档案记录信息应与实际补助领取情况一致。(自评得分:1分)

辅具采购管理规范,辅具采购有验收报告和辅具产品情况验收表;辅具发放建有台账并合法合规。(自评得分:2分)

(三)产出(自评得分:60分)

1.年度目标完成率(37分)

序时进度完成率:

第二季度,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838人,补助资金83.8万元已经打卡发放,完成率103.1%;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107人,完成率135.4%,发放资金39万元;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271人,完成率87%;残疾儿童矫形器17人,完成率425%,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9人,完成率225%,各项任务完成率超过目标任务的30%。

第三季度,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838人,完成率103.1%,发放资金83.8万元;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113人,完成率143%,发放资金101.78万元,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338人,完成率108.7%,支付资金92.891万元(含集善听力项目资金80.4万元);残疾儿童矫形器补贴17人,完成率425%,发放资金0.665万元;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补贴10人,完成率250%,发放资金2.81万元,发放残疾儿童融合教育早期干预康复项目经费0.8万元,各项任务完成率超过目标任务的70%。

截止11月20日,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838人,完成率103.1%,支付资金83.8万元;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116人,完成率146.8%,支付资金175.26万元;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392人,完成率126%,支付资金104.708万元(含集善听力项目资金80.4万元);残疾儿童矫形器补贴17人,完成率425%,支付资金0.665万元;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补贴10人,完成率250%,支付资金2.81万元,各项任务完成率超过目标任务的100%。(自评得分:13分)

目标任务完成率:截止11月20日,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838人,完成率103.1%,支付资金83.8万元;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116人,完成率146.8%,支付资金175.26万元;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392人,完成率126%,支付资金104.708万元(含集善听力项目资金80.4万元);残疾儿童矫形器补贴17人,完成率425%,支付资金0.665万元;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补贴10人,完成率250%,支付资金2.81万元,各项任务完成率超过目标任务的100%(自评得分:14分)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中所有儿童真实在训,残联不定期到康复机构开展督查,电话抽查,对县外儿童家长建立微信群,定期发布儿童参训视频,确保每位儿童真实在训,了解康复效果以及满意度等情况。(自评得分:10分)

2.项目质量管理(23分)

困难残疾人精神病药费补助项目,严格审批项目手续,确定无虚假后及时拨付救助资金至个人账户,资金全部实行打卡发放,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款;无违规套取资金和违反使用情况,资金支出相符合理有依据。(自评得分:5分)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质量管理规范,机构岗位人员配比及资质符合要求;师生比符合要求;残联与辖区内定点康复机构、机构与残疾儿童家庭分别签订协议书;家长培训有计划、有记录;按照家长能力开展分级培训,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多样。(自评得分:13分)

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质量管理规范,有效开展残疾人辅具需求调查工作,县残联自行成立专家技术组,履行辅具评估程序,基本型辅具适配质量合格。(自评得分:5分)

(四)效果(自评得分:16分)

通过多种形式和多平台的宣传,让更多人知晓和了解残疾人康复救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及其家属都了解政策,尽量做到“应助尽助”。一是在朋友圈、微信公众号、公开栏、残联工作群宣传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在残联门口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印发宣传折页,在二中及老党校周边悬挂宣传条幅,在网站发布相关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相关信息等;二是利用职业技能培训课堂对残疾人进行现场政策解读,发放明白纸、宣传折页;对在康复训练的100多名残疾儿童家长发放明白纸、宣传折页和手提布袋等;三是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和“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人员对受益残疾人进行全面入户宣传,宣传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民生实事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满意率;四是结合残疾预防日活动,设立宣传台对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折页、解读民生实事政策。今年以来共发放政策明白纸500余份、发放宣传折页400余张、手提布袋200余份。(自评得分:6分)

县区残联采取全覆盖随访以及实地调查的办法,对项目受益人进行电话回访和实地走访得知,受益对象对霍山县残联实施的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项目100%满意。通过扎实开展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我县文明建设进程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全年项目工作无不良事件发生,无媒体曝光、上访、举报等情况。(自评得分:10分)

综上所述,我县2024年度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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