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经济开发区 > 新闻发布会 > 制度安排

招商引资项目招引落地流程指引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7-21 08:54 信息来源:霍山县经济开发区  字体:[  ]

招商引资项目招引落地流程指引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质效,规范项目招引落地程序,根据县委、县政府“双招双引”工作部署,特制订全县招商引资项目招引落地流程指引,供全县各单位参考。

一、项目线索收集甄别评审

1.项目线索收集。各招商单位掌握项目线索后,须进一步了解投资方经营状况、经济实力,掌握拟投资项目具体内容,包括投资额、投资强度、主要设备、用地(厂房)面积、经济效益等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相关县领导(招商小分队成员单位报招商小分队牵头县领导,乡镇、园区报各自联系县领导)。文字材料原则一月报送一次,遇到重大项目可随时上报。

2.项目线索甄别。县领导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线索筛选甄别研判,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协助评估。对符合我县主导产业和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项目,由县领导带队、引资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对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进一步对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3.项目评审准入。对经初步研判、实地考察,基本符合项目准入要求的,由引资单位向县招商项目评审联席会议办公室(县投资创业中心)提请项目准入。县招商项目评审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投资创业中心牵头,发改、科技经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与规划、林业等相关部门赴项目选址现场进行踏勘,对项目是否符合能耗、环保、安全生产、土地利用、林地保护、城乡规划、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等规定出具初审意见,未通过初审的不予上会。县招商项目评审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把好项目安全关、环保关、效益关,会后及时印发招商项目评审联席会议纪要,发各参会单位及相关单位。

二、项目投资协议谈判签约阶段

4.投资协议条款谈判。经会议评审同意准入的项目,由项目落户地乡镇(园区)、引资单位根据现有的招商优惠政策与投资方进行协议条款谈判(投资协议模板参见附件1、2);对于符合“一事一议”条件的重大招商项目,由县委、县政府分管招商的领导牵头召开招商项目优惠政策决策会,第一时间拍板决策,避免久拖不决、贻误时机。必要时,报县政府研究决定。

5.投资协议签约。在与投资方就招商优惠政策等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投资协议,投资协议应明确项目选址、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开工时间、投产时间、产值税收等内容(具体投资协议模板参见附件1、2)。引资单位要召集项目落户地、政策兑现单位、司法行政、投资创业中心等相关部门对投资协议会签,会签后由项目落户地负责人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协议。一般项目由项目落户地与投资方签订,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或需县委、县政府统筹协调的可由县政府和投资方签订。

三、项目落地建成与优惠政策兑现阶段

6.项目落地建成。项目引资单位是项目落地建设的全程服务责任单位,引资单位何项目落户地安排专人联系该项目。每月由县分管领导、每季由县主要领导召开项目建设调度会,县委县政府对重大招商项目建立专班工作机制,每个重大项目明确一位牵头县领导、一个专抓班子,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和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7.项目优惠政策兑现。根据招商项目投资协议,当招商项目符合兑现优惠政策条件时,由引资单位、投资企业向应兑现优惠政策的单位提出申请,该单位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县招商优惠政策决策会,召集财政、审计、投创中心等相关单位审定应兑现金额,审定结果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兑现政策单位及时兑现投资企业。

附件:

1、征地类项目投资协议样本

2、租赁厂房类项目投资协议样本

 


附件1

 

 

合同编号:[2022]   号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安徽XXXX有限公司XXXX项目

投资协议书

 

甲方: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安徽X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霍山县招商优惠政策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谋发展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XXXX项目。

二、项目选址:霍山县经济开发区             

三、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亿元(固投不低于150万元/亩,税收每年不少于10万元/亩)。

四、建设内容:规划新建厂房及办公楼        栋,合计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新上       设备,新上   生产线;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产值约       亿元,税收不低于     万元。 

五、项目用地

1.面积:项目总用地约    亩。(具体面积以国土部门勘察和乙方认可的实测面积为准)。

2.土地性质及使用年限: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地价:工业地价为现行工业基准地价挂牌出让。

4.取得方式:项目按“标准地”通过招拍挂方式供地,《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另行签订。[A1] 

六、建设工期

计划分   期建设,工期   年,        月开工,      月底前完成厂房建设,      月底前投产,      月底前全面达产并入规。

七、付款期限及方式

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有效工作日内,付给甲方土地预付款   万元(户名: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账号:934000010026068932。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县支行)。项目用地挂牌后,该笔款项自动转为土地摘牌款。

八、优惠政策

乙方可享受《霍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霍政〔2022〕33号)文件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若乙方投资项目符合高端装备基础零部件制造范畴,可享受《六安高端装备基础零部件基地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六三重一创办〔2021〕3号)文件规定的固定资产补助政策,固定资产补贴不可重复享受。乙方达到约定的投资标准,方可享受固定资产扶助政策。[A2] 

九、双方责任和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将该宗土地地形图、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交付乙方,乙方编制项目初步规划方案。项目规划方案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按“一站式”服务方式为乙方办理建设项目立项等相关手续,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乙方在霍山县注册设立独立法人企业,本协议签约公司仅作为乙方在甲方项目投资过渡公司,待乙方在甲方的新公司设立后,本协议乙方的权利、义务将由新设立的公司全部承受、认可[A3] 签约公司与过渡公司互相承担与本协议相关的违约连带责任

3.甲方为乙方入驻提供“    一平[A4] ”配套,即市政道路、雨水、污水、自来水、电力、电信、天然气、供热及有线电视管线以及场地平整消防设施由乙方自行配套,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按章纳税,环保、消防、安全设施由乙方自行配套,经环保、消防、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若乙方在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上发生问题,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书面承诺投资项目设备权属清晰无异议,提供购销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

6.乙方在建设周期内未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或未达到约定的投资强度,甲方有权收回该项目未建设用地,并追回乙方已享受的扶持款。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2.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能兑现本合同约定的政策扶持,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因本合同允许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事宜,应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因不可抗力(如天灾、战争、疫情等)造成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不追究双方法律责任。

十一、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内容保密,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或其工作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对外或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内容及双方之间签署的其他补充协议,如发生保密违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泄密方赔偿之权利,并可修改本协议条款。[A5] 

十二、未尽事宜

如有未尽事宜可“一事一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〇二二年  月  日


附件2

 

合同编号:[2022]  

项目名称:

 

 

       

 

      


XXXX有限公司XXXX项目投资协议书

 

甲方: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霍山县招商优惠政策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谋发展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    项目名称:XXXX项目。

二、建设内容:主要从事XXXX生产。新上设备       台(套),新上     生产线;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产值约       亿元,税收不低于     万元。

三、项目投资:总投资     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年税收不低于150/平方)

四、项目选址:甲方同意将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   平方米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具体面积及租金标准以霍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测定为准)。

五、优惠政策

乙方可享受《霍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霍政〔202233号)文件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若乙方投资项目符合高端装备基础零部件制造范畴,可享受《六安高端装备基础零部件基地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六三重一创办〔20213号)文件规定的固定资产补助政策,固定资产补贴不可重复享受。(乙方需达到约定的投资标准,方可享受固定资产扶助政策,乙方纳入规上企业才方可享受税收扶持政策[6] )。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按一站式服务方式为乙方办理建设项目立项等相关手续,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乙方在霍山注册设立独立法人企业,本协议签约公司仅作为乙方在甲方项目投资过渡公司,待乙方在甲方的新公司设立后,本协议乙方的权利、义务将由新设立的公司全部承受、认可[7] 签约公司与过渡公司互相承担与本协议相关的违约连带责任

2.鉴于乙方装修期长,近期疫情形势复杂,甲方同意给与乙方厂区配套、装修及设备搬迁免租期,自厂房交付后免租期   个月,2022    日开始计租。[8] 

2.乙方在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生产经营存续期不低于十年。乙方承诺设备投资不少于    万元,一年内全部投入到位,年产值不低于      万元,12个月内纳入规上企业(项目开工时间以厂房交付时间为准,如有延误,上述时间相应顺延)[9] 

3.乙方承诺项目设备权属清晰无异议,提供购销合同及设备发票,新设备投资占总设备投资比例不低于70%

4.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帐户打入履约保证金20万元(户名: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账号:934000010026068932。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县支行)。厂房租赁协议签订后履约保证金转为厂房租金。若乙方超过期限未支付履约保证金,本协议无效。

5.甲方为乙方入驻提供    配套,即市政道路、雨水、污水、自来水、电力、电信、天然气、供热及有线电视管线。消防设施由乙方自行配套,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按章纳税,环保、消防、安全设施由乙方自行配套,经环保、消防、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若乙方在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上发生问题,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建设周期内未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或未达到约定的投资强度,甲方有权追回乙方已享受的扶持款。[10]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2.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能兑现本合同约定的政策扶持,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因本合同允许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事宜,应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因不可抗力(如天灾、战争、疫情等)造成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不追究双方法律责任。

八、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内容保密,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或其工作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对外或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内容及双方之间签署的其他补充协议,如发生保密违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泄密方赔偿之权利,并可修改本协议条款。[11] 

九、其它事宜

如有未尽事宜可一事一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〇二二年   

 


需另行签订

建议新增该条款

经律师把关该表述

征地类项目新增该条

同意该条

同意新加该条

经律师把关后确认的条款

该条建议保留

该条建议保留

该条建议保留

同意新增该条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